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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中如何体现数字化给学籍管理带来的新变化?答:一方面是优化学籍应用服务。《办法》坚持优化服务和人文关怀,对学生教育数字身份、学籍管理移动端建设、减证便民等作出明确规定。如第15条规定进一步简化跨省转学材料,实现跨省转学“一网通办”。第21条规定死亡学生的学籍注销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延长至60个工作日。第23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全国学籍系统的功能设计和用户体验改进,为采集和管理学生全周期、全过程学籍数据与及时监督学籍异常情况提供技术保障。第24条规定推进基于学生基础学籍信息的“学生可信教育数字身份”建设与应用,在不同应用系统间实现学生教育身份信息的可信识别与安全共享。另一方面是突出学籍信息管理安全。《办法》对学籍管理工作安全制度和学籍数据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第23条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建立学籍安全管理的预警机制。第24条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须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工作安全制度;定期更改学籍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半年以上未使用的账号予以封存;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数据使用规则,严防学籍数据泄露;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任何学生学籍信息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其他应用系统违规采集学生信息,严防学籍数据通过其他应用系统产生泄露。
日期:2025-04-07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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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属于教育培训类档案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可将相关材料交保管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时予以归档。
日期:2024-11-13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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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机制。无论是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还是顺序志愿投档录取,考生的退档风险主要有两个。一是考生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二是考生存在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要求。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拟报高校的招生章程,防止因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规定被退档。被高校退档的考生还可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高校未录满的计划再次公布补征志愿)或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录取。
日期:2024-06-24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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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作出部署,旨在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升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通知》聚焦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加强对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调整、规范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专业撤销工作、规范拟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专业设置工作、规范合作办学专业备案和审批等方面,并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校本科招生专业按照更新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高校增设、更名专业类,或调整专业类下设专业,原则上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高校申请增设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通知》强调,把好专业质量关。高校应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突出高校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提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专业设置质量,建强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落实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省级统筹和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应用政策指导、资源配置、资金安排等措施,引导高校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专业群,淘汰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
日期:2024-05-06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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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全面守护中小学生培训安全。针对舞蹈、体育等以身体训练为主、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做出校外培训安全提醒“五不要”:一不要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培训。二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三不要过度对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挤压。四不要做过高难度系数的训练。五不要让孩子练习与身心健康不符的内容。并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要选择合规的培训机构。
日期:2023-12-13
来源:中国政府网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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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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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 切实提高“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质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教师节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日前,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7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启动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即“优师计划”),依托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定向培养1万名左右本科层次师范生。2022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教师〔2022〕6号),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提出新时代建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思路举措,将“优师计划”作为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师资优质均衡的重要措施之一。2022年共招收“优师计划”师范生11418人,比2021年增长19.8%(其中,6所部属师范大学招生增长61.0%),生源质量良好。2022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回信,勉励“优师计划”师范生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教育部印发《通知》。二、请介绍一下《通知》的起草思路。答:《通知》以“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得发展”为目标,以培养为核心关切,一是突出“优师”特质,从理想信念、师德涵养、报国情怀等方面坚定从教之志,从专业知识基础、教书育人能力等维度明确核心要求,突出服务欠发达地区教育振兴的主动性、适应度与胜任力。二是坚持实践导向,基于已有工作经验,着眼回应现实需要、解决实际问题、推广优秀经验、提升培养效果,提出目标明确、路径清晰、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规范人才培养实践,推动育人质量提升。三是强调协同推进,从培养主体、培养内容、培养方式等多维角度,以及校内整合优质资源、校外加强横向联系、职前职后贯通发展、部门合作强化保障等不同层面,强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三、《通知》的研制经历了哪些过程?答:一是集中办公研制。组织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优师计划”培养工作负责同志集中办公,深入交流经验、交换意见,形成文件初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求部内相关司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以及国家教师教育咨询专家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小幼职特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意见。