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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1-02450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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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2-26 公文时效 失效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二连浩特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点击量: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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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能耗“双控”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能耗“双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要求,根据全盟能耗双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政府决定成立二连浩特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新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建军 市教育科技局局长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樊高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包玉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彦军 市农牧和水务局局长

  李树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 哲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柴润忠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大勇 二连供电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一)宣传部

  1.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节能降碳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锡盟委、市委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统筹、协调、部署全市节能宣传工作。

  2.组织新闻单位开展节能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指导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节能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市能耗双控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节能形势研判、预警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措施。

  2. 负责全市节能预算管理,制定各产业年度“双控”目标任务。

  3.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相关工作。

  4. 负责制定全市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能源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能源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制定能源发展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教育科技局

  1. 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负责制定全市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2. 负责组织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节能科普教育。

  3. 负责指导全市节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4. 负责组织全市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四)工业和信息化局

  1. 负责制定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降低高耗能行业占工业能源消耗比重。

  2. 负责做好工业(不包括能源)领域的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工业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实行重点用能企业周调度、周报告制度,监测全市规上工业能耗增幅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用电、能耗数据进行分析。

  3.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技术标准。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进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4. 负责落实分管行业及大数据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季度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节能审查实施情况。

  6. 负责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能耗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7. 负责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淘汰落后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负责对工业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超限额用能行为。

  8. 负责对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 负责大数据企业项目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大数据”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调度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全市“大数据”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五)财政局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财税优惠政策,参与研究节能相关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2. 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有关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 负责全市能耗双控相关工作预算安排和经费保障。

  4. 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 负责指导全市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负责组织对既有建筑调查、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3. 负责抓好全市各类建筑能耗双控工作,挖掘建筑领域节能降耗空间;控制城区景观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4. 负责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负责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建筑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七)交通运输局

  1. 负责抓好交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量测算;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指导全市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

  3. 负责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负责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辆。

  5.负责建立交通能源消耗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

  (八)农牧和水务局

  1. 负责全市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支持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牧业机械。

  (九)商务局

  1. 负责全市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督促重点商场超市做好能耗控制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完善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制度体系,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3. 负责组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十)应急管理局

  1. 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局

  1. 负责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依法检查督促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监管,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计量体系,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十二)统计局

  1. 负责完善市能耗双控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供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核算相关数据。

  2. 负责监测、预警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做好全市能耗和单位GDP能耗变化及各行业能耗及强度监测分析,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并按月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机关事务管理局

  1. 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 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统计、公布公共机构年度能耗状况。

  3. 负责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需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4. 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四)供电局

  1. 负责配合做好全市用电量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情况。落实调整高耗能行业倒阶梯输配电价,扩大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2. 对自治区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企业(用电设备)、能耗超限额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用电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惩罚性差别化电价政策。

  3. 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三、其他事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哈斯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工信局局长海霞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委、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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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2-26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二连浩特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点击量:856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能耗“双控”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能耗“双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要求,根据全盟能耗双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政府决定成立二连浩特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新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建军 市教育科技局局长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樊高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包玉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彦军 市农牧和水务局局长

  李树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 哲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柴润忠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大勇 二连供电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一)宣传部

  1.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节能降碳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锡盟委、市委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统筹、协调、部署全市节能宣传工作。

  2.组织新闻单位开展节能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指导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节能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市能耗双控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节能形势研判、预警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措施。

  2. 负责全市节能预算管理,制定各产业年度“双控”目标任务。

  3.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相关工作。

  4. 负责制定全市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能源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能源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制定能源发展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教育科技局

  1. 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负责制定全市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2. 负责组织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节能科普教育。

  3. 负责指导全市节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4. 负责组织全市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四)工业和信息化局

  1. 负责制定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降低高耗能行业占工业能源消耗比重。

  2. 负责做好工业(不包括能源)领域的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工业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实行重点用能企业周调度、周报告制度,监测全市规上工业能耗增幅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用电、能耗数据进行分析。

  3.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技术标准。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进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4. 负责落实分管行业及大数据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季度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节能审查实施情况。

  6. 负责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能耗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7. 负责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淘汰落后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负责对工业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超限额用能行为。

  8. 负责对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 负责大数据企业项目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大数据”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调度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全市“大数据”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五)财政局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财税优惠政策,参与研究节能相关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2. 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有关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 负责全市能耗双控相关工作预算安排和经费保障。

  4. 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 负责指导全市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负责组织对既有建筑调查、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3. 负责抓好全市各类建筑能耗双控工作,挖掘建筑领域节能降耗空间;控制城区景观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4. 负责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负责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建筑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七)交通运输局

  1. 负责抓好交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量测算;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指导全市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

  3. 负责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负责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辆。

  5.负责建立交通能源消耗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

  (八)农牧和水务局

  1. 负责全市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支持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牧业机械。

  (九)商务局

  1. 负责全市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督促重点商场超市做好能耗控制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完善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制度体系,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3. 负责组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十)应急管理局

  1. 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局

  1. 负责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依法检查督促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监管,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计量体系,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十二)统计局

  1. 负责完善市能耗双控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供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核算相关数据。

  2. 负责监测、预警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做好全市能耗和单位GDP能耗变化及各行业能耗及强度监测分析,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并按月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机关事务管理局

  1. 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 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统计、公布公共机构年度能耗状况。

  3. 负责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需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4. 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四)供电局

  1. 负责配合做好全市用电量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情况。落实调整高耗能行业倒阶梯输配电价,扩大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2. 对自治区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企业(用电设备)、能耗超限额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用电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惩罚性差别化电价政策。

