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3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2.38%,比上年同期增加41万元、上升0.49%。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4,9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万元、上升0.73%;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5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上升0.14%。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05%、41.95%,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0.15,-0.15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4,69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上升0.71%,完成年度预算的17.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34%;非税收入完成3,7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上升0.21%,完成年度预算的73.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66%。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73,204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8,476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15,985万元、西乌71,179万元、乌拉盖44,338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未变化。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17.4%,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2位(0.5%),排名较上年同期未变化,(增速第一是乌拉盖40.77%,第二是锡市37.6%,第三是阿旗37.4%)。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32,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5.5%,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4.7%,在全盟旗县中排第4位(第一为乌拉盖68%,第二为白旗66.2%,第三为多伦45.9%)。
1-3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1.39%,比上年同期增加9,634万元、上升33.36%。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3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4,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比上年同期减少1,296万元、下降23.15%;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1%,比上年同期减少268万元、下降19.93%。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3,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7%,比上年同期减少1,523万元、下降9.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3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3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4.99%,比上年同期增加247万元、上升181.6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0.49%,比上年同期减少76万元,下降78.35%,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3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2,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7.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14%,比上年同期减少818万元、下降26.96%。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比上年同期减少415万元、下降21.26%,主要是制造业完成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2万元,金融业完成1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建筑业完成2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比上年同期减少450万元、下降55.9%,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万元,金融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万元,建筑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2%,比上年同期增加29万元、上升15.85%,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金融业完成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万元。
资源税完成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7%,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上升19.15%,主要是采矿业完成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3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2,4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1万元、上升52.4%。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比上年同期减少150万元、下降33.71%,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万元,制造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万元,金融业未发生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2、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
房产税完成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7%,比上年同期减少246万元、下降96.09%,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元,房地产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
印花税完成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比上年同期增加254万元、上升155.83%,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0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比上年同期增加81万元、增长168.75%,制造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房地产业完成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3%,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上升64.29%,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金融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
车船税完成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4%,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增长0.78%,主要是金融业完成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比上年同期增加558万元、上升600%,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1%,比上年同期增加259万元、上升101.57%,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3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1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上升375%,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3月,非税收入完成3,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3.07%,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上升0.21%。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4%、4%、40%、48%、4%。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8%,比上年同期减少200万元,下降57.1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4%,比上年同期增加146万元、上升912.5%。
罚没收入完成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5.43%,比上年同期减少1,666万元、下降52.54%。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1.17%,比上年同期增加1,724万元,上升2077.11%。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44%,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上升2.55%。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3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5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1.39%,比上年同期增加9,634万元、上升33.36%。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23,9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12万元、增长42.24%,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2.18%。
教育支出10,8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19%,比上年同期增加5,562万元、上升104.79%,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04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0,627万元,职业教育支出8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2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6.03%,比上年同期减少538万元、下降33.37%,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635万元,体育支出2万元,广播电视支出195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0.79%,比上年同期增加543万元、上升19.75%,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0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90万元,抚恤支出107万元,退役安置支出7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37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7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1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5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57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2.08%,比上年同期增加1,824万元、上升66.4%,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15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53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1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13%,比上年同期减少384万元、下降84.58%,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1,06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4.25%,比上年同期减少280万元、下降20.77%,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368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0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21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万元,水利支出35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37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3.2%,比上年同期减少129万元、下降8.57%,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29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746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5.43%,比上年同期增加514万元、上升46.14%,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2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095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4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3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 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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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7 00:00
来源: 市财政局
朗读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3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2.38%,比上年同期增加41万元、上升0.49%。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4,9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万元、上升0.73%;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5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上升0.14%。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05%、41.95%,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0.15,-0.15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4,69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上升0.71%,完成年度预算的17.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34%;非税收入完成3,7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上升0.21%,完成年度预算的73.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66%。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73,204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8,476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15,985万元、西乌71,179万元、乌拉盖44,338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未变化。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17.4%,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2位(0.5%),排名较上年同期未变化,(增速第一是乌拉盖40.77%,第二是锡市37.6%,第三是阿旗37.4%)。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32,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5.5%,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4.7%,在全盟旗县中排第4位(第一为乌拉盖68%,第二为白旗66.2%,第三为多伦45.9%)。
1-3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1.39%,比上年同期增加9,634万元、上升33.36%。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3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4,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比上年同期减少1,296万元、下降23.15%;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1%,比上年同期减少268万元、下降19.93%。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3,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7%,比上年同期减少1,523万元、下降9.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3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3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4.99%,比上年同期增加247万元、上升181.6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0.49%,比上年同期减少76万元,下降78.35%,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3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2,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7.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14%,比上年同期减少818万元、下降26.96%。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1,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比上年同期减少415万元、下降21.26%,主要是制造业完成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2万元,金融业完成1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建筑业完成2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比上年同期减少450万元、下降55.9%,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万元,金融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万元,建筑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2%,比上年同期增加29万元、上升15.85%,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金融业完成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万元。
资源税完成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7%,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上升19.15%,主要是采矿业完成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3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2,4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1万元、上升52.4%。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比上年同期减少150万元、下降33.71%,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万元,制造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万元,金融业未发生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2、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
房产税完成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7%,比上年同期减少246万元、下降96.09%,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元,房地产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
印花税完成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比上年同期增加254万元、上升155.83%,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0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比上年同期增加81万元、增长168.75%,制造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房地产业完成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3%,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上升64.29%,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金融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
车船税完成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4%,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增长0.78%,主要是金融业完成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比上年同期增加558万元、上升600%,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1%,比上年同期增加259万元、上升101.57%,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3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1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上升375%,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3月,非税收入完成3,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3.07%,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上升0.21%。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4%、4%、40%、48%、4%。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8%,比上年同期减少200万元,下降57.1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4%,比上年同期增加146万元、上升912.5%。
罚没收入完成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5.43%,比上年同期减少1,666万元、下降52.54%。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1.17%,比上年同期增加1,724万元,上升2077.11%。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44%,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上升2.55%。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3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5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1.39%,比上年同期增加9,634万元、上升33.36%。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23,9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12万元、增长42.24%,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2.18%。
教育支出10,8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2.19%,比上年同期增加5,562万元、上升104.79%,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04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0,627万元,职业教育支出8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2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6.03%,比上年同期减少538万元、下降33.37%,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635万元,体育支出2万元,广播电视支出195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0.79%,比上年同期增加543万元、上升19.75%,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8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0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90万元,抚恤支出107万元,退役安置支出7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37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7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1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5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57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2.08%,比上年同期增加1,824万元、上升66.4%,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万元,公立医院支出3,15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53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1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7.13%,比上年同期减少384万元、下降84.58%,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1,06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4.25%,比上年同期减少280万元、下降20.77%,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368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0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21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万元,水利支出35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37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3.2%,比上年同期减少129万元、下降8.57%,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29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746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62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5.43%,比上年同期增加514万元、上升46.14%,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2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095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4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3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 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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