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举报电话:0479-7511517 举报邮箱:elzwgk@163.com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2-10-25 00:0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朗读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的规定,公司应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按照现行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01月11日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举报邮箱:eldzzw@163.com 举报电话:0479-7523179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