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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全面守护中小学生培训安全。针对舞蹈、体育等以身体训练为主、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做出校外培训安全提醒“五不要”:一不要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培训。二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三不要过度对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挤压。四不要做过高难度系数的训练。五不要让孩子练习与身心健康不符的内容。并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要选择合规的培训机构。
日期:2023-12-13
来源:中国政府网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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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岗失业后,可以在新的就业单位,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费,与之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日期:2023-12-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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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实践中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主张二倍工资的争议常有发生用人单位为了应对会寻找用工管理中一些与劳动关系有关的证据抗辩但是这些证据并不能取代劳动合同这些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分为两种第一,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单方面或与劳动者协商形成的法定的书面文件。比如,职工名册、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均是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形成的法律文书。若不依法形成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有被实施行政处罚的可能或起不到其应有的作用。这些证据称为“法定文书”。第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用工管理的需要,自行拟制的管理方面的书面文件。例如,应聘申请表、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服务证、工作证等,其形成与否没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需要与员工协商即可自行决定其内容,可称之为“拟定文书”。以上两类书面文件其实质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用工的相关证据可视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但它们与劳动合同这一法律概念仍存在区别↓↓↓法律内涵不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依法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建立、履行、解除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而进行的全面而系统性的约定。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则是用人单位根据约定或法定,对双方履行特定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书面文书,并不能全面系统体现出劳动合同的法律内形成方式不同劳动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法定原则订立,在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在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中,“法定文书”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制定,“拟定文书”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拟定,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不需要劳动者签字确认就具备作为管理依据的功能。法律责任不同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定惩罚性赔偿。在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书中,若“法定文书”并非依法形成或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但对“拟定文书”,法律法规无强制性规定,这些文书是用人单位为了提高管理效能制定形成的,用人单位没有相应文书也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视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凭证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日期:2023-12-13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公众号
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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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呼吸道疾病“叠加感染”?怎样应对门诊“一号难求”?——国家卫生健康委邀请权威专家解答热点话题随着冬季来临,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季节。肺炎支原体感染、流感等交织叠加,如何正确认识呼吸道疾病“叠加感染”?怎样应对门诊“一号难求”的情况?在11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媒体集中采访中,多位权威专家应邀解答。所谓“叠加感染”并非今年新发问题11月23日,中国国家流感中心发布的最新一周流感监测显示,前一周南、北方省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持续上升,以甲型H3N2为主。秋季以来,肺炎支原体在各地呈多发态势,随着北方秋冬季的来临,流感、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鼻病毒等感染人数也有所增加。不同病毒的流行会不会造成“叠加感染”?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表示,所谓“叠加感染”不是今年新出现的问题,即便某些病人身上分离出多种病原微生物,但这些微生物未必都是致病的。童朝晖说:“实际上,冬季一直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过去我们不太关注,其实每到冬季,呼吸道疾病的微生物分离出现两种、三种都很正常。”如果测出两三种是否都需要治疗?童朝晖解释道,检测出两三种微生物,不一定都是致病菌,还需要靠临床大夫通过患者的病原学检测,影像学以及一些其他检验化验进行综合分析。即便检测出两三种微生物,实际上致病的可能就是其中一种。此外,有人担心这一波呼吸道疾病的流行与新冠病毒有关,对此,童朝晖表示,二者完全没有关系,上呼吸道感染症状都是很相似的,都会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社区医院、互联网医院有能力承担诊疗一些孩子发病后出现高烧情况,家长担心其身体健康,纷纷前往一些大型医院进行就诊,于是出现了“一号难求”的情况。对此,北京儿童医院主任医师王荃表示,发烧温度的高低不绝对代表疾病的严重程度,就发热本身而言,只有当发烧出现超高热或发热时间超过三天,才必须要去医院就诊。如果症状不重,家长可以在家观察孩子情况,或是带孩子就近去基层医院、社区医院进行检查。专家介绍,呼吸道常见疾病大部分发生在上呼吸道,现在许多社区都有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药品配备充足,上下转诊机制通畅,完全有能力进行诊疗,广大老百姓可以放心前去看病。同时,为了解决就诊困难,近年来,我国许多医院在推广互联网诊疗,方便了医患沟通和网上转诊。王荃表示,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一样可以实现和专业医生的交流。最重要的是线上形式让孩子不必直接接触医院环境,避免了交叉感染风险。“孩子成长过程中肯定会出现生病的情况,让孩子拥有充足的睡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状态和营养摄入,这对于恢复健康非常重要。”王荃说,孩子一旦生病最好居家休息,家长也不要再带孩子去人多或人员密集的场所,如果必须要去,注意给孩子戴好口罩,减少感染风险。切忌自行给孩子用药预防感染近期,由于部分学校和幼儿园出现了呼吸道疾病集体发病的情况,一些家长担心孩子会被传染,于是选择自行给孩子服用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物。“千万不要自行用药物进行预防,让孩子戴好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习惯就是最好的预防。”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表示,“服用治疗的药物来预防呼吸道感染”是很大的认识误区。刘清泉提示,如果自行提前用药防治,吃错药、乱吃药都有可能出现耐药的问题,这不仅对孩子甚至对全部人群都可能产生影响。而对于孩子生病出现发烧情况,刘清泉说,孩子发烧不必急着进行输液。发烧可以靠中西医结合进行治疗,西药见效快,中药退烧缓慢但效果持久。医生会根据孩子病情判断是否要输液,并非所有发烧都需要打点滴。刘清泉说,预防主要还需依靠调理好日常生活,注重适当锻炼和劳逸结合,不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保持充足的睡眠和清淡、营养的饮食。如果一些老年人本身有慢性疾病,最好去咨询医生提供具体预防方法。
日期:2023-12-13
来源:中国政府网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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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问: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外贸型出口企业,请问应该如何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答:贵公司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需要提示的是,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时,“退税开户银行账号”栏次应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⒉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今年新发生的出口业务想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税,请问是否需要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答:需要。根据规定,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生产企业,在首次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前,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提供代办退税账户,并将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留存备查。⒊问: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出口企业,请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报出口退税?答:税务部门提供了三种免费出口退税申报渠道,供纳税人选用,三种申报渠道分别是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贵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选用其中任一申报渠道,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
