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2501011663205Y/2024-00390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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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相关单位:
现将《二连浩特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二连浩特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节能双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紧盯全盟“十四五”节能目标,大力推动节能降耗,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立足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自治区“两率先、两超过”战略部署,抢抓机遇,继续组织谋划和推进一批园区绿色供电、源网荷储、全额自发自用等市场化并网项目,促进绿电就近就地消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任务(15.5%)的80%,即2024 年能耗强度较2020年累计下降12.6%。待锡林郭勒盟分解下达我市具体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后,根据我市GDP预期增速确定我市2024年能耗增量。
三、重点举措
(一)制定节能降碳工作计划。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节能双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排名第一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强化节能形势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能耗、增加值及重点用能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行、并网消纳和市场化消纳动态监测,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做好能耗双控的分析研判,合理把握节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三)大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一是提高绿电使用和绿证购买量。对用能单位绿电消纳情况和我市持有绿证发电企业开展摸底。依据自治区绿电交易政策, 具备条件的用能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购买使用绿电。我市持有绿证发电企业要优先与我市及盟内用能企业交易。指导重点用能企业制定2024年绿电、绿证购买计划,做到“一企一策”,从2024年2月份开始启动购买计划。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全盟《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绿电交易任务;二连浩特市和聚元贸易有限公司要提高绿电交易规模(绿电交易计划详见附件)。用能大户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售电公司购买绿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供电局)
二是开展绿电替代攻坚行动。推动存量项目谋划绿电替代, 实现“应替尽替”,制定绿电替代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绿电消费责任,对重点企业绿电交易和绿证购买情况实行月监测。如果企业当月未按计划购买绿电绿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如果企业连续2个月未按计划购买绿电绿证,视企业能耗情况及时采取能耗预算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供电局)
(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开展能效“普查”。全面摸清规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设备等,建立规上工业能效对标清单和淘汰落后设备清单。制定2024年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和淘汰落后设备更换计 划,有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按月进行调度,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确保2024年节约能耗1000吨标准煤。建立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储备库,对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改;淘汰设备要在2025年底前全部更换。(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五)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严格项目能效和工业增加值能耗把关,继续落实新上项目能耗强 度标杆值政策,充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影响。规范节能报告编制,企业编制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报告等文件时需优先选择已入驻锡林郭勒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四、强化重点领域节能
(一)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燃煤小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含自备电厂)淘汰力度。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广清洁能源供热,科学有序推进“散煤双替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二)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一是推进现有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对标行业标杆或先进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24年重点对建材、选矿行业开展节能诊断、监察,对未达到国家行业限额先进值的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将报请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二是大力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加大企业用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分企业制定落后设备淘汰计划,2024年重点推动通惠水泥、鹏顺矿业、华泽矿业户淘汰落后设备80台套,节能量1000吨标煤;年内完成全部淘汰落后设备工作。积极推进2、3级能效设备升级改造,逐步提升企业能效水平。新建项目技术装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监察。对水泥企业进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对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情况、能源计量、消费统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4年底,全市竣工的星级绿色建筑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力争达到25%,竣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90%,新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2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实施交通物流节能降耗工程。持续推动大宗货物运输 “公转铁”,不断优化运输结构。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持续倡导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力度,2024年力争在公交企业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更新“机场专线”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2辆。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五)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支持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或节能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的办公设备。(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实施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持续推进创建绿色商场,争取我市培育创建1家绿色商场。大力倡导绿色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督促商品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上报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节能审查情况“回头看”
严格落实项目节能验收制度,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十四五”期间投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产业政策符合性、报批和批建一致性、能耗能效核算准确性等情况。开展“十四五”期间审批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自查,排查审批程序合规性情况。强化结果导向,对节能验收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违法违规信息及其处理信息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址向社会公开。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压实能耗双控责任。严格落实“盟里统筹、旗县负总责、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落实节能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紧盯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挂帅主抓,职能部门扭住不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分析节能形势,通报节能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工作交流协调。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各自领域能耗双控工作落实,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积极指导企业准确填报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三)开展节能降碳全民行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节水宣传周、环境日、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节约意识和参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2024年重点用能企业绿电交易计划表
附件:
2024年重点用能企业绿电交易计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4年预计用电量 (亿千瓦时) | 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方案明确交易电量 (亿千瓦时) | 折合标煤 (万吨标煤)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12 | 0.036 | 0.11 | 发改委 供电分公司 | |
2 | 二连浩特市和聚元贸易有限公司 | —— | (提高绿电交易规模) | —— | 发改委 供电分公司 |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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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52501011663205Y/2024-00390/2022-0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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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
