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20年度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设置了财政资金、依法行政、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便于重点信息的集中公开与查询。二是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权责清单。三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发布工作。坚持“三同步”,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条件,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0条,对政策性文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确保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2020年11月27日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信函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公发〔2020〕1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公布了我市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印发了我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政公办发〔2020〕2号)、《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政公办发〔2020〕3号),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建立了工作台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申请处理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坚持集约化建设原则,构建市级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整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相关内容,推进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托门户网站(包括网上办事大厅)、智能终端(包括移动政务APP、微信、智能终端设备)、大厅综合受理窗口三类服务入口,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让全市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利用备案、指导、监督、考核等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按照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二连浩特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苏木、社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二党组发〔2020〕27号)。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的通知》(二政公办发〔2021〕1号),对各部门的年报进行报备审查,对年报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年报的内容与格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二连浩特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分考核内容,从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本年度社会评议情况良好,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条例》的条款学习,理解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占比高,部分政策解读方案滞后于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四是数据共享互动能力不足,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数据和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程度低,以数据共享促进行政服务流程优化、业务协办的目标尚未达成,门户网站集约化程度仍然达不到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功能尚未全面发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仍不能够全面支撑“放管服”改革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结合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任务分工,全力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任务,提高政务信息标准化,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力度,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拓宽政策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一个政策性文件至少有一个解读材料,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解读形式的比重。四是做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放管服”改革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支撑。五是积极探索建设“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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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9 16:27 点击量:730
来源:政务公开办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20年度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设置了财政资金、依法行政、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便于重点信息的集中公开与查询。二是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权责清单。三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发布工作。坚持“三同步”,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条件,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0条,对政策性文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确保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2020年11月27日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信函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公发〔2020〕1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公布了我市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印发了我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政公办发〔2020〕2号)、《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政公办发〔2020〕3号),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建立了工作台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申请处理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坚持集约化建设原则,构建市级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整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相关内容,推进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托门户网站(包括网上办事大厅)、智能终端(包括移动政务APP、微信、智能终端设备)、大厅综合受理窗口三类服务入口,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让全市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利用备案、指导、监督、考核等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按照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二连浩特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苏木、社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二党组发〔2020〕27号)。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的通知》(二政公办发〔2021〕1号),对各部门的年报进行报备审查,对年报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年报的内容与格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二连浩特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分考核内容,从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本年度社会评议情况良好,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条例》的条款学习,理解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占比高,部分政策解读方案滞后于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四是数据共享互动能力不足,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数据和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程度低,以数据共享促进行政服务流程优化、业务协办的目标尚未达成,门户网站集约化程度仍然达不到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功能尚未全面发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仍不能够全面支撑“放管服”改革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结合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任务分工,全力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任务,提高政务信息标准化,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力度,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拓宽政策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一个政策性文件至少有一个解读材料,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解读形式的比重。四是做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放管服”改革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支撑。五是积极探索建设“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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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20年度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设置了财政资金、依法行政、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便于重点信息的集中公开与查询。二是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权责清单。三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发布工作。坚持“三同步”,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条件,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0条,对政策性文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确保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2020年11月27日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信函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公发〔2020〕1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公布了我市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印发了我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政公办发〔2020〕2号)、《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政公办发〔2020〕3号),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建立了工作台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申请处理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坚持集约化建设原则,构建市级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整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相关内容,推进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托门户网站(包括网上办事大厅)、智能终端(包括移动政务APP、微信、智能终端设备)、大厅综合受理窗口三类服务入口,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让全市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利用备案、指导、监督、考核等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按照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二连浩特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苏木、社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二党组发〔2020〕27号)。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的通知》(二政公办发〔2021〕1号),对各部门的年报进行报备审查,对年报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年报的内容与格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二连浩特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分考核内容,从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本年度社会评议情况良好,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条例》的条款学习,理解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占比高,部分政策解读方案滞后于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四是数据共享互动能力不足,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数据和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程度低,以数据共享促进行政服务流程优化、业务协办的目标尚未达成,门户网站集约化程度仍然达不到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功能尚未全面发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仍不能够全面支撑“放管服”改革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结合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任务分工,全力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任务,提高政务信息标准化,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力度,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拓宽政策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一个政策性文件至少有一个解读材料,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解读形式的比重。四是做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放管服”改革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支撑。五是积极探索建设“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20年度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设置了财政资金、依法行政、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便于重点信息的集中公开与查询。二是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权责清单。三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发布工作。坚持“三同步”,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条件,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0条,对政策性文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确保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2020年11月27日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信函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公发〔2020〕1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公布了我市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印发了我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政公办发〔2020〕2号)、《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政公办发〔2020〕3号),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建立了工作台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申请处理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坚持集约化建设原则,构建市级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整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相关内容,推进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托门户网站(包括网上办事大厅)、智能终端(包括移动政务APP、微信、智能终端设备)、大厅综合受理窗口三类服务入口,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让全市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利用备案、指导、监督、考核等手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按照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二连浩特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苏木、社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二党组发〔2020〕27号)。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的通知》(二政公办发〔2021〕1号),对各部门的年报进行报备审查,对年报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年报的内容与格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二连浩特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分考核内容,从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本年度社会评议情况良好,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条例》的条款学习,理解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占比高,部分政策解读方案滞后于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四是数据共享互动能力不足,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数据和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程度低,以数据共享促进行政服务流程优化、业务协办的目标尚未达成,门户网站集约化程度仍然达不到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功能尚未全面发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仍不能够全面支撑“放管服”改革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结合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任务分工,全力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任务,提高政务信息标准化,保证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力度,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拓宽政策解读形式。做到政策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一个政策性文件至少有一个解读材料,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解读形式的比重。四是做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放管服”改革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支撑。五是积极探索建设“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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