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48%,比上年同期增加4,677万元、增长25.66%。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7,8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64万元、增长33.44%;财政部门组织收入5,0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万元、增长4.37%。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78%、22.22%,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4.53,-4.53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16,61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325万元、增长35.19%,完成年度预算的79.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56%;非税收入完成6,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2万元、增长5.93%,完成年度预算的121.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44%。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01,689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22,902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293,699万元、西乌211,240万元、乌拉盖144,896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18.3%,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25.7%),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4位,(增速第一是太旗285.2%,第二是黄旗68.6% ,第三是乌拉盖50.9%)。全盟非税收入完成323,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2.3%,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7.4%,在全盟旗县中排第6位(第一为乌拉盖71.5%,第二为太旗67.9%,第三为白旗52.1%)。
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6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72%,比上年同期减少2,615万元、下降1.74%。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9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15,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1%,比上年同期增加6,958万元、增长82.95%;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3,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2%,比上年同期增加1,486万元、增长62.49%。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2,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3%,比上年同期增加13,121万元、增长45.2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9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88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81.96%,比上年同期增加4,360万元、增长226.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10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92.29%,比上年同期增加11,936万元,增长936.89%,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2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310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9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8,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50.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38%,比上年同期增加4,932万元、增长144.99%。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7%,比上年同期增加4,422万元、增长350.4%,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8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3万元,金融业完成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0万元,建筑业完成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8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2%,比上年同期减少92万元、下降5.41%,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0万元,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比上年同期增加282万元、增长64.24%,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元,金融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制造业完成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
资源税完成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5%,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增长17.28%,主要是采矿业完成1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4万元、下降3.88%。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比上年同期减少67万元、下降5.87%,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万元,制造业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金融业完成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
房产税完成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8%,比上年同期减少221万元、下降28.15%,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1万元,金融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
印花税完成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7%,比上年同期增加398万元、增长114.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金融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2%,比上年同期减少3,424万元、下降78.37%,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比上年同期增加700万元、增长212.7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万元,金融业完成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万元,建筑业完成1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
车船税完成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8%,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下降1%,主要是金融业完成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1,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38%,比上年同期增加1,079万元、增长402.61%,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6%,比上年同期增加1,148万元、增长182.22%,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7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2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4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万元,金融业完成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比上年同期增加60万元、增长125%,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9月,非税收入完成6,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33%,比上年同期增加352万元、增长5.93%。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15%、13%、37%、32%、3%。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38%,比上年同期减少223万元,下降19.2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9.2%,比上年同期增加457万元、增长117.48%。
罚没收入完成2,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65%,比上年同期减少1,006万元、下降30.29%。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34.67%,比上年同期增加1,409万元,增长235.23%。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11%,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增长8.98%。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7,6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72%,比上年同期减少2,615万元、下降1.74%。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82,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55万元、增长17.3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5.56%。
教育支出24,3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33%,比上年同期增加7,670万元、增长46.11%,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654万元,普通教育支出23,483万元,职业教育支出52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07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2.99%,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元、增长2.13%,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1,673万元,体育支出7万元,广播电视支出817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4.09%,比上年同期增加1,820万元、增长18.37%,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4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9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6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730万元,抚恤支出23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40万元,社会福利支出413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2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26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96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3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3,4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67%,比上年同期减少2,864万元、下降17.51%,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05万元,公立医院支出7,25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45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75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8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15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1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4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13%,比上年同期减少232万元、下降13.86%,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污染防治支出1,20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75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8,05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82%,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增长0.12%,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3,176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073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23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8万元,水利支出1,48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7,6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9%,比上年同期减少1,177万元、下降13.4%,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854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3,7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5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8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03%,比上年同期增加6,854万元、增长136.26%,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41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406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9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9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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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0 16:37
来源: 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朗读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48%,比上年同期增加4,677万元、增长25.66%。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7,8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64万元、增长33.44%;财政部门组织收入5,0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万元、增长4.37%。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78%、22.22%,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4.53,-4.53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16,61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325万元、增长35.19%,完成年度预算的79.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56%;非税收入完成6,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2万元、增长5.93%,完成年度预算的121.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44%。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01,689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22,902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293,699万元、西乌211,240万元、乌拉盖144,896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18.3%,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25.7%),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4位,(增速第一是太旗285.2%,第二是黄旗68.6% ,第三是乌拉盖50.9%)。全盟非税收入完成323,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2.3%,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7.4%,在全盟旗县中排第6位(第一为乌拉盖71.5%,第二为太旗67.9%,第三为白旗52.1%)。
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6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72%,比上年同期减少2,615万元、下降1.74%。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9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15,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1%,比上年同期增加6,958万元、增长82.95%;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3,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2%,比上年同期增加1,486万元、增长62.49%。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2,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3%,比上年同期增加13,121万元、增长45.2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9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88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81.96%,比上年同期增加4,360万元、增长226.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10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92.29%,比上年同期增加11,936万元,增长936.89%,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2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310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9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8,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50.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38%,比上年同期增加4,932万元、增长144.99%。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7%,比上年同期增加4,422万元、增长350.4%,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8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3万元,金融业完成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0万元,建筑业完成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8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2%,比上年同期减少92万元、下降5.41%,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0万元,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比上年同期增加282万元、增长64.24%,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元,金融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制造业完成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
资源税完成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5%,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增长17.28%,主要是采矿业完成1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4万元、下降3.88%。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比上年同期减少67万元、下降5.87%,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万元,制造业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金融业完成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
房产税完成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8%,比上年同期减少221万元、下降28.15%,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1万元,金融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
印花税完成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7%,比上年同期增加398万元、增长114.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金融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2%,比上年同期减少3,424万元、下降78.37%,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比上年同期增加700万元、增长212.7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万元,金融业完成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万元,建筑业完成1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