日期:2023-12-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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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22年8月份向尼日利亚出口了一批五金工具,当时受疫情影响没能及时申报出口退税,请问现在还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吗?答:可以。贵公司2022年8月份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收汇资料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⒌问:我公司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出口企业,今年广交会上我们接到了一批服装出口订单,目前这批服装正在陆续出口,预计近期就会申报出口退税,想提前咨询一下,除出口报关单等申报凭证外,是否还需留存其他单证?具体有何要求?答:按照规定,除出口退(免)申报凭证外,贵公司还应妥善留存出口业务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相关单据等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具体来说,贵公司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妥善留存相关备案单证,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备案单证保存期为5年。⒍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跟进了解出口退(免)税的办理进度?答:可以。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及管理要求的更新情况、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办理进度,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尚有未用于退(免)税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提醒服务。贵公司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选择订阅提醒服务内容,及时跟进了解贵公司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进度等情况。
日期:2023-12-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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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对于决定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或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对于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
日期:2023-12-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网站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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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连浩特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有什么保障措施吗?二连市民社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连浩特支公司签订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协议,统一为我市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准备了一份免费的意外伤害险。二、哪些老年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凡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年龄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均在保险范围内。老年人无需办理,它是自动生效的,由二连市民社局负责投保。三、政府为老年人购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保费标准是多少,需要老年人自己交钱吗?从2021年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费标准由二连市民社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保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5元,老年人个人无需承担费用,保费全部由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承担。四、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主要赔付的项目包括哪些?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主要赔付的项目包括:意外伤害事故和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五、意外伤害事故后能得到多少赔偿?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每份保单总共可以赔偿25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六、险种里的意外伤害包括哪些内容?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七、如果老年人在享受意外伤害险期间去世,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还有赔付吗?是可以赔付的。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老年人的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但非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不予办理。八、如何报案索赔?老年人出现意外伤害情况后,可直接拨打专线服务电话:95518(24小时)或0479-7517070(工作时间),监护人向所承保的保险公司备案。所有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后,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保险公司开始进入理赔程序。九、其他问题咨询联系方式?二连市民社局社会福利救助科:0479-7523502
日期:2023-12-13
来源:二连民政微信公众号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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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要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于残疾儿童,要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要将其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支持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在做好机构内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同时,为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日期:2023-10-3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网站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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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23-10-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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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国家标准2023》制定出台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出台《国家标准2023》有何背景?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和基层服务机构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度框架已搭建完成,原有的80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已经基本落实到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来看:一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出台实施。2021年,国家首次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二是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均已印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对标对表国家标准和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切实增强可落实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重点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完善。各部门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现有标准规范,并制定了一批急需短缺的行业标准,为2021年规定的80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共同组织50个地方开展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试点示范,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为加强国家标准与各行业标准衔接,实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与群众需求及各领域发展情况“同频共振”,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推动标准水平动态有序调整”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做出的新决策新部署,启动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工作,形成了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问:出台《国家标准2023》有何重要意义?答:《国家标准2023》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度建立以来发布实施的第二版标准,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首次调整,意义重大。一是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这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战略判断,着眼“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目标任务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变化,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及时更新完善国家标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保障标准的常态化动态调整,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二是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必然之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与各相关行业服务标准相互衔接、互相支撑。