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市乌兰街道办事处关于街道社区保洁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08-06-2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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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市乌兰街道办事处关于

街道社区保洁工作情况的报告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社区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净化、美化社区环境是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一项艰巨任务。提高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干净,整洁的美好社区,一方面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另外一方面就是要切实加强社区保洁队伍管理。现将我街道社区保洁工作现状及相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环境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乌兰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7平方公里,共有居民8945户、2415人,常住和暂住人口所占比例分别是37.6%和62.4%。共有5个社区,辖区保洁面积0.11平方公里,有8条小柏油路,90余条巷道胡同;有垃圾转运站1个,公厕22座,(其中旱厕13座,水冲式厕所9座),污水井42眼,垃圾池17个(距垃圾点的平均距离500米);现有保洁员25人,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人均月保洁工资待遇220元左右,每人平均承担的保洁面积4470.8平方米,加之存在辖区垃圾转运站少,平房区污水井少等问题,给社区保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社区保洁工作呈现出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的特点。

二、街道社区保洁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从事社区保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止2007年10月底乌兰街道有208户、383人享受城市最底生活保障金补贴,其中下岗失业62户,占29.8%;年迈体弱34户,占16.3%;残疾多病31户,占14.9%;离异丧偶23户,占11%;就读学生36户,占17.3%;其它22户,占10.5%。一是老弱病残人员(占46.1%)因身体状况无劳动能力不能从事保洁工作;二是上学就读的学生(占17.3%)不能从事劳务活动,无法从事保洁工作;三是长期居住城市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占29.8%)没有吃苦耐劳的经历,好面子,不愿意从事脏苦累的保洁工作。

目前,办事处辖区的低保人员为社区义务劳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每月低保户人员都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义务清理1次生活垃圾活动;二是每逢春秋季节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放鼠药,开展灭鼠活动;三是不定期帮助社区家政服务中心、雷锋超市清洗衣物;四是低保人员自愿担任街道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及爱国卫生运动义务监督员,参与街道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2、流动人员从事社区保洁工作存在的困难。一是年富力强人员,他们的收入大多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由于保洁工作工资低,每月只有220元左右,无法承担家庭生活支出,这一部分人,大多从事建筑等收入相对较高的行业,不愿意从事保洁工作。二是流动人口中50岁以上的人员,由于无法从事高强度工作,希望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有意愿从事街道社区保洁工作,但目前平均220元的工资待遇,很难维持日常生活开支,要求工资待遇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8小时,520元/月/人)。

3、目前办事处的卫生费只能维持现有保洁员的工资水平及购置日常保洁工具。

基于以上情况,办事处现有的财力无力承担上调保洁员工资的费用,恳请市政府帮助解决保洁员工资待遇问题,以保证社区保洁队伍的稳定,切实做好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