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11:50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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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二连浩特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请会计人员遵照执行。

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以下称《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执行。

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202332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会规〔2021〕18号.docx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