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9%,比上年同期增加478万元、增长23.43%。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0万元、增长20.6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2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万元、增长57.14%。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39%、9.61%,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2.06,2.06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2,21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83万元、增长20.92%,完成年度预算的9.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7.93%;非税收入完成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增长45.45%,完成年度预算的5.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07%。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6,778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1位(2,518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48,672万元、西乌38,973万元、乌拉盖20,339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未变化。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2.1%,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5位(23.4%),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6位,(增速第一是太旗708.5%,第二是乌拉盖179.4%,第三是东苏30.4%)。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01,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1.8%,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2.1%,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2位(第一为乌拉盖77.7%,第二为太旗77.3%,第三为阿旗61.8%)。
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5%,比上年同期减少12,211万元、下降60.06%。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2,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比上年同期增加428万元、增长20.61%;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增长14.33%。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比上年同期增加991万元、增长21.0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6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6.93%,比上年同期增加407万元、增长4522.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1.85%,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万元,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6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25%,比上年同期增加167万元、增长13.93%。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增长6.24%,主要是制造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万元,金融业完成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建筑业完成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比上年同期增加96万元、增长30.28%,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8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9.42%,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金融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万元。
资源税完成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5%,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增长22.54%,主要是采矿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万元、增长34.18%。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增长2.8%,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制造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金融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
房产税完成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比上年同期增加55万元、增长2750%,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制造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印花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6%,比上年同期增加96万元、增长73.85%,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金融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7.84%,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土地增值税完成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8.16%,主要是采矿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
车船税完成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下降4.07%,主要是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
耕地占用税未发生,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建筑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
契税完成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增长75.65%,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万元,金融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9%,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增长16.22%,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1月,非税收入完成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07%,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增长45.45%。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20%、1%、23%、0%、52%。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43%,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增长12.7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5%,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增长100%。
罚没收入完成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5%,比上年同期增加51万元、增长283.33%。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未发生。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7.22%,比上年同期增加157万元。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1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5%,比上年同期减少12,211万元、下降60.06%。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4,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80万元、下降63.43%,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6.66%。
教育支出1,26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63%,比上年同期减少6,667万元、下降84.02%,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7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202万元,职业教育支出未发生,进修及培训支出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7%,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增长11.98%,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373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6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未发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95%,比上年同期增加762万元、增长111.4%,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5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40万元,抚恤支出1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3万元,社会福利支出66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4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4%,比上年同期减少2,416万元、下降76.8%,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4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3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8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3.5%,比上年同期增加98万元,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未发生,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8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9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1%,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增长13.79%,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85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8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水利支出未发生。
交通运输支出7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9%,比上年同期增加35万元、增长97.22%,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71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未发生。
住房保障支出31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57%,比上年同期增加135万元、增长73.37%,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04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未发生。
三、工作建议
从2024年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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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1 11:50
来源: 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朗读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9%,比上年同期增加478万元、增长23.43%。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0万元、增长20.6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2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万元、增长57.14%。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39%、9.61%,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2.06,2.06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2,21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83万元、增长20.92%,完成年度预算的9.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7.93%;非税收入完成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增长45.45%,完成年度预算的5.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07%。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6,778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1位(2,518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48,672万元、西乌38,973万元、乌拉盖20,339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未变化。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2.1%,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5位(23.4%),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6位,(增速第一是太旗708.5%,第二是乌拉盖179.4%,第三是东苏30.4%)。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01,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1.8%,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2.1%,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2位(第一为乌拉盖77.7%,第二为太旗77.3%,第三为阿旗61.8%)。
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5%,比上年同期减少12,211万元、下降60.06%。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2,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比上年同期增加428万元、增长20.61%;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增长14.33%。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比上年同期增加991万元、增长21.0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4年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6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6.93%,比上年同期增加407万元、增长4522.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1.85%,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万元,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6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25%,比上年同期增加167万元、增长13.93%。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增长6.24%,主要是制造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万元,金融业完成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建筑业完成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比上年同期增加96万元、增长30.28%,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8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9.42%,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金融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万元。
资源税完成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5%,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增长22.54%,主要是采矿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万元、增长34.18%。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增长2.8%,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制造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金融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
房产税完成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比上年同期增加55万元、增长2750%,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制造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印花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6%,比上年同期增加96万元、增长73.85%,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金融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7.84%,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土地增值税完成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8.16%,主要是采矿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
