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的整体情况
苏木党委重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迅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认真细化工作台账,强化整改任务跟踪督办,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优化内部工作作风,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学习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苏木党委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严格落实苏木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制度,制定并印发《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制度汇编》、《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3年1-9月召开党委及党委(扩大)会议26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研究部署25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体研讨2次,2名同志作现场交流发言,提交书面研讨材料20篇。2023年6月16日苏木党委与市委党校开展合作交流,在苏木和13个党员中心户建立石榴籽大讲堂。7月18日,邀请市党校冯一凡同志为苏木、嘎查“两委”干部职工讲解题目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专题培训,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本领。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苏木党委和机关党支部分别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学习重点内容,苏木党委、机关党支部采取周五集中经常学、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等方式,将《党的二十大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内容贯穿全年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1-9月,苏木机关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3次(其中党内法规学习3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9次,“书记讲党课”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三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为民情怀,带头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针对旱情发展形势,苏木党委、政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牧区旱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帮助牧民降低损失、渡过难关。
(2)对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的谋划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由苏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三农三牧”、乡村振兴、边境基层党建、边境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综合治理、宗教工作等年度工作规划,明确年度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二是抓好理论结合实际,结合苏木地处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实际,从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农牧区“最强党支部”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促进乡村振兴五项中心任务持续推进。
(3)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将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和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其中。二是苏木党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党员人手配发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自主学、支部书记领学、帮送学相结合,充实内容,确保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同步进行、同步推进,确保学习教育不缺项、不漏项。
2.履行核心职能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
(1)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建了无土栽培大棚,与赤峰无土栽培相关企业进行对接购置设备,已正式投产使用。二是就草颗粒加工厂等现有集体经济项目与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沟通对接,已完成租赁承包,开始投产使用。三是学习借鉴其它地区农牧业产业化养殖、合作社规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蔬菜大棚种植和旅游开发等先进经验,提高农牧民转型发展能力。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良种马、骆驼等大畜养殖户,挖掘驼产品市场,促进牧户积极调整养殖结构。五是举办“美丽乡村·瓜果飘香”赛乌素嘎查采摘文化旅游季,点燃采摘游热情。
(2)嘎查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奔犇牛业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已完成,二期项目计划2024年5月完工,三期已完成立项。二是成立以嘎查为单位的5个嘎查股份合作公司,边民互市贸易互助组已注册备案人员累计700余人;三是集体经济项目已形成阶段性成效,其中无土栽培项目已投产使用,草颗粒厂加工厂项目已与承租方达成协议,已投产使用,农业大棚项目利用石墨烯供暖方式达到农产品错季收成,已完成半年收入,累计8万余元。
(3)引领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苏木党委书记约谈了4个牧业嘎查书记,要求各嘎查对党员中心户加强管理,调动主观能动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员中心户”进退管理办法》,建立起了党员中心户包联机制。三是根据《办法》和包联嘎查实际,苏木党政班子成员和第一书记每人包联本嘎查党员中心户,协助党员中心户制定学习计划,截至2023年8月,组织开展专题督导1次。
(4)“三务公开”载体单一,公开内容不全,公示渠道不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格日勒敖度苏木“三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公开内容、公开要求、时间节点、平台渠道等内容;二是成立《格日勒敖都苏木“三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等。三是苏木纪委及时督促苏木及五个嘎查“三务”公开工作,并下一步对公开情况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督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规定内容信息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对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意识存在问题的整改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和《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障意识形态工作与苏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结合分工实际,制定苏木党政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签订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持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23年4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安排部署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并对苏木领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三是苏木党委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暨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当前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形势任务,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四是及时同市委宣传部进行了联系协调,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和2021年工作总结。
(2)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苏木实际出发,从安全生产、民族团结、宗教管理、卫生防疫、抗旱防汛、生态环境、意识形态、保密安全、信访维稳等多个领域和维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汇编成册;二是严格落实林草长制,对林草长工作档案进行了梳理,更新完善了组织架构及工作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苏木级林草长每月巡察不少于1次,嘎查级林草长每周巡察不少于1次的工作要求进行巡察;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牧区常态化抗旱机制工作方案,与蒙众联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提高牲畜出栏率和牧民收入,切实提升牧民抗风险能力;四是建立信访代办机制,指定苏木副书记、嘎查副书记为信访代办员,对代办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五是根据苏木辖区内的草场矛盾纠纷情况,按照“一案一专班”成立信访工作调查组,并按照政法委工作部署,整合综治乌日特、司法所、派出所等资源,成立了苏木综治矛盾调处中心,全力化解当前矛盾纠纷。
(3)对做好农牧民群众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嘎查第一书记和两委参加苏木2023年9月11日和9月13日举办的意识形态部署会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并在嘎查两委群和嘎查居民两次宣传意识形态方面文稿信息;二是通过党员中心户带头,登记互市贸易边民证等方式转变“等靠要”依赖帮扶观念。
(4)对提升嘎查两委干部素质能力紧迫性认识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嘎查“两委”培训措施,重点围绕种养殖、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等内容,邀请市内外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和走出去请进来模式进行培训,截至目前“两委”成员外出学习人数达40人次;二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围绕巡察中发现的党务、村务、财务问题,对各嘎查“两委”和苏木财务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三是组织苏木干部、嘎查“两委”积极参加盟、市组织的各种类型的理论知识比武和知识竞赛,在相互对比中找准差距,在相互学习中取长补短,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2023年,组织我苏木干部参加医保局举办的知识竞赛,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下一步,持续组织苏木干部和嘎查“两委”参加类似活动,在比赛中找差距,提高综合素质。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问题的整改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中央和自治区、盟、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出台了《格日勒敖苏木工作制度汇编》。对《格日勒敖都苏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其中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安排专人,对2022年苏木党委两次会议记录进行核实,与参会人员进行事项确认后,确实有不记录情况,对相关问题形成情况说明,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安排苏木机关各类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了会议记录工作流程,以后严禁出现笔体、字迹前后不一致等补记录等问题。
