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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站(场):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经营站(场)的土地使用证及产权证明,租用他人房屋场地设施的要提供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3、等级道路货物站(场)验收证明;4、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5、业务操作规程;6、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专业人员聘用合同;8、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客运站:
1、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3、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或委托书;4、经营者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