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65%,比上年同期增加1,012万元、上升10.23%。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7,0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9万元、上升13.2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8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3万元、上升5%。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98%、35.02%,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1.73,-1.73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6,9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96万元、上升18.88%,完成年度预算的32.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27%;非税收入完成4,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万元、下降2.05%,完成年度预算的77.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73%。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94,362 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0,905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43,935万元、西乌96,963 万元、乌拉盖51,586 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8%,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0.2%),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4位,(增速第一是黄旗85.7%,第二是东苏33.1%,第三是太旗32.85%)。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53,55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1.1%,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6.7%,在全盟旗县中排第4位(第一为乌拉盖64.2%,第二为白旗59.3%,第三为多伦40.5%)。
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33%,比上年同期增加4,854万元、上升10.94%。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4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6,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1%,比上年同期增加2,323万元、上升54.29%;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3%,比上年同期增加1,829万元、上升1088.69%。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9,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4%,比上年同期增加5,164万元、上升36.8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4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7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12.34%,比上年同期增加809万元、上升586.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66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233.33%,比上年同期增加9,913万元,上升6479.08%,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4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3,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9.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44%,比上年同期增加394万元、上升12.99%。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2,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3%,比上年同期增加538万元、上升31.6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8万元,金融业完成2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万元,建筑业完成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4%,比上年同期减少214万元、下降21.8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万元,金融业完成1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万元,建筑业完成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0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4%,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上升16.67%,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金融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
资源税完成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6%,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上升24.63%,主要是采矿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3,4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2万元、上升25.34%。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3%,比上年同期减少212万元、下降32.67%,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制造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万元,金融业完成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
房产税完成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比上年同期减少379万元、下降85.36%,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元,房地产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
印花税完成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比上年同期增加344万元、上升183.96%,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金融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比上年同期减少307万元、下降70.09%,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5万元,制造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比上年同期增加82万元、上升65.6%,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金融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车船税完成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4%,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增长0.28%,主要是金融业完成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比上年同期增加792万元、上升412.5%,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比上年同期增加314万元、上升88.95%,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比上年同期增加67万元、上升279.1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4月,非税收入完成4,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7.32%,比上年同期减少84万元、下降2.05%。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6%、6%、39%、45%、4%。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75%,比上年同期减少201万元,下降44.3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8%,比上年同期增加40万元、上升21.16%。
罚没收入完成1,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7.52%,比上年同期减少1,641万元、下降51.38%。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1.17%,比上年同期增加1,712万元,上升1802.11%。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11%,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上升3.8%。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4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2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33%,比上年同期增加4,854万元、上升10.94%。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30,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67万元、增长15.25%,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2.46%。
教育支出12,46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8.39%,比上年同期增加5,722万元、上升84.85%,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79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2,131万元,职业教育支出11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3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0.71%,比上年同期减少424万元、下降23.41%,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753万元,体育支出3万元,广播电视支出27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9.13%,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万元、下降3.3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2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288万元,抚恤支出12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8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7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9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94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3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7.25%,比上年同期减少418万元、下降7.3%,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26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37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6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7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8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1.4%,比上年同期减少435万元、下降84.3%,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6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2,79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7.22%,比上年同期减少974万元、下降25.88%,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1,553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24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3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4万元,水利支出35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03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4.36%,比上年同期增加493万元、上升31.91%,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14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823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2.07%,比上年同期增加265万元、上升14.82%,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2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496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7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4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 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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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15 10:17
来源: 市财政局
朗读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65%,比上年同期增加1,012万元、上升10.23%。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7,0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9万元、上升13.2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8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3万元、上升5%。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98%、35.02%,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1.73,-1.73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6,9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96万元、上升18.88%,完成年度预算的32.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27%;非税收入完成4,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万元、下降2.05%,完成年度预算的77.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73%。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94,362 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0,905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43,935万元、西乌96,963 万元、乌拉盖51,586 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8%,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0.2%),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4位,(增速第一是黄旗85.7%,第二是东苏33.1%,第三是太旗32.85%)。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53,55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1.1%,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6.7%,在全盟旗县中排第4位(第一为乌拉盖64.2%,第二为白旗59.3%,第三为多伦40.5%)。
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33%,比上年同期增加4,854万元、上升10.94%。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4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6,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1%,比上年同期增加2,323万元、上升54.29%;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3%,比上年同期增加1,829万元、上升1088.69%。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9,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4%,比上年同期增加5,164万元、上升36.8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4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7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12.34%,比上年同期增加809万元、上升586.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66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233.33%,比上年同期增加9,913万元,上升6479.08%,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4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3,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9.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44%,比上年同期增加394万元、上升12.99%。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2,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3%,比上年同期增加538万元、上升31.6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8万元,金融业完成2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万元,建筑业完成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4%,比上年同期减少214万元、下降21.8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万元,金融业完成1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万元,建筑业完成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0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4%,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上升16.67%,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金融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
资源税完成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6%,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上升24.63%,主要是采矿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3,4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2万元、上升25.34%。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3%,比上年同期减少212万元、下降32.67%,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制造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万元,金融业完成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
房产税完成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比上年同期减少379万元、下降85.36%,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元,房地产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
