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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2-00700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公文时效 有效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点击量: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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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流程,提高会议质量,提升会议效率,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类型

  市政府会议主要是指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专题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政府组成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部门负责人列席。

  1.会前准备: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由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确定。

  2.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决定事项;二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是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主要工作情况,部署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四是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五是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政府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政府党组成员参加,非党组成员的副市长列席,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会议时间: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二是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三是研究需要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四是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长、副市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副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凡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党组)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由分管副市长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请上会。参会单位由提交会议议题的分管副市长确定,其中,固定列席部门为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司法局、发改委。

  2.会议时间: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具体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如遇有重要情况和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会期一般为半天。

  3.会议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原则上由分管副市长汇报,分管副市长因故不能出席的,议题原则上不提交会议研究,如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可由分管副主任或提交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时间原则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

  4.主要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大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市本级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事宜;三是讨论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锡林郭勒盟行署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四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涉及全局工作以及需要统筹安排的重要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五是讨论决定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六是讨论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事项;七是研究经济、社会领域深化改革等事项;八是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四)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由市长、相关分管副市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相关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议题由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议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

  2.会议时间:市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通报或听取国家、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听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方面工作汇报;三是研究提交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四是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是研究需要市长协调解决的重要工作;六是听取副市长分管工作进展情况;七是研究财政资金分配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八是研究讨论市长或副市长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市长专题会议:由副市长主持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

  1.会前准备:议题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调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确定,重要事项需报市长确定。

  2.会议时间: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研究副市长分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二是协调分管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三是受市长委托专题研究的事项;四是其他需要专题研究的事项。

  二、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会前准备。

  1.会前协调。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分管副市长研究,涉及两位及以上分管副市长工作的议题,由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协调相关副市长或相关副主任共同研究。若因分歧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主任需进一步协调,重大事项可报请常务副市长协调,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不具备上会议定条件的,不提请会议研究。

  2.材料准备。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篇幅长的汇报材料,须起草背景说明材料。对提交市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部门材料,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涉及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上会。

  (二)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1.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确实不能到会的,需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同意后,可委托本单位了解议题情况的副职参加。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在会场外指定地点侯会。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作静音处理,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注意保管文件材料,标有“会后收回”或者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不得带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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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5-30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点击量:2128

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流程,提高会议质量,提升会议效率,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类型

  市政府会议主要是指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专题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政府组成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部门负责人列席。

  1.会前准备: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由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确定。

  2.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决定事项;二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是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主要工作情况,部署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四是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五是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政府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政府党组成员参加,非党组成员的副市长列席,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会议时间: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二是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三是研究需要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四是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长、副市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副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凡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党组)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由分管副市长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请上会。参会单位由提交会议议题的分管副市长确定,其中,固定列席部门为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司法局、发改委。

  2.会议时间: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具体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如遇有重要情况和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会期一般为半天。

  3.会议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原则上由分管副市长汇报,分管副市长因故不能出席的,议题原则上不提交会议研究,如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可由分管副主任或提交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时间原则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

  4.主要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大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市本级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事宜;三是讨论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锡林郭勒盟行署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四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涉及全局工作以及需要统筹安排的重要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五是讨论决定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六是讨论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事项;七是研究经济、社会领域深化改革等事项;八是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四)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由市长、相关分管副市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相关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议题由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议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

  2.会议时间:市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通报或听取国家、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听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方面工作汇报;三是研究提交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四是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是研究需要市长协调解决的重要工作;六是听取副市长分管工作进展情况;七是研究财政资金分配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八是研究讨论市长或副市长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市长专题会议:由副市长主持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

  1.会前准备:议题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调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确定,重要事项需报市长确定。

  2.会议时间: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研究副市长分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二是协调分管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三是受市长委托专题研究的事项;四是其他需要专题研究的事项。

  二、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会前准备。

  1.会前协调。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分管副市长研究,涉及两位及以上分管副市长工作的议题,由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协调相关副市长或相关副主任共同研究。若因分歧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主任需进一步协调,重大事项可报请常务副市长协调,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不具备上会议定条件的,不提请会议研究。

  2.材料准备。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篇幅长的汇报材料,须起草背景说明材料。对提交市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部门材料,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涉及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上会。

  (二)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1.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确实不能到会的,需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同意后,可委托本单位了解议题情况的副职参加。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在会场外指定地点侯会。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作静音处理,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注意保管文件材料,标有“会后收回”或者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不得带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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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30 03:18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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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流程,提高会议质量,提升会议效率,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类型