近年来,按照中央部署,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推出了新的服务项目、提高了服务标准、扩大了服务对象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本行业领域的服务标准。及时根据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变化,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完善,将行业标准变化反映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有利于确保国家标准准确性、严肃性、权威性,可以说是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必然之举。三是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务实举措。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民生保障的底线标准,是各领域民生底线的汇总集合。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增加服务内容,有利于进一步织密铸牢民生网底,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问:出台《国家标准2023》对政府和群众而言意味着什么?答:公共服务关系民生,连接民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既关系政府职责,也关系群众实际生活。对于政府而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界定了政府民生兜底保障的范围和程度,是政府向人民群众做出的、必须予以兑现的“硬承诺”,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状”。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质上就是政府对群众做出了新的民生保障承诺,需要做的民生实事、“关键小事”更多了,各种资源投入也会更多。对于群众而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了人民群众可以依法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可以说是一份服务事项清晰、服务标准明确的“福利单”,更是一份保障自身权益的“明白卡”。出台新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意味着群众能享受到的福利水平更高了,得到的实惠更多了,得到的权益保障更全面了。问:与旧版国家标准相比,新版国家标准作了哪些调整?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标准2023》在保持总体结构与旧版国家标准一致的基础上,对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调”,涉及调整服务事项共计48项,占总项目数的60%。具体来讲有五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新增服务项目1项。《国家标准2023》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了1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即为农村计划怀孕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该项服务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次将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目的是为农村妇女享有该项服务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提高服务标准3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三个服务项目。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按寄宿生数年生均增加300元,提高了1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国家基础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每生每天5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服务项目中,不同类别的服务对象每人每月的特别扶助金有了明显的提高,增长幅度均在30%以上。三是扩大服务对象2项。包括农村危房改造、特殊群体集中供养2项服务,分别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军人。四是规范完善了41项服务项目的表述。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对孕产妇健康服务、生育保险等41项服务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进行了规范完善。五是调整牵头负责单位10项。考虑到国家疾控局等新机构设立和职能划转的影响,对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等10个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晰了部门职责。问: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遵循了哪些原则?答:此次调整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有据可依、有制可循。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必须有明确的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或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对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民生事项的进一步细化。二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调整,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既要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也要避免吊高胃口、过度承诺。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范围等调整,一方面必须经过严格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新标准能落实、可持续,另一方面也需要落实人员等各类资源配置,确保服务“承诺必达”。三是大稳定、小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性政策文件,保持总体稳定性、连续性,有利于逐步实现制度成熟定型。因此,新版国家标准与旧版国家标准的文件框架、表述方式保持总体稳定、大体一致,仅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牵头负责部门等做出具体调整。问:对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2023》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答:《通知》对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2023》提出5方面要求:一是抓紧调整实施标准。各地要对照《国家标准2023》,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各地区实施标准要于今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调整论证评估。各地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于超出国家标准的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以及增加服务内容等事项,要切实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三是做好事后报备工作。各地要在本地区实施标准印发后1个月之内,将超出《国家标准2023》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事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说明超标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四是确保服务有效落实。各地要加强人员、财力、设施等要素保障,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确保《国家标准2023》及本地区实施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落地落实,人民群众可获得、有感受。五是加强标准监测评估。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
日期:2023-08-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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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亲情账户”绑定流程 温馨提示:1.亲情账户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关联添加。2.请提前准备户口本,以便顺利添加。3.若被绑定人大于16周岁,需本人扫脸认证。常 见 问 答 亲情账户绑定时,为什么要刷脸?通过绑定亲情账户,参保人可由家人代为办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缴费等医保业务。考虑到业务代办时涉及了大量个人隐私及医保账户安全问题,目前在绑定亲情关系时,需要被绑定人提供相关身份信息材料并刷脸认证,以完成身份信息核验并确认绑定操作为本人授权。家属身在异地等无法完成刷脸认证的参保人,可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业务办理。人脸识别不通过,怎么办?由于网络、光线等原因,可能导致人脸识别不通过,建议稍后再次尝试。若24小时后仍无法通过线上人脸识别激活凭证,参保人可以前往当地医保部门经办网点进行线下激活。“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一样吗?不一样。医保亲情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服务。亲情账户绑定后,您可以出示家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帮他们办理挂号、买药等业务。仅办理亲情账户绑定,参保人原有的就医购药结算方式不发生改变。而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人就可以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因此,仅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的操作。以北京为例,需要事先在官方指定渠道进行备案,才能给家人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日期:2023-08-14
来源:国家医保局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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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14
来源: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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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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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
日期:2023-03-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网站
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