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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简介
来源: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我市于2016年4月创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公报》围绕“传达政令,发布信息,指导工作,服务基层”宗旨,刊登和发布市政府及办公厅普发性文件、领导讲话和调研信息等内容,及时发送至全市各部门、各行政服务大厅、苏木和嘎查便民服务点等场所。办刊以来,充分发挥政府与公众信息交流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政务宣传等意识形态建设。

目前为止,共出刊10期政府公报。将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及时传达到基层,使全市各部门和广大基层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动向,及时学习掌握有关政策,增强群众政策认知能力和运用水平。通过发行《公报》,搭建了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平台,为“传达政令、发布信息、指导工作、服务基层”的办刊理念了积极作用。

《政府公报》实行严格的编审制度和程序。每一期《公报》在编辑过程中,对登载的文件、文章进行严格的筛选,重点登载全市普发性文件和重要文件,如旅游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件。涉密文件和一般性文件不进行登载。登载的内容按照“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人事任免─大事记”的顺序编排。编辑完成后,再进行数次核对、最后送总编辑审签送印。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用于本区域内部指导工作、交流信息和赠阅的内部资料管理”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性质和能力不一致的情况;按照批复文件要求设置栏目;按要求在封面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在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期号等。严格执行“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五不准’”规定,没有定价收费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行为,不刊登广告.不公开或变相公开征订发行,不从事经营性活动,没有传播到境外等违规情况发生,也没有与外单位以“协办”、“合办”的形式进行出版发行等活动,更没有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出现;编印过程中没有出现编印中小学教科书及教辅材料、地图、个人画册、个人文集、个人论文等应由出版单位出版作品的情况;我市无变更《准印证》的情况并按季度及时向自治区、盟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缴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样本。《公报》从编辑到发行,始终坚持既定宗旨和原则,依法办刊、正确办刊,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