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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二连浩特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3-03-07 00:00 点击量:685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28%,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上升1.29%。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3,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上升0.4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上升4.43%。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33%、21.67%,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0.65,0.65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3,58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上升0.84%,完成年度预算的17.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96%;非税收入完成1,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2.66%,完成年度预算的23.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04%。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87,494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4,785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01,163万元、西乌53,489万元、乌拉盖25,194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2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26.7%,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0位(1.3%),排名较上年同期下降3位(增速第一是太旗86.83%,第二是锡市55.8%,第三是阿旗37.2%)。全盟非税收入完成96,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3.55%,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5%,在全盟旗县中排第6位(第一为白旗79.5%,第二为乌拉盖62%,第三为黄旗41.7%)。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8%,比上年同期增加9,959万元、增长57.93%。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2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比上年同期减少1,121万元、下降24.82%;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比上年同期减少199万元、下降18.95%。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9,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比上年同期减少1,259万元、下降12.2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2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0.13%,比上年同期减少120万元、下降93.3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发生,其完成了调整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117万元,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2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51%,比上年同期减少630万元、下降26.5%。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1,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比上年同期减少326万元、下降22.3%,主要是制造业完成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4万元,金融业完成1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建筑业完成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比上年同期减少328万元、下降49.4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金融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建筑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8%,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增长3.95%,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金融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资源税完成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增长22.6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制造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无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1,8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0万元、上升55.93%。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比上年同期减少107万元、下降32.13%,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5万元,制造业完成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2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房地产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15万元。

房产税完成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6%,比上年同期减少165万元、下降96.49%,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元,制造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

印花税完成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7%,比上年同期增加263万元、增长215.5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比上年同期增加77万元、增长641.67%,制造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上升3.39%,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

车船税完成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下降0.96%,主要是金融业完成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0%,比上年同期增加539万元、上升579.57%,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上升12.64%,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442.8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2月,非税收入完成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13%,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2.66%。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10%、6%、60%、11%、13%。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3%,比上年同期减少56万元,下降32.9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20%,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上升787.5%。

罚没收入完成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3%,比上年同期减少269万元、下降27.2%。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2.33%,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33%,比上年同期增加159万元。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8%,比上年同期增加9,959万元、增长57.93%。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6,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62万元、增长82.0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1.78%。

教育支出9,1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5.39%,比上年同期增加5,673万元、增长164.72%,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36万元,普通教育支出8,960万元,职业教育支出3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8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36%,比上年同期减少356万元、下降31.87%,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531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105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06%,比上年同期增加218万元、上升12.8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6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76万元,抚恤支出2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9万元,社会福利支出9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5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6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5.52%,比上年同期增加1,810万元、增长99.12%,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公立医院支出2,86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40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未发生,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6.28%,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26万元、上升162.5%,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5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67%,比上年同期增加348万元、上升153.3%,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183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

交通运输支出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6%,比上年同期减少378万元、下降84.56%,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7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9%,比上年同期增加544万元、上升449.59%,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未发生,住房改革支出665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2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深入学习思想精髓,牢牢把握核心要义,以助推发展为中心,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考虑困难,认真研究对策,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征管,不断做大收入蛋糕。

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抓,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并重,开源和清缴并举,明确增收的主攻点和努力方向,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各征收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税收上进行适时跟踪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努力挖掘地方税种的增收潜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勤俭节约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继续支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协调统筹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资金效益。

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源头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发挥本级财、税、库、银和预算单位横向联网作用。不断学习,深入调研,把握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提高应变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

(四)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严格管理现有财政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做好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账户进行年检,认真履行银行账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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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7 00:00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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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二连浩特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28%,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上升1.29%。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3,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上升0.4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上升4.43%。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33%、21.67%,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0.65,0.65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3,58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上升0.84%,完成年度预算的17.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96%;非税收入完成1,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2.66%,完成年度预算的23.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04%。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87,494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4,785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01,163万元、西乌53,489万元、乌拉盖25,194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2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26.7%,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0位(1.3%),排名较上年同期下降3位(增速第一是太旗86.83%,第二是锡市55.8%,第三是阿旗37.2%)。全盟非税收入完成96,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3.55%,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5%,在全盟旗县中排第6位(第一为白旗79.5%,第二为乌拉盖62%,第三为黄旗41.7%)。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8%,比上年同期增加9,959万元、增长57.93%。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2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比上年同期减少1,121万元、下降24.82%;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比上年同期减少199万元、下降18.95%。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9,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比上年同期减少1,259万元、下降12.2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2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0.13%,比上年同期减少120万元、下降93.3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发生,其完成了调整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117万元,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2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51%,比上年同期减少630万元、下降26.5%。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1,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比上年同期减少326万元、下降22.3%,主要是制造业完成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4万元,金融业完成1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建筑业完成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比上年同期减少328万元、下降49.4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金融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建筑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8%,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增长3.95%,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金融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资源税完成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增长22.6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制造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无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1,8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0万元、上升55.93%。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比上年同期减少107万元、下降32.13%,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5万元,制造业完成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2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房地产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15万元。

房产税完成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6%,比上年同期减少165万元、下降96.49%,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元,制造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

印花税完成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7%,比上年同期增加263万元、增长215.5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比上年同期增加77万元、增长641.67%,制造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上升3.39%,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

