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二连浩特市国家投资
建设项目稽察情况》的通知
二政办发〔2008〕78号
市直、驻市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格苏木政府,赛乌素科技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近期,盟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对我市2004—2007年国家投资的1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被检查的每一个项目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为此,现将《关于二连浩特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稽察情况》批转全市,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项目的跟踪和稽察力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规模、投资等内容建设。要继续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安全使用,切实发挥其投资效益。
二、市发改委要对被稽察的相关项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办。被稽察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尽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有效整改。
三、目前在建的和今后实施的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以此次被稽察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引以为鉴,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监理制等制度,财务管理方面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附:《关于二连浩特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稽察情况》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二连浩特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稽察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中央建设资金对地区经济建设的拉动作用,保证建设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切实发挥投资效益,根据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工作安排,我市邀请盟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并会同市发改委、市审计局组成联合稽察组,于5月15日至19日对二连浩特市2004—2007年国家投资的1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稽察。此次稽察涉及国债资金538.4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936.2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9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97万元。稽察的主要内容为“四项制度”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项目档案管理等情况。稽察方式为查阅档案材料、审核财务账目、实地查看建设工程等,稽察情况如下:
一、口岸联检通道二期工程项目
(一)基本情况。
口岸通道二期工程项目由市口岸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内发改投字〔2006〕1161号文件批复,总建筑面积7443平方米。其中:联检综合业务楼3000平方米、电子通关指挥调度中心2768平方米、联检港755平方米、联检楼322平方米、锅炉房558平方米、北岗业务用房40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场地硬化及水、暖、电、外网等。总投资17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2004年至2007年我市共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投资1080万元,分别为2004年自治区预算内资金60万元;200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06年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10万元;2007年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210万元。经对市财政局专项资金进行核实:1080万元口岸建设资金中870万元已分别于2005年拨入市发改委30万元、边防检查站5万元、城投公司200万元,2006年拨入边防检查站25万元、建设局410万元,2007年拨入口岸物业管理中心200万元,目前尚有中央预算内资金210 万元未拨出。截止稽察之日,二连市口岸物业管理中心收到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80万元。
(二)进展情况。
1、出入境候检厅:实际建筑面积593.4平方米,钢结构屋顶,工程造价1161172.00元, 由赤峰中旅装饰有限公司承建,于2007年9月4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正进行内装修,预计2008年6月15日竣工。
2、口岸联检供热内网安装、口岸联检供暖管道:工程造价846727.00元,由赤峰龙城建筑公司三分公司承建,于2007年6月28日开工建设,2007年9月28日竣工,已交付使用。
3、购入出入境检验台8套、新安装电动门4个。
目前,已预付土建施工单位工程款240万元,支付设备款3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1、市财政没有足额将上级投资拨入项目单位,同时存在挪用上级投资现象。
2、实施项目时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
3、施工合同内容和监理手续不齐全。
4、项目单位没有单独设立专户、专账,与口岸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账混记。
5、项目单位没有组建项目领导小组,责任不明确。
6、项目档案资料零乱。
7、项目没有按期完工,按照可研批复仍有1490万元投资没有完成。
(四)整改意见。
1、项目单位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将上级投资拨付到位。
2、后续开工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
3、进一步完善施工合同、监理手续等内容。
4、设立专户、专账,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5、组建项目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
6、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
