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门店设置许可
〖发布日期:2007-07-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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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门店设置许可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审批程序

1、筹建申请材料;2、窗口审查;3、现场勘查;4、市局审批;5、窗口发同意(不同意)筹建通知书。

申请材料

1、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明及简历人员:兼营三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指医学工程、医学、药学、医学护理、机械、电子、生物、化学等)。;2、药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营业场所面积:30平方米(使用面积);仓库面积:50平方米);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