(2)对嘎查指导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模范党支部”标准,苏木党委组织开展一次嘎查工作大督查,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监管、队伍建设等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方位监督检查,指导嘎查“两委”做好日常工作,并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制定完善《格日勒敖都苏木包联干部联系嘎查制度》,进一步加强苏木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嘎查工作作风,提高嘎查“两委”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提升苏木领导干部抓落实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2023年9月13日上午,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就对巡察发现问题为契机,对五个嘎查“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和集体提醒谈话,督促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2.依法廉洁用权存在问题的整改
(1)嘎查现金借款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2年5月某嘎查人员借用资金为嘎查出纳从嘎查资金去除用于“五四”活动,但由于疫情、旱灾等原因活动一直未能举办,直至2023年3月,资金全部用于三八妇女节活动;二是为更好对各嘎查“三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摸底排查,制定《格日勒敖都苏木 嘎查年度资金情况推进表》,下一步重点对闲置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盘点,查找闲置原因,寻找盘活途经,减少闲置浪费。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问题的整改
(1)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反馈问题均属于正常报销,不存在违规冒领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二是2023年9月11日上午,组织召开苏木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观看《贪蚁之害——泰顺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苏木干部职工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嘎查“两委”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凝聚力不强,班子成员“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苏木党委书记讲党课。苏木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坚持实干当头,摒弃躺平心态”为主题,围绕当前苏木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分工方案。为确保苏木各项工作良好衔接、有序运转,更新完善了苏木党政班子职责分工、内设科室人员设置及职能分工方案,明确机关干部职工职责分工;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苏木实际,研究制定了苏木工作奖励和容错机制,鼓励苏木干部职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苏木整体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格日勒敖度苏木机关日常监管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按照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相关规定明确请销假审批权限,抓好制度落实。确需长期请假的,依照相关规定扣除工资绩效和带薪休假补贴;二是安排专人,对机关其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对日常考勤、公务用车、公务用房、公文流转、财务管理、保密工作、公章使用等各类制度进行排查,下一步对落实不到位的制度要安排专人盯办,定期反馈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三是经核实,苏木工作人员因意外受伤导致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但因请假条填写不规范,未及时填写销假时间的问题,对其口头批评教育,要求其立行立改。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摸排农牧区相关情况。2023年8月15日,苏木组织召开下半年重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由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第一书记、嘎查两委为组员的工作专班,要求对牧区旱情、牧草饲料、牧畜出栏、鼠疫防控等情况进行走访摸排,了解群众述求,同时宣传草畜平衡政策和出栏补贴政策,引导牧民尽快出栏、就地出栏,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降低生活压力;二是打造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将社会事务、医保、社保、基层党建、退役军人服务进行整合,梳理并下沉51项苏木级和48项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基础清单,同时将帮办代办事项及帮办代办员电话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锡心办微信程序进行事项受理。组建了以嘎查“两委”为核心,嘎查包联干部和嘎查“第一书记”、党员中心户等为骨干的流动帮办代办员服务队伍,通过嘎查微信群发布帮办代办通知,使广大牧民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预约的方式委托帮办代办员进行帮办代办服务。
(3)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农牧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放牧、私挖滥采、随意倾倒垃圾等重点领域的巡察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通过“执法为民”理念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文明程度。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工作人员6人,继2023年2月28日两名工作人员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后,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4人,持证率67%。三是通过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司法局案件评查提出的问题,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成立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逐项进行了整改。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建立案卷及各类执法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执法事项合法合规。
3.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不足,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5日、7月10日分别召开党建重点工作部署和推进会,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安排部署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对各嘎查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重新进行了审核,将2022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抓党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不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各支部书记根据梳理内容重新上报了述职报告。
(2)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9日至10日,苏木党委对各支部开展了一次基层党建专项督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实地等方式,全面掌握各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苏木党建工作要点和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和事项范围并严格执行,杜绝以某项工作代替、充数其他工作。
4.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问题的整改
(1)谈心谈话制度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苏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以上率下、强化执纪问责三个维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中意见建议的归纳整理,对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或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做到及时协调办理落实,并跟踪做好意见反馈。
(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与参会人员核实后补充了会议记录。二是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
(3)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修订苏木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会前谈心谈话和起草材料,会中批评自我批评和会议记录,会后问题台账建立和整改措施制定等程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后归档。
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要求
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和对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苏木党委深刻地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需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需要常抓常改、长期坚持,需要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下一步,苏木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推动苏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能落实。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格日勒敖都苏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展现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524224;电子邮箱:gsmdw@126.com;邮寄地址: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人民政府。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举报电话:0479-7511517 举报邮箱:elzwgk@163.com
发布日期:2024-03-22 16:16 点击量:162
来源:格日勒敖都苏木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的整体情况