三是修改完善印发。结合文件起草思路对反馈意见逐一认真研判、吸收,修改完善文稿并印发。四、《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文件由指导意见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内容组成。正文包括帽段与五条具体意见,介绍了文件印发的背景、目的,从三个方面对各地各校“优师计划”培养工作进行指导:一是关于核心素养培养,主要包括厚植扎根基层教育报国情怀、锻造传道授业解惑过硬本领等两条要求。二是关于培养机制建设,包括优化过程管理激发学习动能、深化协同机制支持终身发展等两条要求。三是关于支持条件保障,集中在第五条要求,即健全支持保障体系,包括考核评价、经验推广、资源建设、宣传奖励等。附件是“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方案特色内容指南。按照培养方案的一般结构,分别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结构与特色内容三方面强调重点内容,提出工作建议。五、《通知》有哪些政策创新点?答:一是围绕“定向”,服务乡村教育振兴突出培养特色。在培养目标中突出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优秀教师的特色定位,毕业要求中强调定向地区从教所需专业能力,并在培养过程中落实。二是聚焦“优秀”,构建系统课程体系提升专业能力。围绕“四有”好老师培养目标,全面构建通识教育、专业(领域)教育、教师教育深度融合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实行覆盖城乡两种教学环境的“双实践”制度,从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四方面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帮扶与激励并重确保培养质量。培养院校要选聘专人负责,加强“优师计划”教育教学组织、学习质量监测,以及个性化学业指导。通过开设高阶课程、支持交流访学、设置研究课题、举办教学竞赛、设立专项奖学金等创新机制,激发学习动能。四是深化协同,多方合作全面全程加强培养。提出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之间“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鼓励师范院校与其他教学、科研、科普单位、产业园区等协同合作,按需培养教师人才。校地协同建立毕业生职后发展档案,跟踪支持“优师计划”毕业生专业发展。六、如何保障《通知》落实?答: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本地实施“优师计划”的整体设计,根据定向县所需制订培养计划,优选高水平院校承担培养任务。培养院校要成立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整合优质资源支持“优师计划”培养,选聘优秀教师专门负责管理与指导,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要强化评价引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优师计划”培养作为高校教育教学评价重要内容,定期征集优秀工作案例,及时推广经验。三要强化资源建设。要引导开发“优师计划”培养特色课程,建设教学案例库,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优师计划”培养质量整体提升。四要强化宣传奖励。要积极发掘“优师计划”毕业生从教典型,加强宣传,争取社会支持等予以奖励,鼓励支持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日期:2022-10-27
来源:中国政府网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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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以下简称《简介》)。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请介绍一下新版《简介》研制的背景。答:职业教育专业简介是介绍专业基本信息与人才培养核心要素的标准文本,是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深化育人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具有重要基础性意义。此前,中职、高职专科专业简介是分别根据2010年修订的中职专业目录、2015年修订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编制的。2021年,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一体化设计了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专业体系,并通过新增、更名、合并、撤销等方式,专业总体调整幅度超过60%。作为专业目录更新的工作延伸,迫切需要根据新版专业目录并通过专业简介的形式对专业内涵进行全面、系统、权威的阐释。二、请介绍一下新版《简介》研制的过程。答:研制工作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要求,系统总结吸纳专业目录研制成果,积极发挥专家顾问、研究机构、职教学会、各行指委教指委作用,充分调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专家参与,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工作启动,组织专家研究中高本一体化简介模板框架,设置63个行业领域工作组,分行业领域、分专业类组建研制团队。二是研制初稿,来自4600余家单位的11600余名专家参与起草初稿。三是集中统稿,21个统稿专家工作小组分组分类审核统稿,召开线上统稿会200余场次。四是修改完善,面向地方、行业、学会协会、院士专家等征求意见,先后收到5700多条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充分吸纳,反复修改完善,最终成稿。三、新版《简介》的体例和内容较原来有哪些变化?答:新版《简介》将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专业简介框架统一调整为9项内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定位、主要专业能力要求、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职业类证书举例、接续专业举例。其中,与原中职专业简介相比,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定位、主要专业能力要求、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职业类证书举例5项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与原高职专科专业简介相比,职业面向、主要专业能力要求、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职业类证书举例4项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从内容上来看,新版《简介》主要有以下显著变化:一是将原“就业面向”调整为“职业面向”,更加明确本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二是将原“职业能力要求”和“主要职业能力”调整为“主要专业能力要求”,按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需求,更加突出根据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出的主要专业能力要求。三是将原“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和“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调整为“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具体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实习实训环节,新版《简介》专业课程体系更加完整,对各学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更强,同时也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留出了合理空间。四是将原“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调整为“职业类证书举例”,按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进行列举,更加符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要求,有利于推进职业教育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四、新版《简介》主要有哪些特点?答:一是体现全局性,呈现人才培养概貌。新版《简介》系统体现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架构,全面展现职业教育各层次各类型专业基本信息,科学规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和环境要求,为学生报考职业院校及继续深造提供权威指导,为院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基本遵循,为社会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提供重要参考。二是聚焦适应性,优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新版《简介》深度匹配新技术和产业变革需要,深度对接职业岗位场景,突出职业岗位能力培养,更新课程体系,升级专业内涵,淡化学科教育色彩,同时注重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类通用技术技能培养,强调科学精神、工程思维等的培养,强调全面贯彻质量、安全、绿色等现代产业理念要求,强化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注重前瞻性,提升未来职业能力。新版《简介》紧盯行业变革、对标科技创新,优化专业定位,在职业面向中强调专业对应的数字化新职业场景和新岗位,列举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类证书,前瞻布局培养学生掌握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未来职业能力,使职业教育专业成为更好适应、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快变量”。四是发挥整体性,促进贯通融通培养。新版《简介》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不同层次培养规格、能力要求、课程体系,各层次有机贯通、逐层提升。新版《简介》还着力体现职普融通理念,列举职业院校贯通培养中每一层级接续高一层级的专业,为学生继续学习时的专业选择提供参考,为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打开通道。五是保持简明性,展示职业教育良好形象。新版《简介》通篇以列举要点的形式,按照需求导向展开,以高度凝练的“千字文”,将职业道德、文化知识、技术技能内化为职业综合素质、外化为行动能力具体要求,课程名称、实习实训内容体现职业教育特点,通俗易懂、简洁明了,让家长能看懂、学校易操作、社会能理解,为社会各界全面认识职业教育提供有效帮助。五、如何落实好新版《简介》?答:下一步,我部将组织力量依据专业目录和简介,修订完善专业教学、岗位实习、实训教学条件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并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等,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进行动态更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专业简介,结合实际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课程体系,加强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教育,组织好实习实训,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通过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师研修、集体备课、展示典型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等方式,持续推动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的宣传贯彻。