7、项目单位要根据可研批复的建设规模、投资,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二、看守所扩建和乌兰派出所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市看守所扩建项目由公安局负责实施。建设规模为2800平方米,总投资424万元。自治区发改委2006年以内发改投字〔2006〕109号文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2007年以内发改投字〔2007〕494号文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8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已拨付项目单位。
市乌兰派出所建设项目由公安局负责实施,2007年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投字〔2007〕494号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37.2万元,新建建筑面积520平方米。建设资金已拨入项目单位。
(二)进展情况。
看守所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原有的外国人拘留所基础上进行扩建,由赤峰龙城建筑公司承建。已预付工程款88万元,安装电网、门及院内硬化开支53万元,置换新看守所土地费20万元。后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公安局与开发商商定采取置换的方式在市南环南1.5公里处新建看守所一处。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11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876平方米、刑事看守所1595平方米、行政拘留所340平方米。现办公楼、监室、围墙主体已完成,预计2008年9月竣工。
乌兰派出所项目建设单位从内蒙古南吉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街面二层楼,建筑面积850平方米,于2005年交付使用。已付工程款36.6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1、乌兰派出所未办理相关产权手续。
2、看守所扩建项目未进行招投标工作。
3、公安局与施工、监理企业没有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4、看守所项目中有两张10万元财务收款收据,其中一张为白条,实付7万元,票据不符。
(四)整改意见。
1、尽快办理乌兰派出所相关产权手续。
2、公安局与施工企业要尽快签订合同。
3、看守所项目中财务收款收据必须使用正式收款收据,收据金额与付款金额要一致。
三、国际语言学校项目
(一)基本情况。
二连浩特市国际语言学校于2004年4月1日以二计字[2004]16号文件批复立项,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总投资3144万元。2004年自治区发改委下达国债资金150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60万元,2005年下达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款60万元,2006年下达自治区预算内资金60万元。截止稽察之日,累计国家投入33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40万元。
(二)进展情况。
二连市国际语言学校设计由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市教育局2004年6月7日在《二连浩特报》发出公告,委托内蒙古金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锡盟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项目于2004年7月5日开工建设,工程委托内蒙古超胜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实际建筑面积12826.76平方米及附属工程,二期工程2007年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1、二期工程没有进行招投标工作。
2、2004—2005年大额现金支付44项,计500.8万元。
3、2005年7月27日借给二连中国旅行社3.771万元,同年12月26日还回,2006年9月4日借给蒙校项目款10万元,同年12月29日还回,2006年9月5日借给实验小学项目款10万元,同年12月29日还回。
4、2006年8月31日政府办用车辆抵顶项目资金10万元,未办理相应手续。
(四)整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施工合同,补充完善项目档案材料。
2、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配套资金列入该项目专账,统一进行核算。
3、尽快办理车辆抵顶业务入账。
4、今后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工作。
5、今后要杜绝用现金支付工程款和大额提取现金现象发生。
四、蒙古族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蒙古族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由蒙古族学校组织实施,2006年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投字〔2006〕2148号下达总投资3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29万元,地方配套111万元,批复建设规模为教学用房4000平方米。截止稽察之日,中央预算内资金229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50万元已拨到项目单位。
(二)进展情况。
蒙古族学校教学楼由赤峰龙城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工程于2005年5月8日开工,2006年11月10日竣工,实际建筑面积3334平方米,现已交付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1、借给蒙古族幼儿园42万元,至今未还。
2、没有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账,会计科目不规范。
3、现金支付8笔,计54.63万元。
4、使用包头市建筑安装发票11万元。
5、使用白条付款3万元。
(四)整改意见。
1、立即收回借给蒙古族幼儿园的42万元项目资金。
2、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账,进行核算。
3、将包头市建安发票11万元,更换为二连市建筑安装发票。
4、白条付款3万元,更换为正式收款收据。
5、今后要杜绝用现金支付工程款和大额提取现金现象发生。
五、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二连浩特市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由市法院负责实施。审判法庭建设规模为4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人民法庭建设规模为543平方米,投资38.4万元。目前审判法庭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250万元,人民法庭落实国债资金38.4万元,市财政和法院配套资金127万元。
