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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0-017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9-24 公文时效 有效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4 点击量: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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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

  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下列47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1.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3.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二连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5.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5.二连浩特市民政和社区建设管理局

  6.二连浩特市司法局

  7.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10.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11.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12.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13.二连浩特市商务局(口岸管理办公室)

  14.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

  15.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6.二连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7.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18.二连浩特市审计局

  19.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二连浩特市统计局

  21.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2.二连浩特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23.二连浩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4.二连浩特市政务服务局

  25.二连浩特市国家安全局

  26.二连浩特市生态环境分局

  27.二连浩特市委保密机要局

  28.二连浩特市档案史志局

  29.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0.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

  31.二连浩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32.二连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3.二连浩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4.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5.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6.二连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7.二连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38.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39.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0.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1.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2.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44.二连浩特市烟草专卖局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

  46.二连浩特市气象局

  47.中国人民银行二连浩特市支行

  二、有关事宜

  (一)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市司法局重新审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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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公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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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9-24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4 点击量:842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

  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下列47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1.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3.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二连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5.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5.二连浩特市民政和社区建设管理局

  6.二连浩特市司法局

  7.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10.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11.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12.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13.二连浩特市商务局(口岸管理办公室)

  14.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

  15.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6.二连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7.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18.二连浩特市审计局

  19.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二连浩特市统计局

  21.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2.二连浩特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23.二连浩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4.二连浩特市政务服务局

  25.二连浩特市国家安全局

  26.二连浩特市生态环境分局

  27.二连浩特市委保密机要局

  28.二连浩特市档案史志局

  29.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0.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

  31.二连浩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32.二连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3.二连浩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4.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5.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6.二连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7.二连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38.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39.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0.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1.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2.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44.二连浩特市烟草专卖局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

  46.二连浩特市气象局

  47.中国人民银行二连浩特市支行

  二、有关事宜

  (一)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市司法局重新审核。

  2020年9月24日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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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0-09-24 11:27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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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

  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下列47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1.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3.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二连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5.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5.二连浩特市民政和社区建设管理局

  6.二连浩特市司法局

  7.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10.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11.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12.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13.二连浩特市商务局(口岸管理办公室)

  14.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

  15.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6.二连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7.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18.二连浩特市审计局

  19.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二连浩特市统计局

  21.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2.二连浩特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23.二连浩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4.二连浩特市政务服务局

  25.二连浩特市国家安全局

  26.二连浩特市生态环境分局

  27.二连浩特市委保密机要局

  28.二连浩特市档案史志局

  29.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0.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

  31.二连浩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32.二连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3.二连浩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4.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5.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6.二连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7.二连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38.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39.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0.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1.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2.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44.二连浩特市烟草专卖局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

  46.二连浩特市气象局

  47.中国人民银行二连浩特市支行

  二、有关事宜

  (一)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市司法局重新审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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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   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下列47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1.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3.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二连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5.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5.二连浩特市民政和社区建设管理局   6.二连浩特市司法局   7.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10.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11.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12.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13.二连浩特市商务局(口岸管理办公室)   14.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   15.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6.二连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7.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18.二连浩特市审计局   19.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二连浩特市统计局   21.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2.二连浩特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23.二连浩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4.二连浩特市政务服务局   25.二连浩特市国家安全局   26.二连浩特市生态环境分局   27.二连浩特市委保密机要局   28.二连浩特市档案史志局   29.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0.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政府   31.二连浩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32.二连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3.二连浩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4.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5.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6.二连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7.二连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38.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39.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0.二连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1.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2.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44.二连浩特市烟草专卖局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   46.二连浩特市气象局   47.中国人民银行二连浩特市支行   二、有关事宜   (一)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市司法局重新审核。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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