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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2-003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2-24 公文时效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4 点击量: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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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2〕8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21〕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周景然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  范  滨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向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  李枫楠   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  晶   市发改委副主任

尉立夫   市工信局副局长

策力木格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要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赵春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额尔很巴雅尔 市农牧和水务局副局长

额尔登毕力格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子师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立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宝  泉   市卫健委副主任

方兴玉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呼  和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向军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本行业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发〔20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21〕73号)精神,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履约行为的监督,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对交易项目进行抽查检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代理行为,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对严重违纪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完善专家入库、培训、考核评价、退出和监督管理;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交易信息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市委编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编制、人员、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主要任务:决定重要工作计划、任务指标;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措施;通报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及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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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关于建立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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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2501011663205Y/2022-00303/2022-00145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文时效
发文机构
成文日期 2022-12-24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4 点击量:572

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2〕8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21〕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周景然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  范  滨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向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  李枫楠   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  晶   市发改委副主任

尉立夫   市工信局副局长

策力木格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要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赵春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额尔很巴雅尔 市农牧和水务局副局长

额尔登毕力格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子师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立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宝  泉   市卫健委副主任

方兴玉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呼  和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向军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本行业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发〔20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21〕73号)精神,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履约行为的监督,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对交易项目进行抽查检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代理行为,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对严重违纪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完善专家入库、培训、考核评价、退出和监督管理;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交易信息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市委编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编制、人员、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主要任务:决定重要工作计划、任务指标;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措施;通报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及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4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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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00:00

来源: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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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2〕8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21〕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周景然   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  范  滨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向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  李枫楠   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  晶   市发改委副主任

尉立夫   市工信局副局长

策力木格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要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赵春泽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额尔很巴雅尔 市农牧和水务局副局长

额尔登毕力格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子师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立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宝  泉   市卫健委副主任

方兴玉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呼  和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向军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本行业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内政发〔20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办发〔2021〕73号)精神,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履约行为的监督,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对交易项目进行抽查检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代理行为,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对严重违纪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完善专家入库、培训、考核评价、退出和监督管理;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交易信息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市委编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编制、人员、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主要任务:决定重要工作计划、任务指标;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措施;通报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及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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