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9%,比上年同期减少690万元、下降25.27%。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2万元、下降30.3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万元、上升600%。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45%、7.55%,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6.74,6.74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1,83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77万元、下降29.79%,完成年度预算的8.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9.75%;非税收入完成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上升71.31%,完成年度预算的4.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25%。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2,822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1位(2,040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76,180万元、西乌31,140万元、阿旗12,472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下降3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38.1%,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1位(-35.3%),排名较上年同期下降6位(增速第一是锡市188.4%,第二是太旗45.89%,第三是西乌27.8%)。全盟非税收入完成68,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5.4%,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0.2%,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第一为白旗86.5%,第二为黄旗48.5%,第三为多伦37.5%)。
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29%,比上年同期增加8,891万元、增长77.72%。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比上年同期减少1,121万元、下降35.05%;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比上年同期减少187万元、下降23.97%。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比上年同期减少1,998万元、下降29.7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2%,比上年同期减少120万元、下降93.0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发生,其完成了调整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100%,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65.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77%,比上年同期减少589万元、下降32.94%。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比上年同期减少285万元、下降29.75%,主要是制造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万元,金融业完成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建筑业完成1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比上年同期减少347万元、下降52.2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5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金融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建筑业完成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1%,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增长27.78%,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金融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资源税完成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22.41%,主要是采矿业完成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制造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无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增长2.44%。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比上年同期减少81万元、下降43.09%,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万元,制造业完成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万元,建筑业完成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金融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7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房产税完成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5%,比上年同期减少121万元、下降98.3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元,金融业完成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无变化。
印花税完成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比上年同期增加39万元、下降42.86%,主要是制造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增长264.29%,制造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上升81.48%,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
车船税完成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增长2.50%,主要是金融业完成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比上年同期减少77万元、下降82.80%,主要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契税完成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比上年同期减少40万元、下降25.48%,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6%,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上升428.5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月,非税收入完成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03%,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上升71.31%。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26%、1%、9%、64%、0%。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4%,比上年同期减少42万元,下降43.3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数的0.4%,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下降71.43%。
罚没收入完成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78%,比上年同期未发生。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2.33%,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未发生,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未发生。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3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29%,比上年同期增加8,891万元、增长77.72%。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2,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63万元、增长102.33%,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1.88%。
教育支出7,9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0.80%,比上年同期增加5,912万元、增长292.24%,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77万元,普通教育支出7,849万元,职业教育支出未发生,进修及培训支出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6%,比上年同期减少144万元、下降22.05%,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436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5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4.32%,比上年同期减少81万元、下降10.5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未发生,抚恤支出1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2万元,社会福利支出61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1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2.08%,比上年同期增加1,826万元、增长138.33%,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7万元,公立医院支出2,64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5万元,公共卫生支出3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未发生,完成调整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未发生,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未发生,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6%,比上年同期减少1,161万元、下降93.03%,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76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8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
交通运输支出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0.61%,比上年同期减少39万元、下降52%,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未发生,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未发生。
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87%,比上年同期增加62万元、下降50.82%,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未发生,住房改革支出184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未发生。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深入学习思想精髓,牢牢把握核心要义,以助推发展为中心,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考虑困难,认真研究对策,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征管,不断做大收入蛋糕。
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抓,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并重,开源和清缴并举,明确增收的主攻点和努力方向,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各征收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税收上进行适时跟踪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努力挖掘地方税种的增收潜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勤俭节约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继续支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协调统筹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资金效益。
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源头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发挥本级财、税、库、银和预算单位横向联网作用。不断学习,深入调研,把握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提高应变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
(四)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严格管理现有财政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做好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账户进行年检,认真履行银行账户审批。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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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7 00:00
来源: 市财政局
朗读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9%,比上年同期减少690万元、下降25.27%。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2万元、下降30.3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万元、上升600%。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45%、7.55%,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6.74,6.74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1,83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77万元、下降29.79%,完成年度预算的8.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9.75%;非税收入完成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上升71.31%,完成年度预算的4.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25%。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92,822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1位(2,040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76,180万元、西乌31,140万元、阿旗12,472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下降3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38.1%,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11位(-35.3%),排名较上年同期下降6位(增速第一是锡市188.4%,第二是太旗45.89%,第三是西乌27.8%)。全盟非税收入完成68,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5.4%,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0.2%,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第一为白旗86.5%,第二为黄旗48.5%,第三为多伦37.5%)。
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29%,比上年同期增加8,891万元、增长77.72%。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比上年同期减少1,121万元、下降35.05%;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比上年同期减少187万元、下降23.97%。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比上年同期减少1,998万元、下降29.7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2%,比上年同期减少120万元、下降93.0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发生,其完成了调整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下降100%,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未发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未发生。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65.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77%,比上年同期减少589万元、下降32.94%。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比上年同期减少285万元、下降29.75%,主要是制造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万元,金融业完成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建筑业完成1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比上年同期减少347万元、下降52.2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5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万元,金融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建筑业完成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1%,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增长27.78%,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金融业完成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资源税完成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22.41%,主要是采矿业完成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制造业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无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增长2.44%。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比上年同期减少81万元、下降43.09%,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万元,制造业完成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万元,建筑业完成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金融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业完成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7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
房产税完成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5%,比上年同期减少121万元、下降98.37%,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元,金融业完成未发生、比上年同期无变化。
印花税完成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比上年同期增加39万元、下降42.86%,主要是制造业完成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增长264.29%,制造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上升81.48%,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
车船税完成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增长2.50%,主要是金融业完成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比上年同期减少77万元、下降82.80%,主要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
契税完成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比上年同期减少40万元、下降25.48%,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6%,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上升428.57%,主要是采矿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月,非税收入完成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03%,比上年同期增加87万元、上升71.31%。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26%、1%、9%、64%、0%。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4%,比上年同期减少42万元,下降43.3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数的0.4%,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下降71.43%。
罚没收入完成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78%,比上年同期未发生。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2.33%,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万元。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未发生,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未发生。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3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29%,比上年同期增加8,891万元、增长77.72%。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2,5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63万元、增长102.33%,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1.88%。
教育支出7,9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0.80%,比上年同期增加5,912万元、增长292.24%,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77万元,普通教育支出7,849万元,职业教育支出未发生,进修及培训支出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6%,比上年同期减少144万元、下降22.05%,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436万元,体育支出未发生,广播电视支出5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4.32%,比上年同期减少81万元、下降10.59%,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未发生,抚恤支出10万元,退役安置支出22万元,社会福利支出61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1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2.08%,比上年同期增加1,826万元、增长138.33%,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7万元,公立医院支出2,64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5万元,公共卫生支出3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未发生,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未发生,完成调整预算数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污染防治支出未发生,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未发生,天然林保护支出未发生,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6%,比上年同期减少1,161万元、下降93.03%,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76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8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未发生。
交通运输支出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0.61%,比上年同期减少39万元、下降52%,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未发生,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未发生,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未发生。
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87%,比上年同期增加62万元、下降50.82%,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未发生,住房改革支出184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未发生。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深入学习思想精髓,牢牢把握核心要义,以助推发展为中心,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考虑困难,认真研究对策,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征管,不断做大收入蛋糕。
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抓,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源并重,开源和清缴并举,明确增收的主攻点和努力方向,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各征收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税收上进行适时跟踪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努力挖掘地方税种的增收潜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勤俭节约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继续支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协调统筹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资金效益。
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源头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切实发挥本级财、税、库、银和预算单位横向联网作用。不断学习,深入调研,把握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提高应变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
(四)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严格管理现有财政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做好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开展预算单位账户进行年检,认真履行银行账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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