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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为我们的退休生活提供一份稳定的养老收入和权益保障,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上网的时候总能刷到这样的说法↓↓↓“缴够15年就可以退休了,不用继续白交钱了”“一次补缴10万元每月领1400元”“断缴3个月待遇清零”……这些“科普”都靠谱吗?这篇为大家一一说清楚千万别再被误导啦!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坐等收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注意哦!这里说的15年,只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如果您是在职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后,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工参保缴费,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缴满15年后是否继续缴费,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建议您不要就此中断缴费哦!因为,养老保险有一个重要原则——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领取的养老金相对就会越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没缴够年限,能一次性补缴?能否补缴,分情况!如果您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够15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这种情况包含一个分界点 ↓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保缴费的若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年限,可一次性缴费到满15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再领取养老金。如果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为三种情况:情况一:您在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未领取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那么不用缴费,您就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了。情况二:制度实施时,您距60周岁的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应逐年缴费至60岁。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情况三:制度实施时,您距60周岁的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才能领养老金。养老保险断缴,待遇清零?过期作废?一些朋友可能打算离职待业、从城市回老家……养老保险因此中断缴费,之前缴纳的钱会过期作废吗?记录会清零吗?还能领养老金吗?别担心!养老保险出现断缴,参保记录不会清零!社保经办机构会保留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连续计算利息,已缴的养老保险费不会白缴。若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尽管如此,也得提醒大家,长时间断缴,相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相对较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会相对较少,最后到手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较少。如果您长时间中断社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那您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要相应延后。没有在单位就业,怎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呢?建议大家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很简单,拿上您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即可。线上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办理。您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自由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由个人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也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计算方法与企业职工一样。
日期:2024-05-0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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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连浩特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有什么保障措施吗?二连市民社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连浩特支公司签订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协议,统一为我市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准备了一份免费的意外伤害险。二、哪些老年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凡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年龄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均在保险范围内。老年人无需办理,它是自动生效的,由二连市民社局负责投保。三、政府为老年人购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保费标准是多少,需要老年人自己交钱吗?从2021年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费标准由二连市民社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保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5元,老年人个人无需承担费用,保费全部由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承担。四、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主要赔付的项目包括哪些?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主要赔付的项目包括:意外伤害事故和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五、意外伤害事故后能得到多少赔偿?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每份保单总共可以赔偿25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5000元。六、险种里的意外伤害包括哪些内容?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七、如果老年人在享受意外伤害险期间去世,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还有赔付吗?是可以赔付的。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老年人的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但非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不予办理。八、如何报案索赔?老年人出现意外伤害情况后,可直接拨打专线服务电话:95518(24小时)或0479-7517070(工作时间),监护人向所承保的保险公司备案。所有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后,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保险公司开始进入理赔程序。九、其他问题咨询联系方式?二连市民社局社会福利救助科:0479-7523502
日期:2023-12-13
来源:二连民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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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23-10-30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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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日期:2023-02-14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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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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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但同时也反映希望进一步加大生育支持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期盼,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有哪些举措?优化生育直接关系到广大家庭的幸福和人口整体素质提升。《指导意见》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提出了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等4项措施。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高质量产科建设,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条件。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儿童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提高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医生配备水平。“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扩大分娩镇痛试点。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制度建设。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三、《决定》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内容,《指导意见》此次有哪些部署?3岁以下婴幼儿阶段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开端,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指导意见》从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等3方面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提出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加快制定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给予建设补贴。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落实疫情期间托育企业纾困政策。依法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深入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严格落实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综合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四、如何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指导意见》主要从优化生育休假制度、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两方面来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提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结合实际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五、提出了哪些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提出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发挥好税收、金融等支持作用等3项措施。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对依法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用人单位激励机制;向提供母婴护理、托育服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消费品生产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六、如何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包括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加强生理卫生等健康教育等3项措施。提出继续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按规定保障课后服务经费。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加强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加强婚恋观、家庭观正向引导。七、在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等3项措施。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群团组织等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司法救济机制,探索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八、如何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需要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指导意见》就以上两方面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倡导积极婚育观念。组织创作一批积极向上的文艺作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活动。加强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人口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人口信息管理职责,促进基础信息融合共享,科学研判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员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九、如何确保《指导意见》中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密切协同配合,加快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各地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周密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细化配套措施,推动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立足国情,加强评估论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重要政策统筹研究和督促落实。完善优化生育政策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建立指标体系,监测评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成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日期:2022-10-26
来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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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08月19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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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因此,如果离职时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08月12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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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除政策性、市场化的养老服务外,还需要大力发展面向普通人群的普惠性养老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根据2022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降低普惠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成本,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 2022年04月29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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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的支持领域为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机构。在主体资质上,养老机构应是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或者政府支持且存在明确偿还模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服务范围上,养老机构应承诺按照政府确认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来提供普惠养老服务,该承诺需要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在资金用途上,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必须专项用于普惠养老服务项目。中国人民银行 2022年04月29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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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发放。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向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自2022年4月1日起,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资金,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再贷款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 2022年04月29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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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04月25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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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稳妥有序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开展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业务,确保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稳健运行,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就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目前,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资金账户规则和相关产品管理要求,确保推出更多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银行保险产品,有效满足消费者差异化养老需求。二是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搭建行业信息平台并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对接调试,同时我们与人社部密切协作,正在抓紧推进金融信息平台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对接。三是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做好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准备。我们将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有利于养老金稳健增值的产品,探索通过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为参与人提供合理回报。同时,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业务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04月25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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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退休人员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04月08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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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及试点地区银保监局将加强对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持续做好试点工作的评估和经验总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便捷的商业养老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02月25日
日期:2022-10-25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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