苏木党委重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迅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认真细化工作台账,强化整改任务跟踪督办,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优化内部工作作风,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学习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苏木党委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严格落实苏木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制度,制定并印发《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制度汇编》、《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3年1-9月召开党委及党委(扩大)会议26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研究部署25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体研讨2次,2名同志作现场交流发言,提交书面研讨材料20篇。2023年6月16日苏木党委与市委党校开展合作交流,在苏木和13个党员中心户建立石榴籽大讲堂。7月18日,邀请市党校冯一凡同志为苏木、嘎查“两委”干部职工讲解题目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专题培训,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本领。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苏木党委和机关党支部分别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学习重点内容,苏木党委、机关党支部采取周五集中经常学、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等方式,将《党的二十大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内容贯穿全年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1-9月,苏木机关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3次(其中党内法规学习3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9次,“书记讲党课”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三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为民情怀,带头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针对旱情发展形势,苏木党委、政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牧区旱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帮助牧民降低损失、渡过难关。
(2)对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的谋划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由苏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三农三牧”、乡村振兴、边境基层党建、边境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综合治理、宗教工作等年度工作规划,明确年度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二是抓好理论结合实际,结合苏木地处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实际,从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农牧区“最强党支部”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促进乡村振兴五项中心任务持续推进。
(3)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将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和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其中。二是苏木党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党员人手配发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自主学、支部书记领学、帮送学相结合,充实内容,确保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同步进行、同步推进,确保学习教育不缺项、不漏项。
2.履行核心职能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
(1)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建了无土栽培大棚,与赤峰无土栽培相关企业进行对接购置设备,已正式投产使用。二是就草颗粒加工厂等现有集体经济项目与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沟通对接,已完成租赁承包,开始投产使用。三是学习借鉴其它地区农牧业产业化养殖、合作社规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蔬菜大棚种植和旅游开发等先进经验,提高农牧民转型发展能力。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良种马、骆驼等大畜养殖户,挖掘驼产品市场,促进牧户积极调整养殖结构。五是举办“美丽乡村·瓜果飘香”赛乌素嘎查采摘文化旅游季,点燃采摘游热情。
(2)嘎查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奔犇牛业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已完成,二期项目计划2024年5月完工,三期已完成立项。二是成立以嘎查为单位的5个嘎查股份合作公司,边民互市贸易互助组已注册备案人员累计700余人;三是集体经济项目已形成阶段性成效,其中无土栽培项目已投产使用,草颗粒厂加工厂项目已与承租方达成协议,已投产使用,农业大棚项目利用石墨烯供暖方式达到农产品错季收成,已完成半年收入,累计8万余元。
(3)引领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苏木党委书记约谈了4个牧业嘎查书记,要求各嘎查对党员中心户加强管理,调动主观能动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员中心户”进退管理办法》,建立起了党员中心户包联机制。三是根据《办法》和包联嘎查实际,苏木党政班子成员和第一书记每人包联本嘎查党员中心户,协助党员中心户制定学习计划,截至2023年8月,组织开展专题督导1次。
(4)“三务公开”载体单一,公开内容不全,公示渠道不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格日勒敖度苏木“三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公开内容、公开要求、时间节点、平台渠道等内容;二是成立《格日勒敖都苏木“三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等。三是苏木纪委及时督促苏木及五个嘎查“三务”公开工作,并下一步对公开情况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督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规定内容信息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对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意识存在问题的整改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和《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障意识形态工作与苏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结合分工实际,制定苏木党政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签订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持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23年4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安排部署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并对苏木领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三是苏木党委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暨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当前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形势任务,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四是及时同市委宣传部进行了联系协调,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和2021年工作总结。
(2)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苏木实际出发,从安全生产、民族团结、宗教管理、卫生防疫、抗旱防汛、生态环境、意识形态、保密安全、信访维稳等多个领域和维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汇编成册;二是严格落实林草长制,对林草长工作档案进行了梳理,更新完善了组织架构及工作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苏木级林草长每月巡察不少于1次,嘎查级林草长每周巡察不少于1次的工作要求进行巡察;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牧区常态化抗旱机制工作方案,与蒙众联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提高牲畜出栏率和牧民收入,切实提升牧民抗风险能力;四是建立信访代办机制,指定苏木副书记、嘎查副书记为信访代办员,对代办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五是根据苏木辖区内的草场矛盾纠纷情况,按照“一案一专班”成立信访工作调查组,并按照政法委工作部署,整合综治乌日特、司法所、派出所等资源,成立了苏木综治矛盾调处中心,全力化解当前矛盾纠纷。
(3)对做好农牧民群众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嘎查第一书记和两委参加苏木2023年9月11日和9月13日举办的意识形态部署会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并在嘎查两委群和嘎查居民两次宣传意识形态方面文稿信息;二是通过党员中心户带头,登记互市贸易边民证等方式转变“等靠要”依赖帮扶观念。
(4)对提升嘎查两委干部素质能力紧迫性认识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嘎查“两委”培训措施,重点围绕种养殖、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等内容,邀请市内外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和走出去请进来模式进行培训,截至目前“两委”成员外出学习人数达40人次;二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围绕巡察中发现的党务、村务、财务问题,对各嘎查“两委”和苏木财务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三是组织苏木干部、嘎查“两委”积极参加盟、市组织的各种类型的理论知识比武和知识竞赛,在相互对比中找准差距,在相互学习中取长补短,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2023年,组织我苏木干部参加医保局举办的知识竞赛,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下一步,持续组织苏木干部和嘎查“两委”参加类似活动,在比赛中找差距,提高综合素质。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问题的整改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中央和自治区、盟、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出台了《格日勒敖苏木工作制度汇编》。对《格日勒敖都苏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其中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安排专人,对2022年苏木党委两次会议记录进行核实,与参会人员进行事项确认后,确实有不记录情况,对相关问题形成情况说明,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安排苏木机关各类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了会议记录工作流程,以后严禁出现笔体、字迹前后不一致等补记录等问题。
