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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2 09:13 点击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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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做好分级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结合全市重点民营企业类型分布,对照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标准,商有关部门形成了包括五种类型15家重点民营企业的《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一是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我市纳入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共2家。二是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各个行业门类2024年度营业收入排名第一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营业收入额排序。三是纳税较高的民营企业:即2024年度纳税额排名前两位且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纳税额排序。四是重点用工民营企业:即2024年度企业自用工人数(已缴纳社保人数)排名前两位且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自用工人数(已缴纳社保人数)排序。五是相关行业重点民营企业:即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主营业务对地区相关行业影响力相对较大,规模相对较大,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7家。以上各类别中重复企业优先在前一类别中体现,且经核查不包含严重失信企业。

现将《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及其标准将根据全市民营企业数据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新达到标准的企业纳入名单,将低于标准的企业调出名单。对调出名单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比照重点企业予以支持和服务。

受理部门: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9-7521338


附件: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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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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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2 09:13 点击量:49

来源: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做好分级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结合全市重点民营企业类型分布,对照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标准,商有关部门形成了包括五种类型15家重点民营企业的《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一是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我市纳入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共2家。二是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各个行业门类2024年度营业收入排名第一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营业收入额排序。三是纳税较高的民营企业:即2024年度纳税额排名前两位且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纳税额排序。四是重点用工民营企业:即2024年度企业自用工人数(已缴纳社保人数)排名前两位且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自用工人数(已缴纳社保人数)排序。五是相关行业重点民营企业:即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主营业务对地区相关行业影响力相对较大,规模相对较大,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7家。以上各类别中重复企业优先在前一类别中体现,且经核查不包含严重失信企业。

现将《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及其标准将根据全市民营企业数据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新达到标准的企业纳入名单,将低于标准的企业调出名单。对调出名单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比照重点企业予以支持和服务。

受理部门: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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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2 09:13

来源: 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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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做好分级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结合全市重点民营企业类型分布,对照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标准,商有关部门形成了包括五种类型15家重点民营企业的《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一是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我市纳入锡林郭勒盟重点民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共2家。二是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各个行业门类2024年度营业收入排名第一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营业收入额排序。三是纳税较高的民营企业:即2024年度纳税额排名前两位且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纳税额排序。四是重点用工民营企业:即2024年度企业自用工人数(已缴纳社保人数)排名前两位且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2家,按照自用工人数(已缴纳社保人数)排序。五是相关行业重点民营企业:即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主营业务对地区相关行业影响力相对较大,规模相对较大,稳定运营的民营企业,共7家。以上各类别中重复企业优先在前一类别中体现,且经核查不包含严重失信企业。

现将《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日至7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二连浩特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及其标准将根据全市民营企业数据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新达到标准的企业纳入名单,将低于标准的企业调出名单。对调出名单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比照重点企业予以支持和服务。

受理部门: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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