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占用林地
〖发布日期:2007-08-1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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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征占用林地
项目类别及编号 许可类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二连浩特市
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进行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向林业局提出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征占用林地的单位申请一份;2、被征占用林地的林权证或权属证明一份;3、建设批准文件一份;4、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一份;5、勘察、开采矿藏项目,要有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它相关批准文件一份;6、工程建设业主单位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协议书;7、如征占用国家级、省(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林木林地的,要提交相应级别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意见一份;8、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可行性报告一份;9、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单位所做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一份,如属国家、市级重点工程已有评估报告的,只提供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一份;10、如涉及绿化隔离地区的,需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意见一份。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复审——审定——告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依据[93][林政]11
办理结果状态 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林水科
办理地占 二连浩特市林业水利局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全天办理
联系电话 7538526
监督电话 1333709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