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局
〖发布日期:2008-03-0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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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文化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了《二连浩特市文化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查阅《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elht.gov.cn/)查阅《指南》,也可以到二连浩特市宣传文化中心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二连浩特市文化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办公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http://www.elht.gov.cn/;受理点地址:二连浩特市宣传文化中心大楼一楼文体局办公室、市场稽查大队;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7528112,0479—7528121。
(三)公开时限
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二连浩特市文化体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二连浩特市宣传文化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479—7528112;传真号码:0479—7528112;邮政编号:01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二连浩特市文化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信函或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三)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转入下一步办理程序;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分类答复
1、对属于本机关范围的政府信息,由本机关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同意后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答复。其中,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可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答复,但必须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2、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能公开的部分内容应作出解释说明。
3、对不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向申请人提供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479—7528112,办公地址:二连浩特市宣传文化中心。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