(2)对嘎查指导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模范党支部”标准,苏木党委组织开展一次嘎查工作大督查,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监管、队伍建设等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方位监督检查,指导嘎查“两委”做好日常工作,并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制定完善《格日勒敖都苏木包联干部联系嘎查制度》,进一步加强苏木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嘎查工作作风,提高嘎查“两委”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提升苏木领导干部抓落实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2023年9月13日上午,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就对巡察发现问题为契机,对五个嘎查“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和集体提醒谈话,督促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2.依法廉洁用权存在问题的整改
(1)嘎查现金借款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2年5月某嘎查人员借用资金为嘎查出纳从嘎查资金去除用于“五四”活动,但由于疫情、旱灾等原因活动一直未能举办,直至2023年3月,资金全部用于三八妇女节活动;二是为更好对各嘎查“三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摸底排查,制定《格日勒敖都苏木 嘎查年度资金情况推进表》,下一步重点对闲置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盘点,查找闲置原因,寻找盘活途经,减少闲置浪费。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问题的整改
(1)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反馈问题均属于正常报销,不存在违规冒领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二是2023年9月11日上午,组织召开苏木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观看《贪蚁之害——泰顺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苏木干部职工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嘎查“两委”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凝聚力不强,班子成员“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苏木党委书记讲党课。苏木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坚持实干当头,摒弃躺平心态”为主题,围绕当前苏木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分工方案。为确保苏木各项工作良好衔接、有序运转,更新完善了苏木党政班子职责分工、内设科室人员设置及职能分工方案,明确机关干部职工职责分工;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苏木实际,研究制定了苏木工作奖励和容错机制,鼓励苏木干部职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苏木整体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格日勒敖度苏木机关日常监管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按照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相关规定明确请销假审批权限,抓好制度落实。确需长期请假的,依照相关规定扣除工资绩效和带薪休假补贴;二是安排专人,对机关其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对日常考勤、公务用车、公务用房、公文流转、财务管理、保密工作、公章使用等各类制度进行排查,下一步对落实不到位的制度要安排专人盯办,定期反馈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三是经核实,苏木工作人员因意外受伤导致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但因请假条填写不规范,未及时填写销假时间的问题,对其口头批评教育,要求其立行立改。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摸排农牧区相关情况。2023年8月15日,苏木组织召开下半年重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由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第一书记、嘎查两委为组员的工作专班,要求对牧区旱情、牧草饲料、牧畜出栏、鼠疫防控等情况进行走访摸排,了解群众述求,同时宣传草畜平衡政策和出栏补贴政策,引导牧民尽快出栏、就地出栏,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降低生活压力;二是打造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将社会事务、医保、社保、基层党建、退役军人服务进行整合,梳理并下沉51项苏木级和48项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基础清单,同时将帮办代办事项及帮办代办员电话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锡心办微信程序进行事项受理。组建了以嘎查“两委”为核心,嘎查包联干部和嘎查“第一书记”、党员中心户等为骨干的流动帮办代办员服务队伍,通过嘎查微信群发布帮办代办通知,使广大牧民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预约的方式委托帮办代办员进行帮办代办服务。
(3)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农牧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放牧、私挖滥采、随意倾倒垃圾等重点领域的巡察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通过“执法为民”理念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文明程度。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工作人员6人,继2023年2月28日两名工作人员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后,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4人,持证率67%。三是通过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司法局案件评查提出的问题,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成立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逐项进行了整改。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建立案卷及各类执法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执法事项合法合规。
3.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不足,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5日、7月10日分别召开党建重点工作部署和推进会,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安排部署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对各嘎查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重新进行了审核,将2022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抓党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不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各支部书记根据梳理内容重新上报了述职报告。
(2)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9日至10日,苏木党委对各支部开展了一次基层党建专项督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实地等方式,全面掌握各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苏木党建工作要点和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和事项范围并严格执行,杜绝以某项工作代替、充数其他工作。
4.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问题的整改
(1)谈心谈话制度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苏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以上率下、强化执纪问责三个维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中意见建议的归纳整理,对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或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做到及时协调办理落实,并跟踪做好意见反馈。
(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与参会人员核实后补充了会议记录。二是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
(3)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修订苏木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会前谈心谈话和起草材料,会中批评自我批评和会议记录,会后问题台账建立和整改措施制定等程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后归档。
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要求
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和对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苏木党委深刻地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需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需要常抓常改、长期坚持,需要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下一步,苏木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推动苏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能落实。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格日勒敖都苏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展现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524224;电子邮箱:gsmdw@126.com;邮寄地址: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人民政府。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4-03-22 16:16
来源: 格日勒敖都苏木人民政府
朗读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的整体情况
