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长辈版 长者模式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走进二连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问答库 > 主题分类 > 纳税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发布日期:2025-04-07 16:48 点击量:60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 

(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附件: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保存 收藏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联系电话:0479-7511517  邮箱:elzwgk@163.com

党政机关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智能问答
  • 蒙速办 蒙速办
  • 蒙文版
  • 微信端 微信端
  • 手机版
  • 政策问答
  • 返回顶部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返回首页 页面放大 页面缩小 语音播报 指读 大鼠标
纳税

发布日期:2025-04-07 16:4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朗读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 

(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附件: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清缴:(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 (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政府文件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邮箱:eldzzw@163.com  联系电话:0479-7523179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党政机关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