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盐场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并顺利通过。
验收组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和《土地复垦标准》,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的方法,认真核对、测算、分析有关文件资料和图件,认为二连市复垦项目资料齐全,工程质量与相关技术指标达到复垦规定标准,同意二连市盐场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验收面积为1408.77公顷,其中:天然草地1115.74公顷、坑塘水面291.81公顷、农村道路1.22公顷。(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