苏木党委重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迅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认真细化工作台账,强化整改任务跟踪督办,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优化内部工作作风,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学习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苏木党委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严格落实苏木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制度,制定并印发《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制度汇编》、《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3年1-9月召开党委及党委(扩大)会议26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研究部署25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体研讨2次,2名同志作现场交流发言,提交书面研讨材料20篇。2023年6月16日苏木党委与市委党校开展合作交流,在苏木和13个党员中心户建立石榴籽大讲堂。7月18日,邀请市党校冯一凡同志为苏木、嘎查“两委”干部职工讲解题目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专题培训,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本领。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苏木党委和机关党支部分别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学习重点内容,苏木党委、机关党支部采取周五集中经常学、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等方式,将《党的二十大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内容贯穿全年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1-9月,苏木机关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3次(其中党内法规学习3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9次,“书记讲党课”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三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为民情怀,带头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针对旱情发展形势,苏木党委、政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牧区旱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帮助牧民降低损失、渡过难关。
(2)对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的谋划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由苏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三农三牧”、乡村振兴、边境基层党建、边境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综合治理、宗教工作等年度工作规划,明确年度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二是抓好理论结合实际,结合苏木地处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实际,从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农牧区“最强党支部”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促进乡村振兴五项中心任务持续推进。
(3)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将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和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其中。二是苏木党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党员人手配发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自主学、支部书记领学、帮送学相结合,充实内容,确保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同步进行、同步推进,确保学习教育不缺项、不漏项。
2.履行核心职能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
(1)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建了无土栽培大棚,与赤峰无土栽培相关企业进行对接购置设备,已正式投产使用。二是就草颗粒加工厂等现有集体经济项目与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沟通对接,已完成租赁承包,开始投产使用。三是学习借鉴其它地区农牧业产业化养殖、合作社规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蔬菜大棚种植和旅游开发等先进经验,提高农牧民转型发展能力。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良种马、骆驼等大畜养殖户,挖掘驼产品市场,促进牧户积极调整养殖结构。五是举办“美丽乡村·瓜果飘香”赛乌素嘎查采摘文化旅游季,点燃采摘游热情。
(2)嘎查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奔犇牛业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已完成,二期项目计划2024年5月完工,三期已完成立项。二是成立以嘎查为单位的5个嘎查股份合作公司,边民互市贸易互助组已注册备案人员累计700余人;三是集体经济项目已形成阶段性成效,其中无土栽培项目已投产使用,草颗粒厂加工厂项目已与承租方达成协议,已投产使用,农业大棚项目利用石墨烯供暖方式达到农产品错季收成,已完成半年收入,累计8万余元。
(3)引领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苏木党委书记约谈了4个牧业嘎查书记,要求各嘎查对党员中心户加强管理,调动主观能动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员中心户”进退管理办法》,建立起了党员中心户包联机制。三是根据《办法》和包联嘎查实际,苏木党政班子成员和第一书记每人包联本嘎查党员中心户,协助党员中心户制定学习计划,截至2023年8月,组织开展专题督导1次。
(4)“三务公开”载体单一,公开内容不全,公示渠道不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格日勒敖度苏木“三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公开内容、公开要求、时间节点、平台渠道等内容;二是成立《格日勒敖都苏木“三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等。三是苏木纪委及时督促苏木及五个嘎查“三务”公开工作,并下一步对公开情况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督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规定内容信息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对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意识存在问题的整改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和《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障意识形态工作与苏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结合分工实际,制定苏木党政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签订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持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23年4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安排部署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并对苏木领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三是苏木党委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暨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当前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形势任务,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四是及时同市委宣传部进行了联系协调,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和2021年工作总结。
(2)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苏木实际出发,从安全生产、民族团结、宗教管理、卫生防疫、抗旱防汛、生态环境、意识形态、保密安全、信访维稳等多个领域和维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汇编成册;二是严格落实林草长制,对林草长工作档案进行了梳理,更新完善了组织架构及工作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苏木级林草长每月巡察不少于1次,嘎查级林草长每周巡察不少于1次的工作要求进行巡察;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牧区常态化抗旱机制工作方案,与蒙众联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提高牲畜出栏率和牧民收入,切实提升牧民抗风险能力;四是建立信访代办机制,指定苏木副书记、嘎查副书记为信访代办员,对代办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五是根据苏木辖区内的草场矛盾纠纷情况,按照“一案一专班”成立信访工作调查组,并按照政法委工作部署,整合综治乌日特、司法所、派出所等资源,成立了苏木综治矛盾调处中心,全力化解当前矛盾纠纷。
(3)对做好农牧民群众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嘎查第一书记和两委参加苏木2023年9月11日和9月13日举办的意识形态部署会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并在嘎查两委群和嘎查居民两次宣传意识形态方面文稿信息;二是通过党员中心户带头,登记互市贸易边民证等方式转变“等靠要”依赖帮扶观念。
(4)对提升嘎查两委干部素质能力紧迫性认识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嘎查“两委”培训措施,重点围绕种养殖、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等内容,邀请市内外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和走出去请进来模式进行培训,截至目前“两委”成员外出学习人数达40人次;二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围绕巡察中发现的党务、村务、财务问题,对各嘎查“两委”和苏木财务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三是组织苏木干部、嘎查“两委”积极参加盟、市组织的各种类型的理论知识比武和知识竞赛,在相互对比中找准差距,在相互学习中取长补短,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2023年,组织我苏木干部参加医保局举办的知识竞赛,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下一步,持续组织苏木干部和嘎查“两委”参加类似活动,在比赛中找差距,提高综合素质。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问题的整改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中央和自治区、盟、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出台了《格日勒敖苏木工作制度汇编》。对《格日勒敖都苏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其中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安排专人,对2022年苏木党委两次会议记录进行核实,与参会人员进行事项确认后,确实有不记录情况,对相关问题形成情况说明,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安排苏木机关各类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了会议记录工作流程,以后严禁出现笔体、字迹前后不一致等补记录等问题。
