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发《方案》的背景
为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推进我市“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积极构建公益兜底、普惠主导、社区居家优先、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针对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的现状,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口岸特色的适度普惠、服务精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养老托育服务新格局,不断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机构床位数的占比不低于55%;加强敬老院升级转型和格苏木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牧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到2022年,建成2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到“十四五”末,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更具活力,综合监管不断强化。
全市托育服务供给逐步增加和普惠范围不断扩大,公办托育机构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夯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持续增加。全市至少建成一所公立性功能健全、设施配套完善、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创建自治区级婴幼儿托育服务示范机构2个以上,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8个,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兜底性养老托育服务更有保障。兜底托育服务范围和资金保障举措进一步健全,逐步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质量逐渐提升。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为合理、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及《“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科学研判全市人口发展形势和变动趋势的前提下,坚持政府主导的社会化运作道路,坚持问题导向,以扩大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健全政策体系为着力点,持续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四、《方案》的重点内容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兜底线”: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促普惠”: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引导国有经济(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积极培育1家以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二是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三是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六是促进托育服务提质。
(三)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医养康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应签尽签的签约合作服务。探索医育结合。鼓励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医育结合”模式。
(四)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建设一批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
(五)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行业
一是培育养老产业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新业态。二是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发展银发经济,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行业需求统计及应用分析。三是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和应用推广。持续推进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四是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拓展育儿服务。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保洁、保姆、月嫂、家厨、护工等家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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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7 00:00 点击量:433
来源: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印发《方案》的背景
为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推进我市“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积极构建公益兜底、普惠主导、社区居家优先、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针对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的现状,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口岸特色的适度普惠、服务精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养老托育服务新格局,不断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机构床位数的占比不低于55%;加强敬老院升级转型和格苏木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牧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到2022年,建成2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到“十四五”末,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更具活力,综合监管不断强化。
全市托育服务供给逐步增加和普惠范围不断扩大,公办托育机构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夯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持续增加。全市至少建成一所公立性功能健全、设施配套完善、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创建自治区级婴幼儿托育服务示范机构2个以上,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8个,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兜底性养老托育服务更有保障。兜底托育服务范围和资金保障举措进一步健全,逐步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质量逐渐提升。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为合理、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及《“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科学研判全市人口发展形势和变动趋势的前提下,坚持政府主导的社会化运作道路,坚持问题导向,以扩大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健全政策体系为着力点,持续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四、《方案》的重点内容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兜底线”: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促普惠”: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引导国有经济(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积极培育1家以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二是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三是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六是促进托育服务提质。
(三)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医养康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应签尽签的签约合作服务。探索医育结合。鼓励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医育结合”模式。
(四)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建设一批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
(五)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行业
一是培育养老产业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新业态。二是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发展银发经济,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行业需求统计及应用分析。三是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和应用推广。持续推进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四是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拓展育儿服务。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保洁、保姆、月嫂、家厨、护工等家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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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7 00:00
来源: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朗读一、印发《方案》的背景
为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推进我市“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积极构建公益兜底、普惠主导、社区居家优先、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针对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的现状,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口岸特色的适度普惠、服务精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养老托育服务新格局,不断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机构床位数的占比不低于55%;加强敬老院升级转型和格苏木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牧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到2022年,建成2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到“十四五”末,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更具活力,综合监管不断强化。
全市托育服务供给逐步增加和普惠范围不断扩大,公办托育机构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夯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持续增加。全市至少建成一所公立性功能健全、设施配套完善、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创建自治区级婴幼儿托育服务示范机构2个以上,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8个,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兜底性养老托育服务更有保障。兜底托育服务范围和资金保障举措进一步健全,逐步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质量逐渐提升。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为合理、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及《“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科学研判全市人口发展形势和变动趋势的前提下,坚持政府主导的社会化运作道路,坚持问题导向,以扩大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健全政策体系为着力点,持续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四、《方案》的重点内容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兜底线”: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促普惠”: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引导国有经济(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积极培育1家以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二是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三是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六是促进托育服务提质。
(三)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医养康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应签尽签的签约合作服务。探索医育结合。鼓励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医育结合”模式。
(四)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建设一批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
(五)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行业
一是培育养老产业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新业态。二是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发展银发经济,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行业需求统计及应用分析。三是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和应用推广。持续推进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四是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拓展育儿服务。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保洁、保姆、月嫂、家厨、护工等家政服务。
一、印发《方案》的背景为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推进我市“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积极构建公益兜底、普惠主导、社区居家优先、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资金投入不断加大。针对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的现状,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口岸特色的适度普惠、服务精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养老托育服务新格局,不断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整体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护理型床位在机构床位数的占比不低于55%;加强敬老院升级转型和格苏木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牧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到2022年,建成2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到“十四五”末,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更具活力,综合监管不断强化。全市托育服务供给逐步增加和普惠范围不断扩大,公办托育机构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夯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持续增加。全市至少建成一所公立性功能健全、设施配套完善、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创建自治区级婴幼儿托育服务示范机构2个以上,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8个,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兜底性养老托育服务更有保障。兜底托育服务范围和资金保障举措进一步健全,逐步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质量逐渐提升。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价格更为合理、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服务体验不断改善。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三、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及《“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科学研判全市人口发展形势和变动趋势的前提下,坚持政府主导的社会化运作道路,坚持问题导向,以扩大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健全政策体系为着力点,持续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四、《方案》的重点内容(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兜底线”: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促普惠”: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化”:引导国有经济(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积极培育1家以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二是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三是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四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六是促进托育服务提质。(三)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医养康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应签尽签的签约合作服务。探索医育结合。鼓励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医育结合”模式。(四)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五)培育壮大用品和服务行业一是培育养老产业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新业态。二是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发展银发经济,持续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信息平台,加强行业需求统计及应用分析。三是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和应用推广。持续推进康复辅具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四是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拓展育儿服务。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保洁、保姆、月嫂、家厨、护工等家政服务。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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