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于2002年9月28日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内发改投字[2002]1619号),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减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属于二连重点项目,项目占地4.62公顷,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符合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于2008年3月18日通过了国土资源厅的预审(内国土预审字[200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