车船税完成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下降0.96%,主要是金融业完成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0%,比上年同期增加539万元、上升579.57%,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上升12.64%,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442.8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2月,非税收入完成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13%,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2.66%。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10%、6%、60%、11%、13%。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3%,比上年同期减少56万元,下降32.9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20%,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上升787.5%。

罚没收入完成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3%,比上年同期减少269万元、下降27.2%。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2.33%,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33%,比上年同期增加159万元。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8%,比上年同期增加9,959万元、增长57.93%。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6,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62万元、增长82.0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1.78%。

教育支出9,1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5.39%,比上年同期增加5,673万元、增长164.72%,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36万元,普通教育支出8,960万元,职业教育支出3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8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36%,比上年同期减少356万元、下降31.87%,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531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105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06%,比上年同期增加218万元、上升12.8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6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76万元,抚恤支出2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9万元,社会福利支出9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5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6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5.52%,比上年同期增加1,810万元、增长99.12%,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公立医院支出2,86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40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未发生,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6.28%,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26万元、上升162.5%,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5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67%,比上年同期增加348万元、上升153.3%,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183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

交通运输支出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6%,比上年同期减少378万元、下降84.56%,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7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9%,比上年同期增加544万元、上升449.59%,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未发生,住房改革支出665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2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深入学习思想精髓,牢牢把握核心要义,以助推发展为中心,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考虑困难,认真研究对策,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征管,不断做大收入蛋糕。

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抓,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并重,开源和清缴并举,明确增收的主攻点和努力方向,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各征收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税收上进行适时跟踪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努力挖掘地方税种的增收潜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勤俭节约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继续支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协调统筹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资金效益。

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源头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发挥本级财、税、库、银和预算单位横向联网作用。不断学习,深入调研,把握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提高应变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

(四)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严格管理现有财政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做好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账户进行年检,认真履行银行账户审批。

 

 

 

附件: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28%,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万元、上升1.29%。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3,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上升0.4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上升4.43%。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33%、21.67%,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0.65,0.65个百分点。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3,58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上升0.84%,完成年度预算的17.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96%;非税收入完成1,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2.66%,完成年度预算的23.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04%。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87,494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4,785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101,163万元、西乌53,489万元、乌拉盖25,194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2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26.7%,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0位(1.3%),排名较上年同期下降3位(增速第一是太旗86.83%,第二是锡市55.8%,第三是阿旗37.2%)。全盟非税收入完成96,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3.55%,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5%,在全盟旗县中排第6位(第一为白旗79.5%,第二为乌拉盖62%,第三为黄旗41.7%)。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8%,比上年同期增加9,959万元、增长57.93%。(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1-2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比上年同期减少1,121万元、下降24.82%;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比上年同期减少199万元、下降18.95%。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9,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比上年同期减少1,259万元、下降12.2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2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0.13%,比上年同期减少120万元、下降93.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发生,其完成了调整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117万元,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1-2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51%,比上年同期减少630万元、下降26.5%。其中: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1,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比上年同期减少326万元、下降22.3%,主要是制造业完成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4万元,金融业完成1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建筑业完成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比上年同期减少328万元、下降49.4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3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金融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建筑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8%,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增长3.95%,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金融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资源税完成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比上年同期增加17万元,增长22.6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制造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无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1,8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0万元、上升55.93%。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比上年同期减少107万元、下降32.13%,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45万元,制造业完成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2万元,金融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房地产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减少15万元。房产税完成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6%,比上年同期减少165万元、下降96.49%,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元,制造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印花税完成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7%,比上年同期增加263万元、增长215.57%,主要是制造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比上年同期增加77万元、增长641.67%,制造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上升3.39%,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车船税完成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下降0.96%,主要是金融业完成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0%,比上年同期增加539万元、上升579.57%,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契税完成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上升12.64%,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442.8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1-2月,非税收入完成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13%,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2.66%。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10%、6%、60%、11%、1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13%,比上年同期减少56万元,下降32.9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20%,比上年同期增加63万元、上升787.5%。罚没收入完成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3%,比上年同期减少269万元、下降27.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2.33%,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33%,比上年同期增加159万元。(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8%,比上年同期增加9,959万元、增长57.93%。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6,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62万元、增长82.0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1.78%。教育支出9,1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5.39%,比上年同期增加5,673万元、增长164.72%,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36万元,普通教育支出8,960万元,职业教育支出3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36%,比上年同期减少356万元、下降31.87%,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531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105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06%,比上年同期增加218万元、上升12.8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6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76万元,抚恤支出2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9万元,社会福利支出95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5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5.52%,比上年同期增加1,810万元、增长99.12%,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公立医院支出2,86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40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未发生,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6.28%,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26万元、上升162.5%,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3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农林水支出5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67%,比上年同期增加348万元、上升153.3%,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183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交通运输支出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6%,比上年同期减少378万元、下降84.56%,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7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9%,比上年同期增加544万元、上升449.59%,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未发生,住房改革支出665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万元。三、工作建议从2023年2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深入学习思想精髓,牢牢把握核心要义,以助推发展为中心,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考虑困难,认真研究对策,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一)坚持依法征管,不断做大收入蛋糕。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抓,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并重,开源和清缴并举,明确增收的主攻点和努力方向,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各征收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税收上进行适时跟踪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努力挖掘地方税种的增收潜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二)坚持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勤俭节约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继续支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协调统筹发展。(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资金效益。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源头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发挥本级财、税、库、银和预算单位横向联网作用。不断学习,深入调研,把握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提高应变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四)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管理现有财政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做好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账户进行年检,认真履行银行账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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