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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发挥采购政策优势 营造公平营商环境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发挥采购政策优势 营造公平营商环境

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245

嘉宾: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晓明

摘要: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近年来,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优势,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访谈实录

主持人:如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信息化水平?

嘉宾: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上线运行全区统一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并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了全主体、全业务从采购预算到资金支付的全流程可追溯电子化闭环管理。以“互联网+云端”方式部署“网上办、一次办”业务,实现各类采购主体全部业务“一网通办”、“网上全覆盖,网下无交易”和“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二是推行“不见面交易”、“远程评标”。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不见面交易”,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开展招标项目902个,全部执行不见面交易;今年6月我盟上线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跨区域(哈尔滨、包头、赤峰、通辽)场地资源和优秀专家资源共享,有效降低评标成本,解决了评标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让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3个,平均开标总时长缩短50%。

主持人:如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权利?

嘉宾:一是降低交易成本为服务企业提供便利。实施供应商入驻“信用+承诺制”,拆除门槛、放开准入、简化程序。通过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免除平台入驻费、400万以下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CA数字证书互认等措施,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清理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落实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政策,持续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开、公正、透明。连续四年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通过资质入围选择代理机构1项、其他类别招标入围事项7项。三是严禁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对标对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清单”,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公开采购文件之前,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不得在采购公告中对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实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待遇。四是加强投诉处理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积极化解各类政府采购投诉纠纷,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机制。畅通供应商投诉渠道,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投诉处理联系方式,并纳入“蒙速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从严把控法律适用关,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投诉处理。截至目前,盟本级处理投诉24件。

主持人:如何发挥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嘉宾:一是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力度。要求采购人在开展采购活动时,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采购人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执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在国家规定的价格扣除优惠和评审优惠幅度内,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10%-20%;中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评审优惠幅度为4%-6%。截至目前,全盟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金额占政府采购资金总规模的比例达到75.15%,较去年增长11.25%。二是政府采购政策“红利”惠及企业。为有效解决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瓶颈,我局通过采购人培训、与金融机构座谈、在媒体发布“至锡林郭勒盟供应商的一封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引导,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模块,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目前,累计为中小企业融资2351.16万元;使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减少市场主体占用资金2593.32万元。

主持人:如何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嘉宾:一是制订、转发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度层面扎紧政府采购监管“篱笆”,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力促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向“法治采购、阳光采购、效能采购”方向纵深发展。2021年至今,制订、转发规章制度51个。二是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严防廉政风险,推进依法采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强化政府法律法规体系的认识和理解,规范采购行为,同时要求建立机制健全流程规范、措施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在制度引导下有效规范运行。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日常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监管方式,运行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常态化跟踪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执行情况,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电话提醒签订采购合同,并依法进行公示;

对未按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备案的单位下达“提示函”。截至目前累计下达“提示函”163份。

今年,我局在全国“18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暨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会上获得2022至2023年度“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单位”荣誉称号。下一步,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将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持续在政府采购服务决策、推动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积极担当作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