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用药待遇

门诊特殊用药支付费用纳入我市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年度内门诊发生的门诊特殊用药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患者住院期间不能重复享受门诊特殊用药相关待遇,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大病保险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目前,我市职工门诊特殊用药目录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共计178种,包含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中重度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眼底黄斑变性、肺动脉高压、精神类疾病、原发性肺纤维化、肝炎和艾滋病等疗程较长疾病的治疗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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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20 15:33
来源: 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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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待遇

门诊特殊用药支付费用纳入我市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年度内门诊发生的门诊特殊用药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患者住院期间不能重复享受门诊特殊用药相关待遇,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大病保险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目前,我市职工门诊特殊用药目录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共计178种,包含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中重度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眼底黄斑变性、肺动脉高压、精神类疾病、原发性肺纤维化、肝炎和艾滋病等疗程较长疾病的治疗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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