  市政府会议主要是指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专题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政府组成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部门负责人列席。

  1.会前准备: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由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确定。

  2.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决定事项;二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是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主要工作情况,部署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四是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五是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政府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政府党组成员参加,非党组成员的副市长列席,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会议时间: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二是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三是研究需要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四是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长、副市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副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凡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党组)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由分管副市长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请上会。参会单位由提交会议议题的分管副市长确定,其中,固定列席部门为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司法局、发改委。

  2.会议时间: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具体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如遇有重要情况和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会期一般为半天。

  3.会议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原则上由分管副市长汇报,分管副市长因故不能出席的,议题原则上不提交会议研究,如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可由分管副主任或提交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时间原则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

  4.主要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大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市本级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事宜;三是讨论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锡林郭勒盟行署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四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涉及全局工作以及需要统筹安排的重要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五是讨论决定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六是讨论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事项;七是研究经济、社会领域深化改革等事项;八是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四)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由市长、相关分管副市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相关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议题由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议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

  2.会议时间:市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通报或听取国家、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听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方面工作汇报;三是研究提交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四是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是研究需要市长协调解决的重要工作;六是听取副市长分管工作进展情况;七是研究财政资金分配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八是研究讨论市长或副市长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市长专题会议:由副市长主持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

  1.会前准备:议题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调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确定,重要事项需报市长确定。

  2.会议时间: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研究副市长分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二是协调分管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三是受市长委托专题研究的事项;四是其他需要专题研究的事项。

  二、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会前准备。

  1.会前协调。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分管副市长研究,涉及两位及以上分管副市长工作的议题,由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协调相关副市长或相关副主任共同研究。若因分歧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主任需进一步协调,重大事项可报请常务副市长协调,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不具备上会议定条件的,不提请会议研究。

  2.材料准备。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篇幅长的汇报材料,须起草背景说明材料。对提交市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部门材料,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涉及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上会。

  (二)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1.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确实不能到会的,需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同意后,可委托本单位了解议题情况的副职参加。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在会场外指定地点侯会。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作静音处理,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注意保管文件材料,标有“会后收回”或者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不得带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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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流程,提高会议质量,提升会议效率,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类型  市政府会议主要是指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专题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政府组成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部门负责人列席。  1.会前准备: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由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确定。  2.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决定事项;二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是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主要工作情况,部署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四是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五是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政府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政府党组成员参加,非党组成员的副市长列席,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会议时间: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二是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三是研究需要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四是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长、副市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副主任列席,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凡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党组)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由分管副市长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请上会。参会单位由提交会议议题的分管副市长确定,其中,固定列席部门为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司法局、发改委。  2.会议时间: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具体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如遇有重要情况和急需研究的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会期一般为半天。  3.会议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原则上由分管副市长汇报,分管副市长因故不能出席的,议题原则上不提交会议研究,如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可由分管副主任或提交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时间原则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  4.主要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锡林郭勒盟盟委、盟行署和市委重大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市本级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事宜;三是讨论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锡林郭勒盟行署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四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涉及全局工作以及需要统筹安排的重要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五是讨论决定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六是讨论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事项;七是研究经济、社会领域深化改革等事项;八是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四)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由市长、相关分管副市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相关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  1.会前准备:议题由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议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  2.会议时间:市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通报或听取国家、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听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方面工作汇报;三是研究提交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四是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是研究需要市长协调解决的重要工作;六是听取副市长分管工作进展情况;七是研究财政资金分配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八是研究讨论市长或副市长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市长专题会议:由副市长主持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  1.会前准备:议题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调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确定,重要事项需报市长确定。  2.会议时间: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主要任务:一是研究副市长分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二是协调分管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三是受市长委托专题研究的事项;四是其他需要专题研究的事项。  二、相关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会前准备。  1.会前协调。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分管副市长研究,涉及两位及以上分管副市长工作的议题,由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协调相关副市长或相关副主任共同研究。若因分歧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主任需进一步协调,重大事项可报请常务副市长协调,凡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不具备上会议定条件的,不提请会议研究。  2.材料准备。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篇幅长的汇报材料,须起草背景说明材料。对提交市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部门材料,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涉及重要政策、重要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上会。  (二)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1.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确实不能到会的,需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同意后,可委托本单位了解议题情况的副职参加。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在会场外指定地点侯会。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作静音处理,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2.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注意保管文件材料,标有“会后收回”或者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不得带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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