文 号 | |
公文时效 | |
发文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2024-03-19 点击量:34
各相关单位:
现将《二连浩特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二连浩特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节能双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紧盯全盟“十四五”节能目标,大力推动节能降耗,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立足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自治区“两率先、两超过”战略部署,抢抓机遇,继续组织谋划和推进一批园区绿色供电、源网荷储、全额自发自用等市场化并网项目,促进绿电就近就地消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任务(15.5%)的80%,即2024 年能耗强度较2020年累计下降12.6%。待锡林郭勒盟分解下达我市具体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后,根据我市GDP预期增速确定我市2024年能耗增量。
三、重点举措
(一)制定节能降碳工作计划。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节能双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排名第一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强化节能形势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能耗、增加值及重点用能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行、并网消纳和市场化消纳动态监测,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做好能耗双控的分析研判,合理把握节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三)大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一是提高绿电使用和绿证购买量。对用能单位绿电消纳情况和我市持有绿证发电企业开展摸底。依据自治区绿电交易政策, 具备条件的用能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购买使用绿电。我市持有绿证发电企业要优先与我市及盟内用能企业交易。指导重点用能企业制定2024年绿电、绿证购买计划,做到“一企一策”,从2024年2月份开始启动购买计划。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全盟《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绿电交易任务;二连浩特市和聚元贸易有限公司要提高绿电交易规模(绿电交易计划详见附件)。用能大户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售电公司购买绿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供电局)
二是开展绿电替代攻坚行动。推动存量项目谋划绿电替代, 实现“应替尽替”,制定绿电替代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绿电消费责任,对重点企业绿电交易和绿证购买情况实行月监测。如果企业当月未按计划购买绿电绿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如果企业连续2个月未按计划购买绿电绿证,视企业能耗情况及时采取能耗预算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供电局)
(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开展能效“普查”。全面摸清规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设备等,建立规上工业能效对标清单和淘汰落后设备清单。制定2024年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和淘汰落后设备更换计 划,有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按月进行调度,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确保2024年节约能耗1000吨标准煤。建立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储备库,对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改;淘汰设备要在2025年底前全部更换。(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五)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严格项目能效和工业增加值能耗把关,继续落实新上项目能耗强 度标杆值政策,充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影响。规范节能报告编制,企业编制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报告等文件时需优先选择已入驻锡林郭勒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四、强化重点领域节能
(一)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燃煤小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含自备电厂)淘汰力度。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广清洁能源供热,科学有序推进“散煤双替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二)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一是推进现有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对标行业标杆或先进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24年重点对建材、选矿行业开展节能诊断、监察,对未达到国家行业限额先进值的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将报请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二是大力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加大企业用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分企业制定落后设备淘汰计划,2024年重点推动通惠水泥、鹏顺矿业、华泽矿业户淘汰落后设备80台套,节能量1000吨标煤;年内完成全部淘汰落后设备工作。积极推进2、3级能效设备升级改造,逐步提升企业能效水平。新建项目技术装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监察。对水泥企业进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对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情况、能源计量、消费统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4年底,全市竣工的星级绿色建筑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力争达到25%,竣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90%,新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2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实施交通物流节能降耗工程。持续推动大宗货物运输 “公转铁”,不断优化运输结构。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持续倡导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力度,2024年力争在公交企业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更新“机场专线”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2辆。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五)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支持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或节能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的办公设备。(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实施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持续推进创建绿色商场,争取我市培育创建1家绿色商场。大力倡导绿色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督促商品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上报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节能审查情况“回头看”
严格落实项目节能验收制度,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十四五”期间投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产业政策符合性、报批和批建一致性、能耗能效核算准确性等情况。开展“十四五”期间审批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自查,排查审批程序合规性情况。强化结果导向,对节能验收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违法违规信息及其处理信息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址向社会公开。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压实能耗双控责任。严格落实“盟里统筹、旗县负总责、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落实节能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紧盯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挂帅主抓,职能部门扭住不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分析节能形势,通报节能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工作交流协调。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各自领域能耗双控工作落实,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积极指导企业准确填报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三)开展节能降碳全民行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节水宣传周、环境日、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节约意识和参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2024年重点用能企业绿电交易计划表
附件:
2024年重点用能企业绿电交易计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4年预计用电量 (亿千瓦时) | 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方案明确交易电量 (亿千瓦时) | 折合标煤 (万吨标煤)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12 | 0.036 | 0.11 | 发改委 供电分公司 | |
2 | 二连浩特市和聚元贸易有限公司 | —— | (提高绿电交易规模) | —— | 发改委 供电分公司 |
发布日期:2024-03-19 15:26