(2)对嘎查指导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模范党支部”标准,苏木党委组织开展一次嘎查工作大督查,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监管、队伍建设等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方位监督检查,指导嘎查“两委”做好日常工作,并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制定完善《格日勒敖都苏木包联干部联系嘎查制度》,进一步加强苏木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嘎查工作作风,提高嘎查“两委”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提升苏木领导干部抓落实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2023年9月13日上午,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就对巡察发现问题为契机,对五个嘎查“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和集体提醒谈话,督促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2.依法廉洁用权存在问题的整改
(1)嘎查现金借款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2年5月某嘎查人员借用资金为嘎查出纳从嘎查资金去除用于“五四”活动,但由于疫情、旱灾等原因活动一直未能举办,直至2023年3月,资金全部用于三八妇女节活动;二是为更好对各嘎查“三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摸底排查,制定《格日勒敖都苏木 嘎查年度资金情况推进表》,下一步重点对闲置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盘点,查找闲置原因,寻找盘活途经,减少闲置浪费。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问题的整改
(1)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反馈问题均属于正常报销,不存在违规冒领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二是2023年9月11日上午,组织召开苏木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观看《贪蚁之害——泰顺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苏木干部职工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嘎查“两委”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凝聚力不强,班子成员“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苏木党委书记讲党课。苏木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坚持实干当头,摒弃躺平心态”为主题,围绕当前苏木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分工方案。为确保苏木各项工作良好衔接、有序运转,更新完善了苏木党政班子职责分工、内设科室人员设置及职能分工方案,明确机关干部职工职责分工;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苏木实际,研究制定了苏木工作奖励和容错机制,鼓励苏木干部职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苏木整体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
(1)格苏木党委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格日勒敖度苏木机关日常监管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按照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相关规定明确请销假审批权限,抓好制度落实。确需长期请假的,依照相关规定扣除工资绩效和带薪休假补贴;二是安排专人,对机关其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对日常考勤、公务用车、公务用房、公文流转、财务管理、保密工作、公章使用等各类制度进行排查,下一步对落实不到位的制度要安排专人盯办,定期反馈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三是经核实,苏木工作人员因意外受伤导致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但因请假条填写不规范,未及时填写销假时间的问题,对其口头批评教育,要求其立行立改。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摸排农牧区相关情况。2023年8月15日,苏木组织召开下半年重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由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第一书记、嘎查两委为组员的工作专班,要求对牧区旱情、牧草饲料、牧畜出栏、鼠疫防控等情况进行走访摸排,了解群众述求,同时宣传草畜平衡政策和出栏补贴政策,引导牧民尽快出栏、就地出栏,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降低生活压力;二是打造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将社会事务、医保、社保、基层党建、退役军人服务进行整合,梳理并下沉51项苏木级和48项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基础清单,同时将帮办代办事项及帮办代办员电话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锡心办微信程序进行事项受理。组建了以嘎查“两委”为核心,嘎查包联干部和嘎查“第一书记”、党员中心户等为骨干的流动帮办代办员服务队伍,通过嘎查微信群发布帮办代办通知,使广大牧民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预约的方式委托帮办代办员进行帮办代办服务。
(3)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农牧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放牧、私挖滥采、随意倾倒垃圾等重点领域的巡察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通过“执法为民”理念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文明程度。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工作人员6人,继2023年2月28日两名工作人员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后,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4人,持证率67%。三是通过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司法局案件评查提出的问题,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成立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逐项进行了整改。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建立案卷及各类执法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执法事项合法合规。
3.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不足,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5日、7月10日分别召开党建重点工作部署和推进会,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安排部署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对各嘎查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重新进行了审核,将2022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抓党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不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各支部书记根据梳理内容重新上报了述职报告。
(2)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9日至10日,苏木党委对各支部开展了一次基层党建专项督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实地等方式,全面掌握各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苏木党建工作要点和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和事项范围并严格执行,杜绝以某项工作代替、充数其他工作。
4.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问题的整改
(1)谈心谈话制度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苏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以上率下、强化执纪问责三个维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中意见建议的归纳整理,对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或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做到及时协调办理落实,并跟踪做好意见反馈。
(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与参会人员核实后补充了会议记录。二是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
(3)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修订苏木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会前谈心谈话和起草材料,会中批评自我批评和会议记录,会后问题台账建立和整改措施制定等程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后归档。
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要求
