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执行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37号、38号、40号、41号公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来(返)我市人员管控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48小时注册微信小程序“二连健康宝”,并在“返乡登记报备”一栏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纳入社区(嘎查)网格化管理。来(返)人员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扫描“二连健康宝场所码”登记后予以通行,未获知落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不流动、不外出、不聚集。
二、近7天内凡有来自四川、广东、西藏、海南、青海、贵州、重庆市、天津市、河北石家庄市、黑龙江大庆市、吉林长春、辽宁大连市、赤峰市、锡林浩特市及其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
(一)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
(二)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有低风险区域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来(返)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来(返)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三、所有来(返)人员须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并主动参加我市区域核酸检测。
四、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离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
五、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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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4 00:00
来源: 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朗读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执行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37号、38号、40号、41号公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来(返)我市人员管控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48小时注册微信小程序“二连健康宝”,并在“返乡登记报备”一栏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纳入社区(嘎查)网格化管理。来(返)人员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扫描“二连健康宝场所码”登记后予以通行,未获知落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不流动、不外出、不聚集。
二、近7天内凡有来自四川、广东、西藏、海南、青海、贵州、重庆市、天津市、河北石家庄市、黑龙江大庆市、吉林长春、辽宁大连市、赤峰市、锡林浩特市及其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
(一)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
(二)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有低风险区域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来(返)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来(返)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三、所有来(返)人员须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并主动参加我市区域核酸检测。
四、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离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
五、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执行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37号、38号、40号、41号公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来(返)我市人员管控要求补充公告如下:一、所有来(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48小时注册微信小程序“二连健康宝”,并在“返乡登记报备”一栏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纳入社区(嘎查)网格化管理。来(返)人员抵达后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扫描“二连健康宝场所码”登记后予以通行,未获知落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不流动、不外出、不聚集。二、近7天内凡有来自四川、广东、西藏、海南、青海、贵州、重庆市、天津市、河北石家庄市、黑龙江大庆市、吉林长春、辽宁大连市、赤峰市、锡林浩特市及其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一)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二)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三)有低风险区域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来(返)人员,须如实向所在社区、苏木、边合区报告,来(返)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三、所有来(返)人员须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并主动参加我市区域核酸检测。四、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离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五、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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