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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10:18 点击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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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储备、培养和锻炼高校毕业生,增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通过实践锻炼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和生产技能人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现就今年我市招募20名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储备企业

储备企业为二连浩特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社会信誉良好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二)高校毕业生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遵守储备单位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服务期满、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以及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

拟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填写《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储备申请表》(附件2)和《二连浩特市储备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评估表》(附件3),并连同相关材料提交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

(二)储备企业

拟申报认定人才储备的企业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填写后(加盖公章)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备案为储备单位。

三、选拔流程

审核通过的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到储备企业参加人才选拔,一般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考核方式进行选拔;达成意向后,储备企业负责将《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基地储备人才花名册》(附件4)报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备案,市人社局将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签订《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

四、期限及待遇

(一)企业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政府对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二)储备企业根据当年接收储备人员情况,每月向市人社局申请生活补贴。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储备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五、补充招募

由于高校毕业生或储备企业未签署《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和放弃入选企业人才储备等原因未完成招募计划的,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补充招募。

六、日常管理

(一)高校毕业生与储备企业签订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

(二)储备企业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制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三)储备高校毕业生若中途退出,须在7天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及本人书面申请),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退出,并停发生活补贴。人社局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储备企业及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并收缴不在岗期间所得生活补贴;对造假、虚报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取消储备人才资格。

联系电话:7524442    

地点:党政2号楼409(人力资源科)


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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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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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10:18 点击量:18

来源: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储备、培养和锻炼高校毕业生,增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通过实践锻炼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和生产技能人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现就今年我市招募20名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储备企业

储备企业为二连浩特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社会信誉良好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二)高校毕业生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遵守储备单位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服务期满、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以及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

拟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填写《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储备申请表》(附件2)和《二连浩特市储备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评估表》(附件3),并连同相关材料提交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

(二)储备企业

拟申报认定人才储备的企业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填写后(加盖公章)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备案为储备单位。

三、选拔流程

审核通过的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到储备企业参加人才选拔,一般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考核方式进行选拔;达成意向后,储备企业负责将《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基地储备人才花名册》(附件4)报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备案,市人社局将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签订《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

四、期限及待遇

(一)企业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政府对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二)储备企业根据当年接收储备人员情况,每月向市人社局申请生活补贴。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储备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五、补充招募

由于高校毕业生或储备企业未签署《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和放弃入选企业人才储备等原因未完成招募计划的,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补充招募。

六、日常管理

(一)高校毕业生与储备企业签订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

(二)储备企业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制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三)储备高校毕业生若中途退出,须在7天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及本人书面申请),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退出,并停发生活补贴。人社局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储备企业及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并收缴不在岗期间所得生活补贴;对造假、虚报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取消储备人才资格。

联系电话:7524442    

地点:党政2号楼409(人力资源科)


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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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10:18

来源: 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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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储备、培养和锻炼高校毕业生,增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通过实践锻炼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和生产技能人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现就今年我市招募20名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储备企业

储备企业为二连浩特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社会信誉良好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二)高校毕业生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遵守储备单位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服务期满、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以及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

拟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填写《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储备申请表》(附件2)和《二连浩特市储备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评估表》(附件3),并连同相关材料提交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

(二)储备企业

拟申报认定人才储备的企业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填写后(加盖公章)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备案为储备单位。

三、选拔流程

审核通过的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到储备企业参加人才选拔,一般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考核方式进行选拔;达成意向后,储备企业负责将《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基地储备人才花名册》(附件4)报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备案,市人社局将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签订《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

四、期限及待遇

(一)企业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政府对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二)储备企业根据当年接收储备人员情况,每月向市人社局申请生活补贴。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储备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五、补充招募

由于高校毕业生或储备企业未签署《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和放弃入选企业人才储备等原因未完成招募计划的,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补充招募。

六、日常管理

(一)高校毕业生与储备企业签订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

(二)储备企业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制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三)储备高校毕业生若中途退出,须在7天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及本人书面申请),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退出,并停发生活补贴。人社局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储备企业及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并收缴不在岗期间所得生活补贴;对造假、虚报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取消储备人才资格。

联系电话:7524442    

地点:党政2号楼409(人力资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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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储备、培养和锻炼高校毕业生,增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通过实践锻炼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和生产技能人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现就今年我市招募20名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范围(一)储备企业储备企业为二连浩特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证照完备;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4.社会信誉良好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二)高校毕业生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够履行遵守储备单位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3.服务期满、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以及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二、申报程序(一)高校毕业生拟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填写《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储备申请表》(附件2)和《二连浩特市储备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评估表》(附件3),并连同相关材料提交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二)储备企业拟申报认定人才储备的企业于2026年1月5日-9月30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ht.gov.cn)的通知公告模块下载《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填写后(加盖公章)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人事科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备案为储备单位。三、选拔流程审核通过的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到储备企业参加人才选拔,一般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考核方式进行选拔;达成意向后,储备企业负责将《二连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基地储备人才花名册》(附件4)报市人社局进行复核备案,市人社局将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签订《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四、期限及待遇(一)企业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政府对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二)储备企业根据当年接收储备人员情况,每月向市人社局申请生活补贴。市人社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储备补贴,不得重复申领。五、补充招募由于高校毕业生或储备企业未签署《二连浩特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和放弃入选企业人才储备等原因未完成招募计划的,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补充招募。六、日常管理(一)高校毕业生与储备企业签订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二)储备企业要建立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制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三)储备高校毕业生若中途退出,须在7天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服务企业书面报告及本人书面申请),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退出,并停发生活补贴。人社局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储备企业及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并收缴不在岗期间所得生活补贴;对造假、虚报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取消储备人才资格。联系电话:7524442 地点:党政2号楼409(人力资源科)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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