车船税完成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下降4.07%,主要是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
耕地占用税未发生,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建筑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
契税完成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增长75.65%,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万元,金融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9%,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增长16.22%,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1月,非税收入完成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07%,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增长45.45%。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20%、1%、23%、0%、52%。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43%,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增长12.7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5%,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增长100%。
罚没收入完成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5%,比上年同期增加51万元、增长283.33%。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未发生。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7.22%,比上年同期增加157万元。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1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5%,比上年同期减少12,211万元、下降60.06%。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4,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80万元、下降63.43%,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6.66%。
教育支出1,26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63%,比上年同期减少6,667万元、下降84.02%,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7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202万元,职业教育支出未发生,进修及培训支出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7%,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增长11.98%,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373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6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未发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95%,比上年同期增加762万元、增长111.4%,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5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40万元,抚恤支出1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3万元,社会福利支出66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4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4%,比上年同期减少2,416万元、下降76.8%,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4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3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8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3.5%,比上年同期增加98万元,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未发生,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8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9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1%,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增长13.79%,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85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8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水利支出未发生。
交通运输支出7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9%,比上年同期增加35万元、增长97.22%,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71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未发生。
住房保障支出31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57%,比上年同期增加135万元、增长73.37%,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04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未发生。
三、工作建议
从2024年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9%,比上年同期增加478万元、增长23.43%。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0万元、增长20.6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2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万元、增长57.14%。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39%、9.61%,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2.06,2.06个百分点。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2,21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83万元、增长20.92%,完成年度预算的9.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7.93%;非税收入完成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增长45.45%,完成年度预算的5.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07%。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6,778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1位(2,518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48,672万元、西乌38,973万元、乌拉盖20,339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未变化。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2.1%,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5位(23.4%),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6位,(增速第一是太旗708.5%,第二是乌拉盖179.4%,第三是东苏30.4%)。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01,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1.8%,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2.1%,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2位(第一为乌拉盖77.7%,第二为太旗77.3%,第三为阿旗61.8%)。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5%,比上年同期减少12,211万元、下降60.06%。(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2024年1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2,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比上年同期增加428万元、增长20.61%;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增长14.33%。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比上年同期增加991万元、增长21.0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4年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6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6.93%,比上年同期增加407万元、增长4522.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1.85%,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万元,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2024年1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6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25%,比上年同期增加167万元、增长13.93%。其中: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增长6.24%,主要是制造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万元,金融业完成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建筑业完成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比上年同期增加96万元、增长30.28%,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8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9.42%,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金融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万元。资源税完成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5%,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增长22.54%,主要是采矿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2024年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万元、增长34.18%。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增长2.8%,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制造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金融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房产税完成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比上年同期增加55万元、增长2750%,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制造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印花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6%,比上年同期增加96万元、增长73.85%,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金融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7.84%,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土地增值税完成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8.16%,主要是采矿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车船税完成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下降4.07%,主要是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耕地占用税未发生,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建筑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契税完成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增长75.65%,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万元,金融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9%,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增长16.22%,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24年1月,非税收入完成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07%,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增长45.45%。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20%、1%、23%、0%、5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43%,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增长12.7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5%,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增长100%。罚没收入完成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5%,比上年同期增加51万元、增长283.3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未发生。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7.22%,比上年同期增加157万元。(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24年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1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5%,比上年同期减少12,211万元、下降60.06%。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4,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80万元、下降63.43%,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6.66%。教育支出1,26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63%,比上年同期减少6,667万元、下降84.02%,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7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202万元,职业教育支出未发生,进修及培训支出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17%,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增长11.98%,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373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6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未发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95%,比上年同期增加762万元、增长111.4%,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5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9万元,就业补助支出340万元,抚恤支出1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3万元,社会福利支出66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4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4%,比上年同期减少2,416万元、下降76.8%,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4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3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8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3.5%,比上年同期增加98万元,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未发生,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8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农林水支出9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1%,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增长13.79%,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85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8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水利支出未发生。交通运输支出7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9%,比上年同期增加35万元、增长97.22%,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71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未发生。住房保障支出31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57%,比上年同期增加135万元、增长73.37%,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04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未发生。三、工作建议从2024年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一、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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