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市财政每年每人补助30元,同时为参合农牧民每年每人补助15元作为合作医疗风险基金,住院费起付线降为100元,封顶线提高到20000元,参合率达100%;二是出台了由政府出资为新婚夫妇免费婚前检查制度;三是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将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苏木嘎查长、委员的生活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增长20%,将街道社区保洁员的工资在原基础上提高50%,提高到450元;四是开展转移就业牧民申领岗位补贴工作,对具有我市牧区户籍,且2006年9月20日以后新就业的转移牧民,在第二、三产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补贴1000元;五是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原基础上增长20%,提高到240元;六是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力度,在国家、自治区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人均补助30元,住院起付线标准定为500元;七是市财政从今年开始列支10万元作为生育关怀基金,每年视支出和捐助情况给予补充,保证每年公益金库存不少于10万元。这一行动以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成长和关怀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等“五关怀”为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