日期:2022-10-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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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6号),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了解掌握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方面1.自治区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助学金。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的资助标准是多少?免学杂费标准为2000元/生/年。对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杂费。对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自治区按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其学杂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4.哪些学生可以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13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等级分为A类、B类、C类。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6.如何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8.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方面1.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免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是多少?免学费标准为2000元/生/年。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非特殊类专业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费。对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自治区按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其学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按照国家规定,指除戏曲表演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标准高于自治区免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4.哪些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寄宿生住宿费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寄宿学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学生)。5.中等职业教育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标准是多少?高职院校中专部寄宿生80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500元/生/年。6.哪些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和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7.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8.哪些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所有农村牧区(含县镇)在校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9.如何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10.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大兴安岭南麓山区(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燕山-太行山区(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农村牧区(不含县城)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其他学生为每生每年1500元。1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
日期:2022-10-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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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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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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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是什么?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内党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盟教育局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 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8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0〕18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的通知》(锡署发〔2021〕1号)等文件,起草了《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13个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14个盟直单位意见。期间,行署分管盟长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实施方案》,盟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两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2021年11月20日,盟长专题会议上研究通过。2021年11月23日经行署2021年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2021年12月3日经盟委2021年第47次会议研究通过,2021年12月13日以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名义印发。 二、规划框架是怎么样的? 《实施方案》全文分为四大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 三、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第二部分为目标任务。明确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中远期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为主要措施。提出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全面育 人体系;聚焦内涵式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 学管理,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设高 素质专业化创新性队伍;深化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教育领域 治理水平等5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提出强化组织领导、考核督导、 形成工作合力等3个方面措施。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以及盟旗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和学校基层党组织职责。将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依据,并注重教育督导和评价监测结果的运用,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日期:2022-10-19
