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局主要职能
〖发布日期:2008-05-3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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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工业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拟定二连实施工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工业经济发展和优化工业经济结构的办法和目标,研究工业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工业经济的宏观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四)研究工业经济发展问题,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工业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建设与发展。

(五)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拟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环保产业、综合利用工作。

(七)对多种所有制工业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和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协调工业经济技术交流和企业重组;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

(九)按规定权限承担自治区工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依法履行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和生产安全管理等职能。

(十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与外省市的经济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经济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