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进出我市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2天通过微信小程序“二连健康宝”向所在社区、格苏木、边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所有返抵人员查验返乡报备记录、行程码、健康码,并在第一入市点进行“落地检”。
二、对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对从高风险区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在隔离期间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对从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3天2检,在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3天2检”的,赋红码管理,返抵我市后7日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鉴于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对从新疆、西藏、重庆、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和呼和浩特市、通辽等重点省份或地市(动态调整)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在隔离期间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对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后来(返)我市的人员,不再进行隔离。对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的人员,实行“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
七、对结束闭环作业的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向所在社区报备,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货运司乘人员来返我市前,需通过货主提前报备,在交通卡口配合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行“落地检”+抗原检测,执行“即采即走即追”和“即卸即装即出”政策。大货车入城后按照指定路线行进,在专人引领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驾驶室贴封条,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当日卸(装)货后返程。
九、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和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进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均需扫“二连健康宝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上述场所。
十、广大市民朋友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5米安全距离等健康生活习惯。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交通卡口躲避检查,引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整体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举报电话:0479-7511517 举报邮箱:elzwgk@163.com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2-11-17 00:00
来源: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朗读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进出我市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2天通过微信小程序“二连健康宝”向所在社区、格苏木、边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所有返抵人员查验返乡报备记录、行程码、健康码,并在第一入市点进行“落地检”。
二、对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对从高风险区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在隔离期间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对从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3天2检,在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3天2检”的,赋红码管理,返抵我市后7日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鉴于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对从新疆、西藏、重庆、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和呼和浩特市、通辽等重点省份或地市(动态调整)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在隔离期间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对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后来(返)我市的人员,不再进行隔离。对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的人员,实行“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
七、对结束闭环作业的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向所在社区报备,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货运司乘人员来返我市前,需通过货主提前报备,在交通卡口配合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行“落地检”+抗原检测,执行“即采即走即追”和“即卸即装即出”政策。大货车入城后按照指定路线行进,在专人引领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驾驶室贴封条,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当日卸(装)货后返程。
九、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和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进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均需扫“二连健康宝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上述场所。
十、广大市民朋友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5米安全距离等健康生活习惯。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交通卡口躲避检查,引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整体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凡进出我市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2天通过微信小程序“二连健康宝”向所在社区、格苏木、边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所有返抵人员查验返乡报备记录、行程码、健康码,并在第一入市点进行“落地检”。二、对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三、对从高风险区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在隔离期间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四、对从低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实施3天2检,在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3天2检”的,赋红码管理,返抵我市后7日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五、鉴于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对从新疆、西藏、重庆、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和呼和浩特市、通辽等重点省份或地市(动态调整)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在隔离期间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六、对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后来(返)我市的人员,不再进行隔离。对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的人员,实行“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时涉及同住人员一并进行管控,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转为集中隔离。七、对结束闭环作业的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向所在社区报备,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八、货运司乘人员来返我市前,需通过货主提前报备,在交通卡口配合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行“落地检”+抗原检测,执行“即采即走即追”和“即卸即装即出”政策。大货车入城后按照指定路线行进,在专人引领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驾驶室贴封条,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当日卸(装)货后返程。九、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和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进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均需扫“二连健康宝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上述场所。十、广大市民朋友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5米安全距离等健康生活习惯。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交通卡口躲避检查,引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整体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17日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举报邮箱:eldzzw@163.com 举报电话:0479-7523179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