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
二政发〔2007〕17号
市直、驻市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格苏木政府,赛乌素科技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市方略,不断提高口岸殡葬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殡葬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殡葬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二连浩特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依法加强和规范管理殡葬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依法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殡葬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殡葬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是殡葬行业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关系到殡葬改革成果的巩固提高,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口岸的需要。自《二连浩特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为重点的殡葬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培植文明、科学、健康的丧葬、祭祀新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该《办法》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尸体火化率低、大操大办丧事、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乱埋乱葬、乱建墓地、丧葬用品市场混乱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和国家口岸良好形象。全市各部门要从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的明星口岸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反对封建迷信,制止乱埋乱葬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倡导先进文化、破除封建迷信、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为目的,把依法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违规的丧葬行为,使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规范殡葬管理要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抓起,市民政局要以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大操大办为重点,与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要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举报信息网络,严格查处违法土葬行为。发现违规治丧、大操大办的,除责令纠正错误外,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文明健康的丧葬风气
火化率偏低和旧的丧俗观念是当前殡葬改革的主要矛盾,我市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的任务十分繁重。破除旧观念、树立新风尚,转变千百年来形成的丧葬习俗,需要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需要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大力气抓好宣传教育。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把殡葬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殡葬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厚养薄葬、文明丧葬”的新观念,营造殡葬管理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要把每年的4月份作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积极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街道市区、苏木嘎查,要把殡葬改革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使殡葬改革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环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道正面典型,曝光违规行为,抨击不良风气,增强人们的依法治丧的法治意识。
三、密切配合协作,严厉制止违法违规的治丧行为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殡葬执法的强大合力。城建、环卫部门要坚决取缔丧户沿街或在居民区搭设灵棚治丧和乱放鞭炮行为;国土部门要对滥用土地进行乱埋乱葬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查禁迷信用品,依法取缔非法、无证经营丧葬用品的门店;交通部门要坚决查处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的车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市医院太平间的管理,严厉禁止违法偷运尸体出城;公安部门要对阻碍殡葬执法的行为依照《治安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逐步健全和规范殡葬服务网络,抓好殡葬执法和业务指导,凡在我市进行丧事活动的必须到民政局登记造册,提高和改进殡仪馆的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文明治丧的需求。市文明办、综治办要把殡葬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治丧、乱埋乱葬、大操大办的,一律取消该单位当年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评先资格。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丧事的要依规依纪进行严厉查处。
二OO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