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长辈版 长者模式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走进二连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问答库 > 主题分类 > 纳税

出口退(免)税热点问答(二)

发布日期:2023-12-13 00:00 点击量:242

⒋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22年8月份向尼日利亚出口了一批五金工具,当时受疫情影响没能及时申报出口退税,请问现在还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吗?

答:可以。贵公司2022年8月份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收汇资料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⒌问:我公司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出口企业,今年广交会上我们接到了一批服装出口订单,目前这批服装正在陆续出口,预计近期就会申报出口退税,想提前咨询一下,除出口报关单等申报凭证外,是否还需留存其他单证?具体有何要求?

答:按照规定,除出口退(免)申报凭证外,贵公司还应妥善留存出口业务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相关单据等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具体来说,贵公司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妥善留存相关备案单证,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备案单证保存期为5年。

⒍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跟进了解出口退(免)税的办理进度?

答:可以。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及管理要求的更新情况、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办理进度,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尚有未用于退(免)税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提醒服务。贵公司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选择订阅提醒服务内容,及时跟进了解贵公司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进度等情况。


附件: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保存 收藏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联系电话:0479-7511517  邮箱:elzwgk@163.com

党政机关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智能问答
  • 蒙速办 蒙速办
  • 蒙文版
  • 微信端 微信端
  • 手机版
  • 政策问答
  • 返回顶部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返回首页 页面放大 页面缩小 语音播报 指读 大鼠标
纳税

发布日期:2023-12-13 00:0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朗读

出口退(免)税热点问答(二)

⒋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22年8月份向尼日利亚出口了一批五金工具,当时受疫情影响没能及时申报出口退税,请问现在还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吗?

答:可以。贵公司2022年8月份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收汇资料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⒌问:我公司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出口企业,今年广交会上我们接到了一批服装出口订单,目前这批服装正在陆续出口,预计近期就会申报出口退税,想提前咨询一下,除出口报关单等申报凭证外,是否还需留存其他单证?具体有何要求?

答:按照规定,除出口退(免)申报凭证外,贵公司还应妥善留存出口业务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相关单据等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具体来说,贵公司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妥善留存相关备案单证,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备案单证保存期为5年。

⒍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跟进了解出口退(免)税的办理进度?

答:可以。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及管理要求的更新情况、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办理进度,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尚有未用于退(免)税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提醒服务。贵公司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选择订阅提醒服务内容,及时跟进了解贵公司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进度等情况。

附件:
⒋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22年8月份向尼日利亚出口了一批五金工具,当时受疫情影响没能及时申报出口退税,请问现在还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吗?答:可以。贵公司2022年8月份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收汇资料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⒌问:我公司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出口企业,今年广交会上我们接到了一批服装出口订单,目前这批服装正在陆续出口,预计近期就会申报出口退税,想提前咨询一下,除出口报关单等申报凭证外,是否还需留存其他单证?具体有何要求?答:按照规定,除出口退(免)申报凭证外,贵公司还应妥善留存出口业务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相关单据等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具体来说,贵公司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妥善留存相关备案单证,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备案单证保存期为5年。⒍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是否可以自行跟进了解出口退(免)税的办理进度?答:可以。为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及管理要求的更新情况、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办理进度,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尚有未用于退(免)税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已办结出口退(免)税等提醒服务。贵公司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选择订阅提醒服务内容,及时跟进了解贵公司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进度等情况。
政府文件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邮箱:eldzzw@163.com  联系电话:0479-7523179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党政机关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