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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16:11 点击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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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林草种业振兴,强化优质草种保供能力,助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2.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草种繁育基地2000亩,实行集中连片、规范化建设、专业化繁育、原则上要求地势平坦,相对集中连片300亩及以上。

3. 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

4. 补贴标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属于定额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 500 元/亩,项目总补贴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5.草品种要求:重点繁育适宜我区生态保护修复和畜牧业生产的优良草种,原则上须是通过国家或区(省)审定的草品种(详见《草种繁育基地草品种推荐名录》)。

6. 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验收兑付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二、申报主体资格

1. 草种繁育基地补助对象为从事草种生产、有稳定土地资源的企业、合作组织等;

2. 拥有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流转或使用无权属争议;

3. 具备草种繁育相应技术、人员、设备基础,或与相关科研院校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4.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生态环境破坏等不良记录;

5. 优先支持具备草种生产经营资质、有草种繁育实施经验、繁育本土优良草种的主体。

三、申报建设内容

1. 基地标准化建设:完成土地平整、改良,建设灌溉排水、防护隔离等基础设施;

2. 草种繁育生产:选用经审定的优质、抗逆、高产草种,开展标准化播种、田间管护、病虫害绿色防控、种子收获等作业;

3. 配套设施完善:按需建设简易种子晾晒、暂存场地,配备必要的播种、收割、灌溉等机械设备;

4. 档案与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繁育生产档案,落实种子质量管控,保障草种繁育质量达标。

四、申报材料清单

1. 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效益分析、实施进度);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等合法用地材料;

4. 技术团队、合作协议、过往业绩等佐证材料;

5. 项目建设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6. 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流程

1.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指定受理单位;

2. 资格审核:受理单位对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3. 评审立项: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公示;

4. 批复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签订实施协议。

六、申报时限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七、验收与资金拨付

1. 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主体提交验收申请,由主管部门对照建设标准、繁育质量开展现场验收;

2. 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一次性兑付每亩500元补贴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补贴资格。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全权负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 项目实施须严格遵守林草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规定;

3. 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基地建设、草种繁育、设施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4.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指南》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敏

联系电话:0479-7524510

联系地址:建设路西锡林街北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二连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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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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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16:11 点击量:7

来源: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为扎实推进林草种业振兴,强化优质草种保供能力,助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2.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草种繁育基地2000亩,实行集中连片、规范化建设、专业化繁育、原则上要求地势平坦,相对集中连片300亩及以上。

3. 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

4. 补贴标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属于定额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 500 元/亩,项目总补贴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5.草品种要求:重点繁育适宜我区生态保护修复和畜牧业生产的优良草种,原则上须是通过国家或区(省)审定的草品种(详见《草种繁育基地草品种推荐名录》)。

6. 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验收兑付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二、申报主体资格

1. 草种繁育基地补助对象为从事草种生产、有稳定土地资源的企业、合作组织等;

2. 拥有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流转或使用无权属争议;

3. 具备草种繁育相应技术、人员、设备基础,或与相关科研院校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4.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生态环境破坏等不良记录;

5. 优先支持具备草种生产经营资质、有草种繁育实施经验、繁育本土优良草种的主体。

三、申报建设内容

1. 基地标准化建设:完成土地平整、改良,建设灌溉排水、防护隔离等基础设施;

2. 草种繁育生产:选用经审定的优质、抗逆、高产草种,开展标准化播种、田间管护、病虫害绿色防控、种子收获等作业;

3. 配套设施完善:按需建设简易种子晾晒、暂存场地,配备必要的播种、收割、灌溉等机械设备;

4. 档案与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繁育生产档案,落实种子质量管控,保障草种繁育质量达标。

四、申报材料清单

1. 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效益分析、实施进度);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等合法用地材料;

4. 技术团队、合作协议、过往业绩等佐证材料;

5. 项目建设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6. 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流程

1.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指定受理单位;

2. 资格审核:受理单位对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3. 评审立项: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公示;

4. 批复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签订实施协议。

六、申报时限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七、验收与资金拨付

1. 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主体提交验收申请,由主管部门对照建设标准、繁育质量开展现场验收;

2. 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一次性兑付每亩500元补贴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补贴资格。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全权负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 项目实施须严格遵守林草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规定;

3. 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基地建设、草种繁育、设施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4.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指南》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敏

联系电话:0479-7524510

联系地址:建设路西锡林街北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二连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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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16:11