车船税完成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8%,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下降1%,主要是金融业完成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1,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38%,比上年同期增加1,079万元、增长402.61%,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6%,比上年同期增加1,148万元、增长182.22%,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7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2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4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万元,金融业完成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比上年同期增加60万元、增长125%,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9月,非税收入完成6,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33%,比上年同期增加352万元、增长5.93%。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15%、13%、37%、32%、3%。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38%,比上年同期减少223万元,下降19.2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9.2%,比上年同期增加457万元、增长117.48%。
罚没收入完成2,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65%,比上年同期减少1,006万元、下降30.29%。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34.67%,比上年同期增加1,409万元,增长235.23%。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11%,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增长8.98%。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7,6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72%,比上年同期减少2,615万元、下降1.74%。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82,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55万元、增长17.3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5.56%。
教育支出24,3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33%,比上年同期增加7,670万元、增长46.11%,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654万元,普通教育支出23,483万元,职业教育支出52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07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2.99%,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元、增长2.13%,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1,673万元,体育支出7万元,广播电视支出817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4.09%,比上年同期增加1,820万元、增长18.37%,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4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9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6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730万元,抚恤支出23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40万元,社会福利支出413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2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26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96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3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3,4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67%,比上年同期减少2,864万元、下降17.51%,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05万元,公立医院支出7,25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45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75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8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15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1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4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13%,比上年同期减少232万元、下降13.86%,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污染防治支出1,20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75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8,05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82%,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增长0.12%,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3,176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073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23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8万元,水利支出1,48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7,6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9%,比上年同期减少1,177万元、下降13.4%,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854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3,7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5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8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03%,比上年同期增加6,854万元、增长136.26%,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41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406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9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9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48%,比上年同期增加4,677万元、增长25.66%。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7,8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64万元、增长33.44%;财政部门组织收入5,0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万元、增长4.37%。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78%、22.22%,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4.53,-4.53个百分点。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16,61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325万元、增长35.19%,完成年度预算的79.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56%;非税收入完成6,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2万元、增长5.93%,完成年度预算的121.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44%。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01,689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22,902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293,699万元、西乌211,240万元、乌拉盖144,896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18.3%,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25.7%),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4位,(增速第一是太旗285.2%,第二是黄旗68.6% ,第三是乌拉盖50.9%)。全盟非税收入完成323,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2.3%,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7.4%,在全盟旗县中排第6位(第一为乌拉盖71.5%,第二为太旗67.9%,第三为白旗52.1%)。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6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72%,比上年同期减少2,615万元、下降1.74%。(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1-9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15,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1%,比上年同期增加6,958万元、增长82.95%;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3,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2%,比上年同期增加1,486万元、增长62.49%。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2,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3%,比上年同期增加13,121万元、增长45.26%。(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9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88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81.96%,比上年同期增加4,360万元、增长226.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10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92.29%,比上年同期增加11,936万元,增长936.89%,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2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310万元。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1-9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8,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50.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38%,比上年同期增加4,932万元、增长144.99%。其中: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7%,比上年同期增加4,422万元、增长350.4%,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8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3万元,金融业完成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0万元,建筑业完成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8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2%,比上年同期减少92万元、下降5.41%,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0万元,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比上年同期增加282万元、增长64.24%,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元,金融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制造业完成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 资源税完成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5%,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增长17.28%,主要是采矿业完成1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1-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4万元、下降3.88%。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比上年同期减少67万元、下降5.87%,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万元,制造业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金融业完成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房产税完成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8%,比上年同期减少221万元、下降28.15%,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1万元,金融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印花税完成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7%,比上年同期增加398万元、增长114.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金融业完成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2%,比上年同期减少3,424万元、下降78.37%,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比上年同期增加700万元、增长212.7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万元,金融业完成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万元,建筑业完成1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车船税完成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8%,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下降1%,主要是金融业完成69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1,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38%,比上年同期增加1,079万元、增长402.61%,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契税完成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6%,比上年同期增加1,148万元、增长182.22%,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7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2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4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万元,金融业完成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比上年同期增加60万元、增长125%,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1-9月,非税收入完成6,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33%,比上年同期增加352万元、增长5.93%。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15%、13%、37%、32%、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38%,比上年同期减少223万元,下降19.2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9.2%,比上年同期增加457万元、增长117.48%。罚没收入完成2,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65%,比上年同期减少1,006万元、下降30.29%。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34.67%,比上年同期增加1,409万元,增长235.23%。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11%,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增长8.98%。(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7,6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7.72%,比上年同期减少2,615万元、下降1.74%。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82,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55万元、增长17.3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5.56%。教育支出24,3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33%,比上年同期增加7,670万元、增长46.11%,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654万元,普通教育支出23,483万元,职业教育支出52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2.99%,比上年同期增加74万元、增长2.13%,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1,673万元,体育支出7万元,广播电视支出817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4.09%,比上年同期增加1,820万元、增长18.37%,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4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9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6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730万元,抚恤支出23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40万元,社会福利支出413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2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26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96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67%,比上年同期减少2,864万元、下降17.51%,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05万元,公立医院支出7,25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45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75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8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15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13%,比上年同期减少232万元、下降13.86%,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污染防治支出1,20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75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农林水支出8,05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82%,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增长0.12%,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3,176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073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23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8万元,水利支出1,4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6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9%,比上年同期减少1,177万元、下降13.4%,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854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3,7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03%,比上年同期增加6,854万元、增长136.26%,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41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406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9万元。 三、工作建议从2023年9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一、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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