(二)进展情况。
经市政府同意,市法院用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万元购置原公安局办公大楼,其余资金用于新建法庭和装修办公楼。法庭及办公楼内外装修工程中标单位为赤峰宏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苏尼特左旗隆鑫工程队。2008年1月17日由二连市审计局审定法庭及办公楼装修工程决算金额为190.2万元。法庭实际建筑面积828.26平方米,现已交付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1、中标单位为赤峰红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苏尼特左旗隆鑫建筑工程队,属工程转包;且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资质。
2、项目建设没有聘请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
3、没有设立专户、专账,与行政经费账混记。
4、预付工程款没有施工单位收据,全部现金支付给沈月明。
(四)整改意见。
1、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配套资金列入专账,统一进行核算。
2、进一步补充完善项目档案材料。
3、所有付款须改为中标单位正式收款收据。
六、垃圾处理项目
(一)基本情况。
二连市垃圾处理项目由二连市净洁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实施建设,经二连市发改委“二发改字[2007]151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300吨,库容205万方,垃圾转运站10座,总投资4387万元。2007年内发改投字〔2007〕494号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1300万元。截止稽察之日,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已拨入项目单位。
(二)进展情况。
二连市垃圾处理项目由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公司代理招标,土建施工由包头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内蒙古第二建筑股份公司进行防渗施工,内蒙古承兴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工程于2007年11月13日开工建设,用于业务用房建设160万元,2008年1月付政府采购办25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付设计、勘察、土地补偿费等3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1、2007年1月4日政府配套资金650万元,2008年1月16日划回财政,实际没有配套资金。
2、付设计、勘察、土地补偿等34万元,系挤占专项资金。
3、自行变更业务用房厂址。
4、没有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四)整改意见。
1、尽快落实配套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设计、勘察、土地补偿费等由地方配套资金支付。
3、将自行变更的业务用房场址重新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并将目前用于业务用房的160万元进行调剂返还。
4、严格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七、赛乌苏无公害蔬菜基地项目
(一)基本情况。
赛乌苏无公害蔬菜基地项目由赛乌苏科技园区负责实施,内发改综字〔2006〕168号文批准建设内容为新建塑料大棚40座、新打深机井2眼、400亩露天地栽培、配套节水设施等,下达自治区预算内资金50万元,配套资金50万元;内发改综字〔2007〕178号文批准建设内容为新建日光温室大棚、水电设施配套,下达自治区预算内资金50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00万元已分两年度拨入项目单位。
(二)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单位已建成含棉被、电动卷帘机的冬暖日光温室5座、不含棉被电动卷帘机的冬暖日光温室20座,打深机井3眼及配电设施,铺设管道500延长米,完成投资136万元,现已投入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1、没有设立专户、专账,与行政经费账混记。
2、用收据支付焊大棚款1.8万元。
3、工程费税务窗口发票无明细内容。
(四)整改意见。
1、要求设立专户、专账,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支付焊大棚材料款的收据更换为正式发票。
3、补充工程费税务窗口发票明细内容。
八、二连浩特益德物流园农产品、食品出口边贸市场改扩建工程
该工程由二连浩特益德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内发改投字〔2007〕1991号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350万元,内发改综字〔2007〕178号文下达自治区预算内资金30万元,用于建设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完善联检楼、仓储区、加工区、综合服务区等配套设施;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以内财建一〔2007〕1319号下达贷款贴息80万元;内发改投字〔2005〕1055号文下达自治区预算内资金30万元,用于仓储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目前,项目单位已支付仓储库建设工程及材料款67.32万元;检验检测系统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价有限公司,国债资金350万元未动。
九、鑫泰货物仓储运输综合服务项目
该项目由二连浩特市鑫泰货物运输代理公司负责实施,内发改综字〔2007〕178号文下达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0万元,用于仓储设施及电子监控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电子仓储系统、电子配送系统、电子运输系统建设等。2007年8月市财政局已将资金拨入项目单位。项目单位用于网络平台建设投资26.35万元,其中购买监控网络设备和管理软件各一套10万元,购买无线天桥一套及支付维护费16.35万元。
十、二连浩特市紫旭仓储运输综合服务项目
该项目由二连浩特市紫旭仓储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以内财建一〔2006〕1268号文下达服务业专项资金40万元,补助建设集物流政策、供求信息、人才信息、仓储服务、货物配送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信息平台。2006年12月已将资金拨入项目单位。项目单位用于网络信息平台建设11.3万元,用于仓储物流业务购买集装箱运输车75万元。
十一、铁路进出口货物仓储运输综合服务项目
该项目由二连浩特市海通国际物流货代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内发改综字〔2006〕168号文下达自治区基建投资40万元,用于物流信息网络建设,项目未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