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和对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苏木党委深刻地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需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需要常抓常改、长期坚持,需要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下一步,苏木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推动苏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能落实。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格日勒敖都苏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展现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524224;电子邮箱:gsmdw@126.com;邮寄地址: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0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整改落实的整体情况苏木党委重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迅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认真细化工作台账,强化整改任务跟踪督办,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优化内部工作作风,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1)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学习机制不健全。整改情况:苏木党委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严格落实苏木党委“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制度,制定并印发《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制度汇编》、《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3年1-9月召开党委及党委(扩大)会议26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研究部署25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体研讨2次,2名同志作现场交流发言,提交书面研讨材料20篇。2023年6月16日苏木党委与市委党校开展合作交流,在苏木和13个党员中心户建立石榴籽大讲堂。7月18日,邀请市党校冯一凡同志为苏木、嘎查“两委”干部职工讲解题目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专题培训,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本领。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苏木党委和机关党支部分别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学习重点内容,苏木党委、机关党支部采取周五集中经常学、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等方式,将《党的二十大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内容贯穿全年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1-9月,苏木机关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3次(其中党内法规学习3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9次,“书记讲党课”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三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为民情怀,带头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针对旱情发展形势,苏木党委、政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牧区旱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帮助牧民降低损失、渡过难关。(2)对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的谋划能力不强。整改情况:一是由苏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三农三牧”、乡村振兴、边境基层党建、边境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综合治理、宗教工作等年度工作规划,明确年度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二是抓好理论结合实际,结合苏木地处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实际,从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农牧区“最强党支部”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促进乡村振兴五项中心任务持续推进。(3)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将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和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其中。二是苏木党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党员人手配发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自主学、支部书记领学、帮送学相结合,充实内容,确保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同步进行、同步推进,确保学习教育不缺项、不漏项。2.履行核心职能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1)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修建了无土栽培大棚,与赤峰无土栽培相关企业进行对接购置设备,已正式投产使用。二是就草颗粒加工厂等现有集体经济项目与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沟通对接,已完成租赁承包,开始投产使用。三是学习借鉴其它地区农牧业产业化养殖、合作社规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蔬菜大棚种植和旅游开发等先进经验,提高农牧民转型发展能力。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良种马、骆驼等大畜养殖户,挖掘驼产品市场,促进牧户积极调整养殖结构。五是举办“美丽乡村·瓜果飘香”赛乌素嘎查采摘文化旅游季,点燃采摘游热情。(2)嘎查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整改情况:一是奔犇牛业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已完成,二期项目计划2024年5月完工,三期已完成立项。二是成立以嘎查为单位的5个嘎查股份合作公司,边民互市贸易互助组已注册备案人员累计700余人;三是集体经济项目已形成阶段性成效,其中无土栽培项目已投产使用,草颗粒厂加工厂项目已与承租方达成协议,已投产使用,农业大棚项目利用石墨烯供暖方式达到农产品错季收成,已完成半年收入,累计8万余元。(3)引领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强。整改情况:一是苏木党委书记约谈了4个牧业嘎查书记,要求各嘎查对党员中心户加强管理,调动主观能动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员中心户”进退管理办法》,建立起了党员中心户包联机制。三是根据《办法》和包联嘎查实际,苏木党政班子成员和第一书记每人包联本嘎查党员中心户,协助党员中心户制定学习计划,截至2023年8月,组织开展专题督导1次。(4)“三务公开”载体单一,公开内容不全,公示渠道不宽。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格日勒敖度苏木“三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公开内容、公开要求、时间节点、平台渠道等内容;二是成立《格日勒敖都苏木“三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等。三是苏木纪委及时督促苏木及五个嘎查“三务”公开工作,并下一步对公开情况开展“地毯式”监督检查,督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规定内容信息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对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意识存在问题的整改(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和《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障意识形态工作与苏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结合分工实际,制定苏木党政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签订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持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23年4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安排部署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并对苏木领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三是苏木党委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暨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当前苏木领域意识形态形势任务,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四是及时同市委宣传部进行了联系协调,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和2021年工作总结。(2)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整改情况:一是立足苏木实际出发,从安全生产、民族团结、宗教管理、卫生防疫、抗旱防汛、生态环境、意识形态、保密安全、信访维稳等多个领域和维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汇编成册;二是严格落实林草长制,对林草长工作档案进行了梳理,更新完善了组织架构及工作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苏木级林草长每月巡察不少于1次,嘎查级林草长每周巡察不少于1次的工作要求进行巡察;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牧区常态化抗旱机制工作方案,与蒙众联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提高牲畜出栏率和牧民收入,切实提升牧民抗风险能力;四是建立信访代办机制,指定苏木副书记、嘎查副书记为信访代办员,对代办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五是根据苏木辖区内的草场矛盾纠纷情况,按照“一案一专班”成立信访工作调查组,并按照政法委工作部署,整合综治乌日特、司法所、派出所等资源,成立了苏木综治矛盾调处中心,全力化解当前矛盾纠纷。(3)对做好农牧民群众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存在短板。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嘎查第一书记和两委参加苏木2023年9月11日和9月13日举办的意识形态部署会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并在嘎查两委群和嘎查居民两次宣传意识形态方面文稿信息;二是通过党员中心户带头,登记互市贸易边民证等方式转变“等靠要”依赖帮扶观念。(4)对提升嘎查两委干部素质能力紧迫性认识不清。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嘎查“两委”培训措施,重点围绕种养殖、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等内容,邀请市内外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和走出去请进来模式进行培训,截至目前“两委”成员外出学习人数达40人次;二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围绕巡察中发现的党务、村务、财务问题,对各嘎查“两委”和苏木财务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三是组织苏木干部、嘎查“两委”积极参加盟、市组织的各种类型的理论知识比武和知识竞赛,在相互对比中找准差距,在相互学习中取长补短,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2023年,组织我苏木干部参加医保局举办的知识竞赛,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下一步,持续组织苏木干部和嘎查“两委”参加类似活动,在比赛中找差距,提高综合素质。(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存在问题的整改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问题的整改(1)格苏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中央和自治区、盟、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出台了《格日勒敖苏木工作制度汇编》。对《格日勒敖都苏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其中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安排专人,对2022年苏木党委两次会议记录进行核实,与参会人员进行事项确认后,确实有不记录情况,对相关问题形成情况说明,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安排苏木机关各类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了会议记录工作流程,以后严禁出现笔体、字迹前后不一致等补记录等问题。