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07-08-1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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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项目类别及编号 许可类
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二连浩特市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办理条件 申办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经营林木良种的单位和个人,资本金应在20万元以上;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的单位和个人,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3、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4、具有必要的经营设施;5、具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                        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生产者基本情况、生产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工章);2、主要生产林木名录(中文名和学名)(加盖公章);3、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明;4、林木种子检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或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6、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7、申请售出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8、生产转基因品种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转基因品种的使用安全证明;9、所有提交的材料纸张均为A4纸,并联按以上顺序装档案夹。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定—告知—发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 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林水科
办理地占 二连浩特市林业水利局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全天办理
联系电话 7538526
监督电话 1333709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