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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1-024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1-19 公文时效 有效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量: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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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19日

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清查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清查范围。对我市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

  (二)专项清查内容。针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二、统筹协调、加强整改落实

  由市政府统筹协调住建、发改、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及边合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表格见附件)。对每栋建筑物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掌握每栋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和建设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改扩建工程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验收、主体结构检测和加固等监管。对清查中发现的“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和消防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及擅自对地下空间开挖等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按照《二连浩特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有力有效管控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

  (四)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守建设及运行各环节安全底线。要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五)要结合实际,研究完善房屋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安全动态监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把房屋使用安全有效管理制度予以固化,健全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长春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樊高原   市住建局局长

          苏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  员: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张春环   市执法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艳豹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  军   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刘  磊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专项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清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樊高原兼任。各清查小组成员及清查范围如下:

  第一清查小组:组长樊高原,组员段喜、陈磊、陈诚、郑浩然、肖冰。清查范围为伊林大道西,新城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二清查小组:组长陈艳豹,组员呼世涛、邵达伟、王计平、周鹏飞、王治洪。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三清查小组:组长张春环,组员张利清、黄强、张元凯、运南昊、柴斌。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四清查小组:组长于皓,组员:李嘉、任志军、康志军、刘建国、张晓辉、樊旻。清查范围为铁道沿线以东工业园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五、时间进度安排

  自2020年12月开始至2021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7日)。按照国家、自治区、行署总体要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梳理排查阶段(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0日)。各清查小组要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严格全面开展手续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时动态监管。

  (三)全面治理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4月30日)。按照工作台账,对清查中发现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6月18日)。各清查小组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二连市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人和使用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大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宣传活动,普及基本建设程序和房屋使用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

  (三)加强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及时提供线索,有效提高摸排整治工作效率。

  (四)做好沟通衔接。住建局负责组建微信工作群,随时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先进经验做法。各清查小组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联系,并于每月18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各查清小组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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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1-02448/2022-00145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文时效
发文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1-19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量:926

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19日

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清查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清查范围。对我市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

  (二)专项清查内容。针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二、统筹协调、加强整改落实

  由市政府统筹协调住建、发改、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及边合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表格见附件)。对每栋建筑物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掌握每栋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和建设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改扩建工程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验收、主体结构检测和加固等监管。对清查中发现的“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和消防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及擅自对地下空间开挖等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按照《二连浩特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有力有效管控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

  (四)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守建设及运行各环节安全底线。要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五)要结合实际,研究完善房屋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安全动态监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把房屋使用安全有效管理制度予以固化,健全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长春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樊高原   市住建局局长

          苏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  员: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张春环   市执法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艳豹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  军   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刘  磊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专项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清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樊高原兼任。各清查小组成员及清查范围如下:

  第一清查小组:组长樊高原,组员段喜、陈磊、陈诚、郑浩然、肖冰。清查范围为伊林大道西,新城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二清查小组:组长陈艳豹,组员呼世涛、邵达伟、王计平、周鹏飞、王治洪。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三清查小组:组长张春环,组员张利清、黄强、张元凯、运南昊、柴斌。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四清查小组:组长于皓,组员:李嘉、任志军、康志军、刘建国、张晓辉、樊旻。清查范围为铁道沿线以东工业园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五、时间进度安排

  自2020年12月开始至2021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7日)。按照国家、自治区、行署总体要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梳理排查阶段(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0日)。各清查小组要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严格全面开展手续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时动态监管。

  (三)全面治理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4月30日)。按照工作台账,对清查中发现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6月18日)。各清查小组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二连市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人和使用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大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宣传活动,普及基本建设程序和房屋使用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

  (三)加强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及时提供线索,有效提高摸排整治工作效率。

  (四)做好沟通衔接。住建局负责组建微信工作群,随时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先进经验做法。各清查小组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联系,并于每月18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各查清小组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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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9 15:42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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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19日

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清查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清查范围。对我市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