来源: 二连浩特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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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二连浩特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二连浩特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节能双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紧盯全盟“十四五”节能目标,大力推动节能降耗,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立足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自治区“两率先、两超过”战略部署,抢抓机遇,继续组织谋划和推进一批园区绿色供电、源网荷储、全额自发自用等市场化并网项目,促进绿电就近就地消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任务(15.5%)的80%,即2024 年能耗强度较2020年累计下降12.6%。待锡林郭勒盟分解下达我市具体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后,根据我市GDP预期增速确定我市2024年能耗增量。
三、重点举措
(一)制定节能降碳工作计划。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节能双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市2024年节能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排名第一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强化节能形势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市工业企业能耗、增加值及重点用能项目建设投产进度、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行、并网消纳和市场化消纳动态监测,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做好能耗双控的分析研判,合理把握节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三)大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一是提高绿电使用和绿证购买量。对用能单位绿电消纳情况和我市持有绿证发电企业开展摸底。依据自治区绿电交易政策, 具备条件的用能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购买使用绿电。我市持有绿证发电企业要优先与我市及盟内用能企业交易。指导重点用能企业制定2024年绿电、绿证购买计划,做到“一企一策”,从2024年2月份开始启动购买计划。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全盟《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年度绿电交易任务;二连浩特市和聚元贸易有限公司要提高绿电交易规模(绿电交易计划详见附件)。用能大户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售电公司购买绿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供电局)
二是开展绿电替代攻坚行动。推动存量项目谋划绿电替代, 实现“应替尽替”,制定绿电替代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绿电消费责任,对重点企业绿电交易和绿证购买情况实行月监测。如果企业当月未按计划购买绿电绿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如果企业连续2个月未按计划购买绿电绿证,视企业能耗情况及时采取能耗预算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供电局)
(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开展能效“普查”。全面摸清规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设备等,建立规上工业能效对标清单和淘汰落后设备清单。制定2024年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和淘汰落后设备更换计 划,有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按月进行调度,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确保2024年节约能耗1000吨标准煤。建立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储备库,对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改;淘汰设备要在2025年底前全部更换。(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五)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严格项目能效和工业增加值能耗把关,继续落实新上项目能耗强 度标杆值政策,充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影响。规范节能报告编制,企业编制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报告等文件时需优先选择已入驻锡林郭勒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四、强化重点领域节能
(一)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燃煤小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含自备电厂)淘汰力度。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广清洁能源供热,科学有序推进“散煤双替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
(二)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一是推进现有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对标行业标杆或先进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24年重点对建材、选矿行业开展节能诊断、监察,对未达到国家行业限额先进值的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将报请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二是大力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加大企业用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分企业制定落后设备淘汰计划,2024年重点推动通惠水泥、鹏顺矿业、华泽矿业户淘汰落后设备80台套,节能量1000吨标煤;年内完成全部淘汰落后设备工作。积极推进2、3级能效设备升级改造,逐步提升企业能效水平。新建项目技术装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监察。对水泥企业进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对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情况、能源计量、消费统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4年底,全市竣工的星级绿色建筑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力争达到25%,竣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全部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90%,新增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2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实施交通物流节能降耗工程。持续推动大宗货物运输 “公转铁”,不断优化运输结构。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持续倡导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力度,2024年力争在公交企业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更新“机场专线”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2辆。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五)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支持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或节能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绿色办公,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的办公设备。(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实施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持续推进创建绿色商场,争取我市培育创建1家绿色商场。大力倡导绿色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督促商品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上报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数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节能审查情况“回头看”
严格落实项目节能验收制度,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十四五”期间投产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产业政策符合性、报批和批建一致性、能耗能效核算准确性等情况。开展“十四五”期间审批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自查,排查审批程序合规性情况。强化结果导向,对节能验收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违法违规信息及其处理信息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址向社会公开。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压实能耗双控责任。严格落实“盟里统筹、旗县负总责、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落实节能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紧盯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挂帅主抓,职能部门扭住不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分析节能形势,通报节能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工作交流协调。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各自领域能耗双控工作落实,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积极指导企业准确填报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
(三)开展节能降碳全民行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节水宣传周、环境日、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节约意识和参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2024年重点用能企业绿电交易计划表
附件:
2024年重点用能企业绿电交易计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4年预计用电量 (亿千瓦时) | 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方案明确交易电量 (亿千瓦时) | 折合标煤 (万吨标煤)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12 | 0.036 | 0.11 | 发改委 供电分公司 | |
2 | 二连浩特市和聚元贸易有限公司 | —— | (提高绿电交易规模) | —— | 发改委 供电分公司 |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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