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连浩特市公安局“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二连浩特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二政办法〔2021〕42号)文件要求,公安局梳理本部门涉及改革的事项,制定《二连浩特市公安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改革举措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四)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改革举措
1、准予办理的条件
(1)申请人对经营场所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2)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3)有符合要求的印章制作设备。
(4)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
(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公章刻制行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登记表》。
(4)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5)经营场所方位图及标明工作间、服务台、安全设备设施等情况的建筑平面图。
(6)符合公安部(GA241.9-2000)标准的证明(印章检测报告)
(四)监管措施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五)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三、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核发: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三)改革举措
1、准予办理的条件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通道、出入口和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
(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外籍人员应当同时提供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或房屋工程质量证明文件;
(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位置图,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原件一份)。
(四)监管措施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4、公安机关在作出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0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人承诺内容不符的,公安机关将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处罚。
(五)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二)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三)改革举措
1、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携申请人身份证件及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在地区旗县级公安机关承诺符合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经行政审核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2、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执信息网络安全告知承诺书办理后续手续。
(四)实地检查
申请人在具备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后,应主动同公安机关联系,并积极配合实地检查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告知承诺书有效期为2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超出承诺书有效期后,办理相关审核事项应当重新签订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必须在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后,才能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包括试运营);
3、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划营业时间变化,申请人应当在营业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2日内作出承诺。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经公安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和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在实地检查中,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信息网络安全职责的,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2022年9月8日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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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8 00:00 点击量:956
来源: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关于二连浩特市公安局“证照分离”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二连浩特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二政办法〔2021〕42号)文件要求,公安局梳理本部门涉及改革的事项,制定《二连浩特市公安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改革举措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四)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改革举措
1、准予办理的条件
(1)申请人对经营场所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2)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3)有符合要求的印章制作设备。
(4)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
(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公章刻制行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登记表》。
(4)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5)经营场所方位图及标明工作间、服务台、安全设备设施等情况的建筑平面图。
(6)符合公安部(GA241.9-2000)标准的证明(印章检测报告)
(四)监管措施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五)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三、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核发: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三)改革举措
1、准予办理的条件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通道、出入口和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
(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外籍人员应当同时提供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或房屋工程质量证明文件;
(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位置图,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原件一份)。
(四)监管措施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4、公安机关在作出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0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人承诺内容不符的,公安机关将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处罚。
(五)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二)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三)改革举措
1、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携申请人身份证件及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在地区旗县级公安机关承诺符合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经行政审核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2、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执信息网络安全告知承诺书办理后续手续。
(四)实地检查
申请人在具备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后,应主动同公安机关联系,并积极配合实地检查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告知承诺书有效期为2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超出承诺书有效期后,办理相关审核事项应当重新签订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必须在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后,才能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包括试运营);
3、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划营业时间变化,申请人应当在营业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2日内作出承诺。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经公安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和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在实地检查中,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信息网络安全职责的,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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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二连浩特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二政办法〔2021〕42号)文件要求,公安局梳理本部门涉及改革的事项,制定《二连浩特市公安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改革举措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四)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改革举措
1、准予办理的条件
(1)申请人对经营场所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2)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3)有符合要求的印章制作设备。
(4)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
(2)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公章刻制行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登记表》。
(4)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5)经营场所方位图及标明工作间、服务台、安全设备设施等情况的建筑平面图。
(6)符合公安部(GA241.9-2000)标准的证明(印章检测报告)
(四)监管措施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五)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三、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核发: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三)改革举措
1、准予办理的条件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通道、出入口和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
(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
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外籍人员应当同时提供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或房屋工程质量证明文件;
(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位置图,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原件一份)。
(四)监管措施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4、公安机关在作出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0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人承诺内容不符的,公安机关将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处罚。
(五)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一)改革方式
实施承诺制。
(二)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三)改革举措
1、申请人本人办理的,携申请人身份证件及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所在地区旗县级公安机关承诺符合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经行政审核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2、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3、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执信息网络安全告知承诺书办理后续手续。
(四)实地检查
申请人在具备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条件后,应主动同公安机关联系,并积极配合实地检查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告知承诺书有效期为2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超出承诺书有效期后,办理相关审核事项应当重新签订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必须在落实信息网络安全责任,并具备接受公安机关实地检查条件后,才能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包括试运营);
3、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划营业时间变化,申请人应当在营业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2日内作出承诺。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经公安机关确认当场签署承诺书。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和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在实地检查中,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信息网络安全职责的,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八)主管部门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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