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局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二连口岸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二连浩特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二连浩特市行政服务大厅、锡盟气象局气象政务网、电话0479—7521259、手机短信、报刊、电视天气预报等形式发布。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二连浩特气象局办公室,接受申请地址为: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0341号,邮编为:011100,接受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479—7521549,传真0479—7521549。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二连浩特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不属于本机关义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办公地址:二连浩特气象局
咨询电话:0479—7521259
投诉电话:0479—752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