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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1-025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3-22 公文时效 有效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点击量: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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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边境贸易创新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经研究,决定成立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郭平旺 市政府副市长

            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信局局长

            曹 杰 市公安局政委

            柴润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邱明侠 市卫健委主任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何红霞 市金融办副主任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互贸办主任

            张宏伟 二连浩特海关关长

            于 洋 二连海关缉私分局局长

            阿木古郎 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刘小平 二连税务局局长

            叶思扬 二连浩特市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有关事宜。

  2.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3.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推进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定期汇总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销号制度,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和督查通报工作。

  4.加强政策研究,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5.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部门要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建立对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互市加工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1.市商务局、互贸办。负责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企业和互助组合作社的备案、日常管理;协调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各环节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负责对园区及平台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工信局、边境经济合作区。负责对商品落地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园区平台企业收费执行情况;对互贸进口商品进入二级市场后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其他部门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金融办。负责提供金融政策服务;组织辖区内银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互市贸易有关数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公安局、二连海关缉私分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严防走私行为发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二连海关。负责依法监管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运输工具、人员,实施检疫、查验、检验,并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统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互市区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并负责对互市贸易区内的边检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二连税务局。负责互贸进口商品税收征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互贸区运营企业。在二连浩特市互市贸易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协调下,负责完善互市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互市贸易区的物业管理,对互市交易市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克同志兼任。

  2.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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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1-02511/2022-00145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文时效
发文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3-22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点击量:1206

 

各相关部门: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边境贸易创新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经研究,决定成立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郭平旺 市政府副市长

            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信局局长

            曹 杰 市公安局政委

            柴润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邱明侠 市卫健委主任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何红霞 市金融办副主任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互贸办主任

            张宏伟 二连浩特海关关长

            于 洋 二连海关缉私分局局长

            阿木古郎 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刘小平 二连税务局局长

            叶思扬 二连浩特市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有关事宜。

  2.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3.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推进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定期汇总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销号制度,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和督查通报工作。

  4.加强政策研究,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5.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部门要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建立对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互市加工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1.市商务局、互贸办。负责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企业和互助组合作社的备案、日常管理;协调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各环节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负责对园区及平台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工信局、边境经济合作区。负责对商品落地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园区平台企业收费执行情况;对互贸进口商品进入二级市场后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其他部门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金融办。负责提供金融政策服务;组织辖区内银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互市贸易有关数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公安局、二连海关缉私分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严防走私行为发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二连海关。负责依法监管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运输工具、人员,实施检疫、查验、检验,并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统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互市区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并负责对互市贸易区内的边检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二连税务局。负责互贸进口商品税收征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互贸区运营企业。在二连浩特市互市贸易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协调下,负责完善互市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互市贸易区的物业管理,对互市交易市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克同志兼任。

  2.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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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2 04:27

来源: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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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边境贸易创新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经研究,决定成立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郭平旺 市政府副市长

            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信局局长

            曹 杰 市公安局政委

            柴润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邱明侠 市卫健委主任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何红霞 市金融办副主任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互贸办主任

            张宏伟 二连浩特海关关长

            于 洋 二连海关缉私分局局长

            阿木古郎 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刘小平 二连税务局局长

            叶思扬 二连浩特市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有关事宜。

  2.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3.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推进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定期汇总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销号制度,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和督查通报工作。

  4.加强政策研究,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5.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部门要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建立对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互市加工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1.市商务局、互贸办。负责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企业和互助组合作社的备案、日常管理;协调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各环节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负责对园区及平台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工信局、边境经济合作区。负责对商品落地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园区平台企业收费执行情况;对互贸进口商品进入二级市场后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其他部门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金融办。负责提供金融政策服务;组织辖区内银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互市贸易有关数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公安局、二连海关缉私分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严防走私行为发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二连海关。负责依法监管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运输工具、人员,实施检疫、查验、检验,并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统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互市区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并负责对互市贸易区内的边检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二连税务局。负责互贸进口商品税收征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互贸区运营企业。在二连浩特市互市贸易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协调下,负责完善互市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互市贸易区的物业管理,对互市交易市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克同志兼任。

  2.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3月21日

  

附件:
各相关部门: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边境贸易创新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经研究,决定成立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郭平旺 市政府副市长    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信局局长    曹 杰 市公安局政委    柴润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邱明侠 市卫健委主任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何红霞 市金融办副主任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互贸办主任    张宏伟 二连浩特海关关长    于 洋 二连海关缉私分局局长    阿木古郎 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刘小平 二连税务局局长    叶思扬 二连浩特市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有关事宜。   2.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3.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推进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定期汇总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销号制度,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和督查通报工作。   4.加强政策研究,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5.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各部门要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建立对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确保互市加工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1.市商务局、互贸办。负责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企业和互助组合作社的备案、日常管理;协调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各环节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负责对园区及平台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工信局、边境经济合作区。负责对商品落地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园区平台企业收费执行情况;对互贸进口商品进入二级市场后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其他部门推动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金融办。负责提供金融政策服务;组织辖区内银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互市贸易有关数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公安局、二连海关缉私分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严防走私行为发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二连海关。负责依法监管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运输工具、人员,实施检疫、查验、检验,并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统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二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互市区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并负责对互市贸易区内的边检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二连税务局。负责互贸进口商品税收征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互贸区运营企业。在二连浩特市互市贸易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协调下,负责完善互市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互市贸易区的物业管理,对互市交易市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克同志兼任。   2.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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