  (二)专项清查内容。针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二、统筹协调、加强整改落实

  由市政府统筹协调住建、发改、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及边合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表格见附件)。对每栋建筑物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掌握每栋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和建设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改扩建工程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验收、主体结构检测和加固等监管。对清查中发现的“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和消防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及擅自对地下空间开挖等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按照《二连浩特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有力有效管控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

  (四)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守建设及运行各环节安全底线。要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五)要结合实际,研究完善房屋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安全动态监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把房屋使用安全有效管理制度予以固化,健全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长春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樊高原   市住建局局长

          苏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  员: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张春环   市执法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艳豹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  军   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刘  磊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专项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清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樊高原兼任。各清查小组成员及清查范围如下:

  第一清查小组:组长樊高原,组员段喜、陈磊、陈诚、郑浩然、肖冰。清查范围为伊林大道西,新城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二清查小组:组长陈艳豹,组员呼世涛、邵达伟、王计平、周鹏飞、王治洪。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三清查小组:组长张春环,组员张利清、黄强、张元凯、运南昊、柴斌。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四清查小组:组长于皓,组员:李嘉、任志军、康志军、刘建国、张晓辉、樊旻。清查范围为铁道沿线以东工业园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五、时间进度安排

  自2020年12月开始至2021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7日)。按照国家、自治区、行署总体要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梳理排查阶段(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0日)。各清查小组要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严格全面开展手续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时动态监管。

  (三)全面治理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4月30日)。按照工作台账,对清查中发现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6月18日)。各清查小组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二连市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人和使用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大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宣传活动,普及基本建设程序和房屋使用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

  (三)加强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及时提供线索,有效提高摸排整治工作效率。

  (四)做好沟通衔接。住建局负责组建微信工作群,随时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先进经验做法。各清查小组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联系,并于每月18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各查清小组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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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19日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清查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清查范围。对我市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  (二)专项清查内容。针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二、统筹协调、加强整改落实  由市政府统筹协调住建、发改、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及边合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表格见附件)。对每栋建筑物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掌握每栋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和建设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改扩建工程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验收、主体结构检测和加固等监管。对清查中发现的“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和消防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及擅自对地下空间开挖等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按照《二连浩特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有力有效管控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  (四)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守建设及运行各环节安全底线。要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五)要结合实际,研究完善房屋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安全动态监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把房屋使用安全有效管理制度予以固化,健全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二连浩特市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长春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樊高原 市住建局局长   苏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 员:哈斯夫 市发改委主任  张春环 市执法局局长  于 皓 市边合区党工委书记  张利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艳豹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 军 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刘 磊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专项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清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樊高原兼任。各清查小组成员及清查范围如下:  第一清查小组:组长樊高原,组员段喜、陈磊、陈诚、郑浩然、肖冰。清查范围为伊林大道西,新城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二清查小组:组长陈艳豹,组员呼世涛、邵达伟、王计平、周鹏飞、王治洪。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三清查小组:组长张春环,组员张利清、黄强、张元凯、运南昊、柴斌。清查范围为恐龙大街以南、伊林大道以东、铁道线以西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第四清查小组:组长于皓,组员:李嘉、任志军、康志军、刘建国、张晓辉、樊旻。清查范围为铁道沿线以东工业园区内已建成及在建项目。  五、时间进度安排  自2020年12月开始至2021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7日)。按照国家、自治区、行署总体要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梳理排查阶段(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0日)。各清查小组要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严格全面开展手续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时动态监管。  (三)全面治理阶段(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4月30日)。按照工作台账,对清查中发现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6月18日)。各清查小组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二连市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人和使用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  (二)加大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宣传活动,普及基本建设程序和房屋使用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  (三)加强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及时提供线索,有效提高摸排整治工作效率。  (四)做好沟通衔接。住建局负责组建微信工作群,随时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先进经验做法。各清查小组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联系,并于每月18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汇总各查清小组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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