来源: 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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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林草种业振兴,强化优质草种保供能力,助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2.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草种繁育基地2000亩,实行集中连片、规范化建设、专业化繁育、原则上要求地势平坦,相对集中连片300亩及以上。

3. 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

4. 补贴标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属于定额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 500 元/亩,项目总补贴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5.草品种要求:重点繁育适宜我区生态保护修复和畜牧业生产的优良草种,原则上须是通过国家或区(省)审定的草品种(详见《草种繁育基地草品种推荐名录》)。

6. 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验收兑付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二、申报主体资格

1. 草种繁育基地补助对象为从事草种生产、有稳定土地资源的企业、合作组织等;

2. 拥有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流转或使用无权属争议;

3. 具备草种繁育相应技术、人员、设备基础,或与相关科研院校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4.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生态环境破坏等不良记录;

5. 优先支持具备草种生产经营资质、有草种繁育实施经验、繁育本土优良草种的主体。

三、申报建设内容

1. 基地标准化建设:完成土地平整、改良,建设灌溉排水、防护隔离等基础设施;

2. 草种繁育生产:选用经审定的优质、抗逆、高产草种,开展标准化播种、田间管护、病虫害绿色防控、种子收获等作业;

3. 配套设施完善:按需建设简易种子晾晒、暂存场地,配备必要的播种、收割、灌溉等机械设备;

4. 档案与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繁育生产档案,落实种子质量管控,保障草种繁育质量达标。

四、申报材料清单

1. 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效益分析、实施进度);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等合法用地材料;

4. 技术团队、合作协议、过往业绩等佐证材料;

5. 项目建设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6. 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流程

1.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指定受理单位;

2. 资格审核:受理单位对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3. 评审立项: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公示;

4. 批复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签订实施协议。

六、申报时限

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七、验收与资金拨付

1. 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主体提交验收申请,由主管部门对照建设标准、繁育质量开展现场验收;

2. 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一次性兑付每亩500元补贴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补贴资格。

八、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全权负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 项目实施须严格遵守林草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规定;

3. 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基地建设、草种繁育、设施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4.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指南》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敏

联系电话:0479-7524510

联系地址:建设路西锡林街北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二连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4月21日


 

为扎实推进林草种业振兴,强化优质草种保供能力,助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与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2000亩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2.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草种繁育基地2000亩,实行集中连片、规范化建设、专业化繁育、原则上要求地势平坦,相对集中连片300亩及以上。3. 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4. 补贴标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属于定额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 500 元/亩,项目总补贴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5.草品种要求:重点繁育适宜我区生态保护修复和畜牧业生产的优良草种,原则上须是通过国家或区(省)审定的草品种(详见《草种繁育基地草品种推荐名录》)。6. 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验收兑付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二、申报主体资格1. 草种繁育基地补助对象为从事草种生产、有稳定土地资源的企业、合作组织等;2. 拥有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流转或使用无权属争议;3. 具备草种繁育相应技术、人员、设备基础,或与相关科研院校建立技术合作关系;4.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生态环境破坏等不良记录;5. 优先支持具备草种生产经营资质、有草种繁育实施经验、繁育本土优良草种的主体。三、申报建设内容1. 基地标准化建设:完成土地平整、改良,建设灌溉排水、防护隔离等基础设施;2. 草种繁育生产:选用经审定的优质、抗逆、高产草种,开展标准化播种、田间管护、病虫害绿色防控、种子收获等作业;3. 配套设施完善:按需建设简易种子晾晒、暂存场地,配备必要的播种、收割、灌溉等机械设备;4. 档案与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繁育生产档案,落实种子质量管控,保障草种繁育质量达标。四、申报材料清单1. 项目申报书(含建设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效益分析、实施进度);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 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等合法用地材料;4. 技术团队、合作协议、过往业绩等佐证材料;5. 项目建设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6. 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五、申报流程1. 材料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指定受理单位;2. 资格审核:受理单位对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3. 评审立项: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公示;4. 批复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签订实施协议。六、申报时限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七、验收与资金拨付1. 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主体提交验收申请,由主管部门对照建设标准、繁育质量开展现场验收;2. 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一次性兑付每亩500元补贴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补贴资格。八、其他事项1.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全权负责,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2. 项目实施须严格遵守林草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规定;3. 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基地建设、草种繁育、设施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4.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指南》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慧敏联系电话:0479-7524510联系地址:建设路西锡林街北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二连浩特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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