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包海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二政干字〔2007〕3号
市直各委、办、局,驻市各单位,格苏木政府,赛乌素科技园区,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二党干字〔2007〕1号文件和二党组干字〔2007〕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包海琨 兼任市对外协作局局长;
赵永平 兼任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田永宏 任市长助理。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