来源:盟教育局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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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确定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4项竞赛活动为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名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公布《名单》的主要背景。 自2018年教育部制定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教育部已连续四年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评审,并公布竞赛活动名单。今年3月,为更好满足竞赛活动管理的实际需要,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完善,以四部门名义联合印发了修订后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管理办法》要求,于今年5月启动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评审工作,经主办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和复核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2.请介绍一下此次评审主要遵循了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导向,入围竞赛要符合《管理办法》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是强化底线要求,不得举办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竞赛,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对高中阶段的学科类竞赛严格控制数量。 三是注重竞赛质量,优先遴选主办单位资质过硬、科目设置合理、章程制度规范、活动经验丰富、组织筹办严密的竞赛项目,宁缺毋滥,严把竞赛的质量关。 四是不断优化结构,通过竞赛体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既有培育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艺术体育类等传统竞赛,又新增了一批与芯片技术、卫星导航、人工智能等高精尖科学技术有关的竞赛,着眼服务解决“卡脖子”问题。同时,新增了劳动技能、文化遗产等综合素质类型竞赛,进一步优化了竞赛结构。 3.公布的《名单》较之前公示时少了一项,请介绍一下主要原因。 按照规定程序,专家评审之后,我们将45项拟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一些情况反映,我们高度重视,逐一进行了研判,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发现,有一项竞赛的主办方存在不良记录,不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因此取消了上述竞赛活动,最终向社会正式公布了44项竞赛活动名单。 4.公布《名单》的通知中为何强调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是以立德树人为目的,旨在挖掘学生特长爱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不应与招生入学存在任何关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教育部曾多次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要求,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同时,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这一精神,这次审批通过的竞赛均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 5.《名单》内的竞赛在举办时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关于时间要求,《名单》内的竞赛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 二是关于公益要求,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三是关于组织要求,竞赛各项工作由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必须建立专家选聘、命题阅卷、结果公开、异议申诉等各项办赛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 6.《名单》内的竞赛该如何报名参赛呢? 各项竞赛的报名时间及方式由各主办方自行发布,请各位学生和家长关注各主办单位发布的信息。竞赛各项工作由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严禁委托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引导学生报名或代为接收报名。 7.请问《名单》之外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将如何查处? 一是切断违规源头。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名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 二是严肃核实查处。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巡查等方式,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举办的,将严肃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教育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竞赛活动要加强属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任何违规竞赛线索,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向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反馈(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邮政编码:100816,电子邮箱:xwjg2021@163.com)。 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于《名单》以外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尤其是打着竞赛旗号收取费用的活动,要擦亮双眼、谨慎辨别、自觉抵制、以防受害。 8.下一次竞赛申报及评审将于何时开始? 根据《管理办法》,竞赛活动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此次《名单》公布后,将于三年后(2025年)开展下一轮次(2025-2028学年)的竞赛申报及评审。届时相关通知将在中国教育学会官网(www.cse.edu.cn)发布,敬请留意。
日期:2022-10-19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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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6号),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了解掌握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1.自治区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助学金。 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所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3.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免学杂费标准为2000元/生/年。对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杂费。对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自治区按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其学杂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 4.哪些学生可以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13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等级分为A类、B类、C类。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6.如何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8.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1.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免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是多少? 免学费标准为2000元/生/年。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非特殊类专业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费。对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自治区按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其学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按照国家规定,指除戏曲表演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标准高于自治区免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4.哪些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寄宿生住宿费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寄宿学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学生)。 5.中等职业教育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高职院校中专部寄宿生80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500元/生/年。 6.哪些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和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7.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8.哪些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所有农村牧区(含县镇)在校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9.如何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10.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大兴安岭南麓山区(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燕山-太行山区(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农村牧区(不含县城)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其他学生为每生每年1500元。 1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
日期:2022-10-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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