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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办件类别
上报件
审批依据
《二连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
审批程序
1、业户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3、部门实地勘查;4、窗口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1、出租经营主体为出租车公司;2、出租车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3、有相应的场地、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规章制度;4、可行性研究报告。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20元。
依据:内发改费字〔2005〕670号。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