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锡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二连浩特市锡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elht.gov.cn/)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二连浩特市锡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热线电话:0479—7530351
2、宣传资料;
3、新闻发言人制度。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二连浩特市锡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接受申请地址为二连浩特市前进路东、贝加尔街南,二连浩特市锡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邮编为011100,联系电话0479—7530351,传真0479—7531159,电子邮箱elhtxljdbsc@163.com。
(二)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将由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办事处投诉。
监督电话:0479—7531658。
地址:二连浩特市前进路东、贝加尔街南锡林街道办事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