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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
1、提出书面申请;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3、药监部门出具的企业无在查、未结案情况的证明。
二、申请变更人员:
1、提出书面申请;2、拟变更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3、人员培训证明;4、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证明复印件;5、药监部门出具的人员无不良行为及企业无在查、未结案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变更经营范围:
1、提出书面申请;2、增加范围所需配备的药学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培训证明、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证明的复印件;3、增加“生物制品”的,还应提供冷藏设备的发票。
四、申请变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
1、提出书面申请;2、拟变更地址的地理位置平面图;3、药监部门出具拟变更地址环境状况证明文件。
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