(2)对嘎查指导监督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模范党支部”标准,苏木党委组织开展一次嘎查工作大督查,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监管、队伍建设等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方位监督检查,指导嘎查“两委”做好日常工作,并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制定完善《格日勒敖都苏木包联干部联系嘎查制度》,进一步加强苏木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嘎查工作作风,提高嘎查“两委”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提升苏木领导干部抓落实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2023年9月13日上午,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就对巡察发现问题为契机,对五个嘎查“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和集体提醒谈话,督促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2.依法廉洁用权存在问题的整改(1)嘎查现金借款现象依然存在。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2年5月某嘎查人员借用资金为嘎查出纳从嘎查资金去除用于“五四”活动,但由于疫情、旱灾等原因活动一直未能举办,直至2023年3月,资金全部用于三八妇女节活动;二是为更好对各嘎查“三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摸底排查,制定《格日勒敖都苏木 嘎查年度资金情况推进表》,下一步重点对闲置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盘点,查找闲置原因,寻找盘活途经,减少闲置浪费。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问题的整改(1)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反馈问题均属于正常报销,不存在违规冒领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二是2023年9月11日上午,组织召开苏木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观看《贪蚁之害——泰顺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苏木干部职工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嘎查“两委”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存在问题的整改(1)格苏木党委凝聚力不强,班子成员“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苏木党委书记讲党课。苏木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坚持实干当头,摒弃躺平心态”为主题,围绕当前苏木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分工方案。为确保苏木各项工作良好衔接、有序运转,更新完善了苏木党政班子职责分工、内设科室人员设置及职能分工方案,明确机关干部职工职责分工;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苏木实际,研究制定了苏木工作奖励和容错机制,鼓励苏木干部职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苏木整体干事创业氛围。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1)格苏木党委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格日勒敖度苏木机关日常监管制度》,强化机关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按照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相关规定明确请销假审批权限,抓好制度落实。确需长期请假的,依照相关规定扣除工资绩效和带薪休假补贴;二是安排专人,对机关其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对日常考勤、公务用车、公务用房、公文流转、财务管理、保密工作、公章使用等各类制度进行排查,下一步对落实不到位的制度要安排专人盯办,定期反馈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三是经核实,苏木工作人员因意外受伤导致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但因请假条填写不规范,未及时填写销假时间的问题,对其口头批评教育,要求其立行立改。(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摸排农牧区相关情况。2023年8月15日,苏木组织召开下半年重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由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第一书记、嘎查两委为组员的工作专班,要求对牧区旱情、牧草饲料、牧畜出栏、鼠疫防控等情况进行走访摸排,了解群众述求,同时宣传草畜平衡政策和出栏补贴政策,引导牧民尽快出栏、就地出栏,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降低生活压力;二是打造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将社会事务、医保、社保、基层党建、退役军人服务进行整合,梳理并下沉51项苏木级和48项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基础清单,同时将帮办代办事项及帮办代办员电话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锡心办微信程序进行事项受理。组建了以嘎查“两委”为核心,嘎查包联干部和嘎查“第一书记”、党员中心户等为骨干的流动帮办代办员服务队伍,通过嘎查微信群发布帮办代办通知,使广大牧民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预约的方式委托帮办代办员进行帮办代办服务。(3)行政执法不严。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农牧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放牧、私挖滥采、随意倾倒垃圾等重点领域的巡察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通过“执法为民”理念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文明程度。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工作人员6人,继2023年2月28日两名工作人员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后,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4人,持证率67%。三是通过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司法局案件评查提出的问题,格日勒敖都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成立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逐项进行了整改。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建立案卷及各类执法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执法事项合法合规。3.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的整改(1)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不足,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5日、7月10日分别召开党建重点工作部署和推进会,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安排部署下半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格日勒敖都苏木党委对各嘎查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重新进行了审核,将2022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抓党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不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各支部书记根据梳理内容重新上报了述职报告。(2)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9日至10日,苏木党委对各支部开展了一次基层党建专项督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实地等方式,全面掌握各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苏木党建工作要点和各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和事项范围并严格执行,杜绝以某项工作代替、充数其他工作。4.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问题的整改(1)谈心谈话制度走过场。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苏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以上率下、强化执纪问责三个维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中意见建议的归纳整理,对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或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做到及时协调办理落实,并跟踪做好意见反馈。(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经与参会人员核实后补充了会议记录。二是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3)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修订苏木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会前谈心谈话和起草材料,会中批评自我批评和会议记录,会后问题台账建立和整改措施制定等程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问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后归档。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和对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苏木党委深刻地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需要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需要常抓常改、长期坚持,需要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下一步,苏木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推动苏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能落实。(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和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三)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格日勒敖都苏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展现巡察整改成效。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524224;电子邮箱:gsmdw@126.com;邮寄地址: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人民政府。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举报邮箱:eldzzw@163.com 举报电话:0479-7523179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