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市重点项目策划、编制、包装、宣传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争取推进工作;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工程进度;多渠道引进资金建设重点项目;负责沙源治理、生态移民、舍饲禁牧、异地扶贫搬迁等生态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落实自治区下达的生态建设任务;负责提出围封转移专项资金调拨意见;会同各职能部门督查生态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项目管理、资金拨付、财务管理、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