  3. 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三、其他事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哈斯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工信局局长海霞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委、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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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能耗“双控”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能耗“双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要求,根据全盟能耗双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政府决定成立二连浩特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新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建军 市教育科技局局长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樊高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包玉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彦军 市农牧和水务局局长

  李树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 哲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柴润忠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大勇 二连供电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一)宣传部

  1.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节能降碳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锡盟委、市委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统筹、协调、部署全市节能宣传工作。

  2.组织新闻单位开展节能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指导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节能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市能耗双控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节能形势研判、预警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措施。

  2. 负责全市节能预算管理,制定各产业年度“双控”目标任务。

  3.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相关工作。

  4. 负责制定全市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能源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能源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制定能源发展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教育科技局

  1. 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负责制定全市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2. 负责组织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节能科普教育。

  3. 负责指导全市节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4. 负责组织全市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四)工业和信息化局

  1. 负责制定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降低高耗能行业占工业能源消耗比重。

  2. 负责做好工业(不包括能源)领域的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工业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实行重点用能企业周调度、周报告制度,监测全市规上工业能耗增幅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用电、能耗数据进行分析。

  3.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技术标准。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进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4. 负责落实分管行业及大数据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季度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节能审查实施情况。

  6. 负责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能耗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7. 负责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淘汰落后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负责对工业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超限额用能行为。

  8. 负责对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 负责大数据企业项目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大数据”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调度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全市“大数据”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五)财政局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财税优惠政策,参与研究节能相关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2. 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有关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 负责全市能耗双控相关工作预算安排和经费保障。

  4. 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 负责指导全市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负责组织对既有建筑调查、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3. 负责抓好全市各类建筑能耗双控工作,挖掘建筑领域节能降耗空间;控制城区景观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4. 负责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负责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建筑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七)交通运输局

  1. 负责抓好交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量测算;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指导全市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

  3. 负责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负责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辆。

  5.负责建立交通能源消耗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

  (八)农牧和水务局

  1. 负责全市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支持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牧业机械。

  (九)商务局

  1. 负责全市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督促重点商场超市做好能耗控制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完善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制度体系,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3. 负责组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十)应急管理局

  1. 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局

  1. 负责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依法检查督促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监管,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计量体系,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十二)统计局

  1. 负责完善市能耗双控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供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核算相关数据。

  2. 负责监测、预警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做好全市能耗和单位GDP能耗变化及各行业能耗及强度监测分析,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并按月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机关事务管理局

  1. 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 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统计、公布公共机构年度能耗状况。

  3. 负责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需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4. 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四)供电局

  1. 负责配合做好全市用电量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情况。落实调整高耗能行业倒阶梯输配电价,扩大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2. 对自治区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企业(用电设备)、能耗超限额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用电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惩罚性差别化电价政策。

  3. 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三、其他事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哈斯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工信局局长海霞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委、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2月26日

 

 

 

附件: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能耗“双控”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能耗“双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要求,根据全盟能耗双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政府决定成立二连浩特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英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曹 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哈斯夫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新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建军 市教育科技局局长  岳喜华 市统计局局长  海 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余宏利 市财政局局长  樊高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包玉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彦军 市农牧和水务局局长  李树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 哲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柴润忠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 克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大勇 二连供电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一)宣传部  1.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节能降碳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锡盟委、市委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统筹、协调、部署全市节能宣传工作。  2.组织新闻单位开展节能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指导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做好节能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市能耗双控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节能形势研判、预警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措施。  2. 负责全市节能预算管理,制定各产业年度“双控”目标任务。  3.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相关工作。  4. 负责制定全市能源行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能源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能源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制定能源发展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教育科技局  1. 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负责制定全市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2. 负责组织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节能科普教育。  3. 负责指导全市节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4. 负责组织全市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四)工业和信息化局  1. 负责制定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降低高耗能行业占工业能源消耗比重。  2. 负责做好工业(不包括能源)领域的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工业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实行重点用能企业周调度、周报告制度,监测全市规上工业能耗增幅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用电、能耗数据进行分析。  3.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技术标准。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进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4. 负责落实分管行业及大数据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季度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节能审查实施情况。  6. 负责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能耗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7. 负责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淘汰落后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负责对工业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超限额用能行为。  8. 负责对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 负责大数据企业项目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大数据”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调度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全市“大数据”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五)财政局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财税优惠政策,参与研究节能相关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2. 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有关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 负责全市能耗双控相关工作预算安排和经费保障。  4. 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 负责指导全市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负责组织对既有建筑调查、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3. 负责抓好全市各类建筑能耗双控工作,挖掘建筑领域节能降耗空间;控制城区景观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4. 负责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负责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建筑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七)交通运输局  1. 负责抓好交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量测算;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指导全市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  3. 负责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负责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辆。  5.负责建立交通能源消耗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  (八)农牧和水务局  1. 负责全市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支持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牧业机械。  (九)商务局  1. 负责全市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督促重点商场超市做好能耗控制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完善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制度体系,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3. 负责组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十)应急管理局  1. 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局  1. 负责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依法检查督促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监管,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计量体系,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十二)统计局  1. 负责完善市能耗双控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供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核算相关数据。  2. 负责监测、预警全市能耗双控工作,做好全市能耗和单位GDP能耗变化及各行业能耗及强度监测分析,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并按月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机关事务管理局  1. 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 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统计、公布公共机构年度能耗状况。  3. 负责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需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4. 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四)供电局  1. 负责配合做好全市用电量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情况。落实调整高耗能行业倒阶梯输配电价,扩大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2. 对自治区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企业(用电设备)、能耗超限额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用电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惩罚性差别化电价政策。  3. 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三、其他事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哈斯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工信局局长海霞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委、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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