印花税完成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比上年同期增加344万元、上升183.96%,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金融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比上年同期减少307万元、下降70.09%,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5万元,制造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比上年同期增加82万元、上升65.6%,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金融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车船税完成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4%,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增长0.28%,主要是金融业完成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比上年同期增加792万元、上升412.5%,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比上年同期增加314万元、上升88.95%,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比上年同期增加67万元、上升279.1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4月,非税收入完成4,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7.32%,比上年同期减少84万元、下降2.05%。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6%、6%、39%、45%、4%。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75%,比上年同期减少201万元,下降44.3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8%,比上年同期增加40万元、上升21.16%。
罚没收入完成1,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7.52%,比上年同期减少1,641万元、下降51.38%。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1.17%,比上年同期增加1,712万元,上升1802.11%。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11%,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上升3.8%。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4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2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33%,比上年同期增加4,854万元、上升10.94%。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30,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67万元、增长15.25%,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2.46%。
教育支出12,46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8.39%,比上年同期增加5,722万元、上升84.85%,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79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2,131万元,职业教育支出11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3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0.71%,比上年同期减少424万元、下降23.41%,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753万元,体育支出3万元,广播电视支出27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9.13%,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万元、下降3.3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2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288万元,抚恤支出12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8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7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9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94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3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7.25%,比上年同期减少418万元、下降7.3%,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26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37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6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7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8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1.4%,比上年同期减少435万元、下降84.3%,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6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2,79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7.22%,比上年同期减少974万元、下降25.88%,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1,553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24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3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4万元,水利支出35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03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4.36%,比上年同期增加493万元、上升31.91%,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14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823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2.07%,比上年同期增加265万元、上升14.82%,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2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496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7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4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 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65%,比上年同期增加1,012万元、上升10.23%。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7,0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9万元、上升13.2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8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3万元、上升5%。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98%、35.02%,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1.73,-1.73个百分点。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6,9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96万元、上升18.88%,完成年度预算的32.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27%;非税收入完成4,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万元、下降2.05%,完成年度预算的77.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73%。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94,362 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0,905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43,935万元、西乌96,963 万元、乌拉盖51,586 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8%,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0.2%),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4位,(增速第一是黄旗85.7%,第二是东苏33.1%,第三是太旗32.85%)。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53,55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1.1%,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6.7%,在全盟旗县中排第4位(第一为乌拉盖64.2%,第二为白旗59.3%,第三为多伦40.5%)。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33%,比上年同期增加4,854万元、上升10.94%。(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1-4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6,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1%,比上年同期增加2,323万元、上升54.29%;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3%,比上年同期增加1,829万元、上升1088.69%。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9,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4%,比上年同期增加5,164万元、上升36.88%。(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4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7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12.34%,比上年同期增加809万元、上升586.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66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233.33%,比上年同期增加9,913万元,上升6479.08%,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1-4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3,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9.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44%,比上年同期增加394万元、上升12.99%。其中: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2,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3%,比上年同期增加538万元、上升31.6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7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8万元,金融业完成2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万元,建筑业完成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4%,比上年同期减少214万元、下降21.8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万元,金融业完成1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万元,建筑业完成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0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4%,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上升16.67%,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金融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 资源税完成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6%,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上升24.63%,主要是采矿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3,4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2万元、上升25.34%。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3%,比上年同期减少212万元、下降32.67%,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制造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万元,金融业完成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房产税完成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比上年同期减少379万元、下降85.36%,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元,房地产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印花税完成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比上年同期增加344万元、上升183.96%,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金融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比上年同期减少307万元、下降70.09%,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5万元,制造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比上年同期增加82万元、上升65.6%,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金融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车船税完成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4%,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增长0.28%,主要是金融业完成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比上年同期增加792万元、上升412.5%,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契税完成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比上年同期增加314万元、上升88.95%,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比上年同期增加67万元、上升279.1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1-4月,非税收入完成4,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7.32%,比上年同期减少84万元、下降2.05%。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6%、6%、39%、45%、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75%,比上年同期减少201万元,下降44.3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8%,比上年同期增加40万元、上升21.16%。罚没收入完成1,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7.52%,比上年同期减少1,641万元、下降51.3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1.17%,比上年同期增加1,712万元,上升1802.11%。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11%,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上升3.8%。(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1-4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2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33%,比上年同期增加4,854万元、上升10.94%。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30,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67万元、增长15.25%,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2.46%。教育支出12,46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8.39%,比上年同期增加5,722万元、上升84.85%,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79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2,131万元,职业教育支出11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8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0.71%,比上年同期减少424万元、下降23.41%,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753万元,体育支出3万元,广播电视支出27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9.13%,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万元、下降3.3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2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288万元,抚恤支出12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8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7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9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94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7.25%,比上年同期减少418万元、下降7.3%,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26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37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6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7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1.4%,比上年同期减少435万元、下降84.3%,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6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农林水支出2,79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7.22%,比上年同期减少974万元、下降25.88%,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1,553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24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3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4万元,水利支出3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3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4.36%,比上年同期增加493万元、上升31.91%,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214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823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2.07%,比上年同期增加265万元、上升14.82%,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2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496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7万元。三、工作建议从2023年4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一、 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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